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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恶梦之源
二十年前,35岁的祝书森在市委当着不大不小的官,仕途上可谓是平步青云,春风得意,然而他的家庭生活却闹得一团糟,自己与情人丁岚及七岁私生子朋瑾在外市旅游,三人在湖上划船游玩时,恰巧被妻子逮个正着。妻子贺竹在市文化局工作,有着一定的文化素养,在当时尴尬的情景下并未大吵大闹,回家后和祝书森闹起了离婚,祝书森凭借当时的地位和权势,哪里把妻子放在眼里?二人随即划分财产,取得一致;最后都为取得八岁儿子祝宇光的扶养权而争得不可开交。两人在房间里吵吵闹闹,乒乒乓乓的摔东西,甚至差点大大出手,这一切,都被年纪小小的祝宇光看在眼里,他站在门口,眼睁睁瞧着双亲为了自己而争的面红耳赤……在祝宇光眼里,爸爸妈妈一样的疼他,他一直希望自己的爸妈不再吵架,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然而父母的这场离婚大战,彻底粉碎了他的梦想,他知道,无论失去哪一方他都不会快乐。父母吵得不可开交,他跟着担惊受怕,尤其是想到父母要离婚,这个灰蒙蒙的词,就像黑雾一样笼罩着他幼小的心灵,感情使然,无法不让他泪流满面……
祝书森最终凭借自己的关系取得了儿子宇光的扶养权,他离婚后不到三个月即与丁岚风风光光的办了婚事,同时,他也把私生子祝朋瑾名正言顺的弄到自己的户籍下。
新家庭组合之后,祝书森,丁岚,宇光,朋瑾四口人就此生活在一起,祝书森与丁岚由地下情人关系而公然成为夫妻,他们的欢喜程度自不必说,丁岚作为宇光的后妈,对宇光还算不错,颇让祝书森费心的是宇光与朋瑾的关系始终不好,两个孩子经常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兄弟两个年龄相仿,互不相让。两个都是亲儿子,祝书森骂哪个都觉得心疼,他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经常带两个孩子出去玩,这样会让他们新家庭显得和睦一点。
那年九月份天气,北方的气温大多处于早晚凉,中午热的状态,祝书森开着吉普车带丁岚与两个儿子来到近郊的水库下游来观光,顺便钓鱼游玩。中午时分,丁岚顶着大太阳中暑了,有点头疼,她嘱咐两个孩子别乱跑之后,就回到车上休息。祝书森正在专心钓鱼,时间一长,也未发觉宇光和朋瑾已不知不觉的跑远了。宇光和朋瑾是顺着小鱼的多少而远离游人地带的,他们沿着河走,不时逮条小鱼儿,逮到的鱼他们都放手提玻璃瓶里。一会儿功夫,宇光又逮着一条大点的鱼,朋瑾过来看,因自己里的鱼少,便非要捞取放到自己的玻璃瓶里,宇光不给,朋瑾不高兴,嚷嚷道:“你瓶里的鱼已经满了,把它给我!”
“我自己捞的,不给!”宇光坚决的回道。
“你是当哥哥的!”
“谁爱给你当哥了?是你自己跑我家去的。”
“你胡说,是爸爸接我的!”
“他是我爸,不是你爸,不许你叫他!”
“你欺负我?”
“就欺负你,怎么样?”
吵到此处,朋瑾也涨红了脸,无语之下把宇光手里的玻璃瓶打翻了,宇光性格倔强,见弟弟这样,哪里能容?生气之余,宇光上前跟朋瑾就在水岸边打了起来,宇光毕竟比朋瑾大两岁,下意识中稍微一用劲,居然把朋瑾推倒了,朋瑾当里背对着湖水,打个踉跄掉进了水里……宇光见此吓坏了,喊了几声救命,便赶紧找东西拉他。沿着水库不远处有一条大路,但是在那个年代,路过车辆很少,行人也少,即使出了溺水事故,也极不容易被人发现。祝书森离两个孩子更远,根本不可能听见宇光的声音。眼下,朋瑾在水里挣扎着,时间长了他肯定会没命的,想到这里,宇光脸色变得煞白,他仿佛做着恶梦一般,继续狂喊着救命……还好朋瑾命不该绝,有位年轻军人骑自行车恰巧路过这里,离他们大概三十米远。军人听到孩子的呼救声,立即停住车子,顺着声音他看到一个小男孩站岸边冲他挥手,水里还有东西扑腾着,一看便是有人落水。军人见此,二话不说,扔下车子,飞速奔了过来,宇光哭着对他说:“叔叔,快救救我弟弟……”军人来不及多想,立即冲下斜坡,脱下军装,来不及蹬掉鞋子,纵身跳入水中。军人游到落水者身后,抱住小孩,想把小孩推上岸去,但由于水库边上长满了青苔,想把小孩子送上去非常困难,军人一连试了几次才把落水者推上岸……
祝书森正车过来,顺着路急匆匆地寻找两个儿子。
朋瑾命大,他在短时间内就被军人推了上来,除了喝几口水昏迷过去之外,并无生命危险。岸上的宇光用尽了全身力气把弟弟了上来,但是由于水库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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