第1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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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句话很让我动容,“如果一个人的眼神是冷漠的,那么他的心,也是冷漠的吧!”
那时的他,一点都不出众,平平淡淡的,在班里众多男生中,是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人。所以,我也没有十分注意。接触的多了,也只是感觉他要比我们成熟许多,不论说话还是办事,都有点象“社会人”的味道。
就这样的一个人,那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自习课上对我说:“夏雨柔,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就这样的一句话,让十七岁的我傻了眼,什么都反映不过来了。而我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于是我就这样糊里糊涂成为了他的女朋友,而且全班人都是这样认为的。
打饭也要跟着我,上自习也要跟着我,而且总是微笑着,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我从来也没想过,这样厚脸皮的男生,会一直在一起十年。
第一次心动是在什么时候了?印象中已经模糊,才想起,好久都不曾去回想以前的事。好象是在晚上,洗完头发,一个人坐在双杠上吹风。他看到我,跳上来,摸了摸我的短发,笑着说:“女生还是长发比较好看。”
因为他的一句话,我此后的四年没有剪过一次头发,任长发一起长到腰际。不自觉,又摸了摸自己的发,久未留意,也长到齐肩,原来留发,也并非很难。
再后来呢?他喜欢骑着自行车,带我满世界跑。我不会骑车,因为,那时的我,有专车接送,一切有他,我还去学什么呢?所以,我一直都不会。
我喜欢坐在他的车后座上,双手扶着他的腰,而他总是一只手把车,另一只手,握住我的,他的手又粗又大,曾经让我感觉很温暖。那时我们多清纯,整天最美的时光,就是自习的时候,他坐在我旁边,虽然没有说话,但一个眼神的交流,都是幸福的。
那是体质不好,总是感冒,每当我有病躲在宿舍的时候,他就跳墙回来陪我。我们曾经躲在床上,秉着呼吸,躲过宿监的查勤,那时候,真的很快乐。初吻,也是那时发生的吧!
唇与唇轻轻地碰触,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没有心跳加快,没有嬉笑怒嗔,象小溪中的水一样,清澈,不带一丝杂意。他离开我的唇,告诉我,“闭上眼睛。”我就听话的闭上眼睛。原来,用眼去看的,与感受到的,是那样的不同。
曾经,他是我的全部,我眼中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只有他,我的世界里也有他。即使之后转学走了,我们也常偷偷私下里见面,感觉从未淡泊过。
不,也许是我曾经这样认为。我摇了摇头。我明知道秋暮枫不如我一般的单纯,但我宁愿相信他,他对我的守候。
高中时,我们的感觉都是淡淡浅浅的,也让人看不出什么意味来。直到上了大学,我们考到一座城市,才真正拉开我们恋爱的篇章。
那省吃俭用两个月给我买的指环,我又忍不住看看手指,什么都没有。那个指环买的时候就有点小,中指怎么也套不上去,他就拉住我的手,套到右手的无名指上,“看,这样不就正好了。”
他,那时是故意的吧!并不是买小了指环,而是根本就照着我无名指去买的。那时的他,是多在意我啊!
周末的时候,暮枫总来我们学校混饭,哪怕只剩下方便面,他也会吃的很香。那时的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巴的,但我们仍然很快乐。
我们四年间,没吃过肯得基,没吃过必胜客,每次出门,我们只要两块钱一大碗的抻面,看到我把自己的一份再分一半给他,他总是开怀地笑着,“你多吃点才好,你太瘦了。”
虽然会吃不饱,但我仍然很开心,因为看到他的吃相,心里是很幸福的。
就想这样,这样一直地走下去。不论有多么不开心的事,只要有他,和他在一起,我就足够了。
直到——
那一天。
白冰雪来找我,一坐下来就哭了,她说:“小柔我对不起你。”
我不知所措。她说,“我爱上秋暮枫了,我在他喝醉的时候勾引他上床。”
我茫然。她又说,“小柔,我怀了他的孩子。”
我居然笑了,我看着白冰雪,我说,“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以帮我照顾男朋友照顾到床上。你说,我应该怎么样谢你呢?”
白冰雪只是哭,只是一个劲的说对不起。我却在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没有对不起我啊!我们是朋友啊,好朋友不就是可以分享一切吗?”
白冰雪着我,眼泪婆妁,“小柔,请你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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