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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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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景色有些模糊,大量的失血让我的视线都变得恍惚起来。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女子,在碧青的草地上信步走着,步履柔软,好似初春的柳芽,带着初生的懵懂与疑惑。画面渐转,我看到她眸里水波流转,即无欣喜亦无悲伤。

她的名字好像是青珩,东方曾与我提到过,他说他不怎么记得她的姓氏,倒是青珩青珩,颇有些拗口的音调从他的嘴中吐出,异常的流畅,连他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流畅。

我记得那是一个冬日,满天阴霾,寒风呼啸。

东方提起那个女子,眼里有好似有光闪过,他浅浅的笑着,如水般温柔,如水般清澈,连惯常讥讽的面具都没有带,尽管这种“失态”只有一刹那。

身上越来越凉,温煦的春风吹在脸上,没有丝毫暖意——时辰差不多了。

“血之所依,灵之所附,归去来兮……”

一个个指节大的乳白色珠子从血水中升腾而起,在半空中稍作滞留,便如厉箭般四射出去,然后雾气一样消散在明媚的阳光里。

这是我族的秘术,以血为媒,把生命力倾注到那些白色光球中,让他们代替自己的眼睛。因此只要我想,就可以找到这世上任何事物的下落,然而代价,便是我的命。

那一瞬的五味杂陈,竟也说不清楚这好似刀一样割着心口的痛楚,究竟是不甘,还是不愿。

接下来的便是等待。

桌上的血已然凝固,刺目的鲜红好似之前的一个晚上,我凤冠霞帔,妆容精致,坐在喜庆的婚房里,静静的等待我的良人。

我叫章家合,又不叫章家合,严格来说,叫张章家合的只有我的皮囊。

世人说我狰狞、残忍、专横,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就像我理所当然的把章家小姐推下悬崖一样,把养父母的孩子一个个的扔出巢外,独享恩宠,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那日崖上寒风朔朔,而我热血沸腾,胸口急剧的起伏,心脏怦怦的仿佛要从喉中蹦出。

鸠占鹊巢,饮鸩止渴。

哪怕是毒药,也想要一份幸福。

家和万事兴,章家小姐呱呱坠地时我正在老枝上打理身上杂乱的毛,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名字,便干脆连她的皮囊一同占了去。

反正我狰狞,残忍,专横,不做点坏事还真对不起我的名号。

章家小姐有个好皮囊,养在深闺,盛名在外。近几年来,行商的,做官的,好诗书的,还有杀猪的,求亲的人几乎要踩平了章家的门槛。

穿着副好皮囊的我一个都没有答应。心急的爹爹找我说话,我款款欠身,笑的温文尔雅,“女儿可记得爹爹给我订的娃娃亲呢。”

那年章家合一岁,被奶娘抱在园子里晒太阳,见到了那个四岁的毛头小子。

四岁的孩子还小,只有几节竹子那么高,一双不大的眼睛圆溜溜的,不时的转个圈,好似他一脑子的鬼点子。那孩子扑哧扑哧的从外面爬墙进来,一个不留神摔了下来,把一苗圃的兰花弄了个稀巴烂,只余香气氤氲,扑鼻而来。

我悠闲的立在枝上,扑扑翅膀,睨着眼睛看笑话。

那天似乎是阴天,又似乎不是,因为记忆中应该有一轮明日,如金纱般的阳光铺开来,轻柔的拢那人身上,好似西天佛祖身上的光,圣洁而美丽。

家合看到了他,眯起黑水晶般剔透的眼睛,朝他伸出了白嫩的小手。

她叫章家合,他叫欧阳少恭。仿佛是命运注定的两个齿轮,在那个抑或阴霾抑或晴朗的日子里咔的一声咬合在了一起,然后彼此相牵,永远都不会分开。

章家和欧阳家都是琴川的大户,婚约一拍即合。

什么是命运,就好比是月老的红线,该在一起的,生死相依,不该在一起的,终究还是不能再一起。

家合说这叫天命。她说这话的时候七窍都不停的涌出血来,奄奄一息。即便是琴川出了名的美人,满身血的样子也好看不到那去。

昔日胖嘟嘟的好似美味的蛆虫般的手已经长开,出落的莲般亭亭玉立。葱白细长的指尖抓着我素白的裙摆,紧紧的,留下一个难看的掌印。

她说,人是有天命的,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谁也抢不走。

人?可是我不是人,我睨着她,一脸不屑。

我是鸠,我是毒药,我要抢你的父母,抢你那个叫少恭的未婚夫,抢你的名字,再抢了你的皮囊。

红木桌上的血彻底凝固,窗外的太阳已经西斜,料峭的冷风吹过,令人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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