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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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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在一位名人故居里举行,各式餐桌上摆满琳琅的食物,宾客们华服革履,分成好几堆,一派衣香鬓影。只是我没有半点闲心去欣赏这场华美的礼仪。它像极了一盆冰冰凉的水,对着我兜头淋下,毫不犹豫地覆灭了我内心微弱的花火。那些花火的名字,曾叫梦想。

原本,妈妈想着让我跟荷花做花童,我死活都不肯,结果由荷花跟另一名不知是我哪边的亲戚的小孩子——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男孩,为新郎新娘撒花。

所有人都在忙碌,我默默躲到后院去,不禁呼出一口浊气。然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

我走过去,叫他,“叶辰。”

他迷茫的双眼转向我,“呵。”

“你还是来了。”我没话找话说,这语气像是我早就猜到他会来一样。其实这段时间,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别的事情,应文智是别人的了,这个想法充盈了我整个脑袋,挥之不去。

“本来还想矫情点,想着就算不能跟他厮守,至少要一起走进结婚礼堂。现在想想……还是算了,我没有勇气。”他苦笑。

我在草地上坐下来,“有些东西只属于过去的你。”

“你比我看得通透。”

“因为我付出的感情不那么深沉,容易回收。”

“我走了。”他说。

我并没有阻挠,只觉得他小小的身影很是荒凉。一个小孩子的身影,竟然能让我觉得荒凉。那是因为,里面住着一个苍老了的灵魂。有些情绪,是跟年龄无关的。有些神态,是与岁月相悖的。

我叹一口气,然后看到三对新人坐上了门口的车子。我跑过去,不想让妈妈担心。她果然在找我,只是内心很是激动,并没有说我什么,而是把我拽进了车子。

接下来就是大吃大喝了,我想。我们来到全市最好的酒店。这里已经被包下来,成为我们一天的私人酒店。这样奢侈,这样大张旗鼓,然而幸福跟有几桌筵席,多少聘礼是没有关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的结合非要昭告天下不可。

我此刻多想学着武侠剧里的失意大侠那样,拿一壶酒,躲到深山老林里一醉方休。

之后呢?没有之后了,那样的大侠不是每个常人能够做到的。我的人生不是电视剧,我更加不是编辑,可以随我所好加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其实现在就是皆大欢喜的,不欢喜的人就只有我和叶辰。

我们同病相怜,我们应该相濡以沫,我想。

我的记忆选择性记录,关于这场盛大的婚礼,我脑海里只有模糊的光影。人家都说,三个新郎都很帅,三个新娘都很美。三对天造地设的才子佳人,真是映城的一大风景。

所有人都给他们祝福,我也应和着给予祝福。其实祝福不过是漂亮的语言,没有任何意义,改变不了世界一丝一毫。

婚后,哥哥他们住到了市中心,那房子是爸妈早就给他准备好的。戴淑娇这个女人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原本以为她会来破坏哥哥的婚礼,但是没有,她像是消失了一样。真是不可思议,我不信她有那样的觉悟,会放过哥哥。或许,是哥哥没有放过她?

我不知道了,我也懒得追究。侦察什么的,毕竟还是大人的差事。对的,我已经蜷缩成一个小孩,退回到没有风雨的世界里。我知道,终有一日,我会再次回到枪林弹雨的现实中,但那是多年之后的事了。就让我再躲一段时间,再快乐一阵子。残酷的人生需要鲜艳的花朵来装饰,不然我怎么肯纵身一跃,毫无怨言的融入这个叫社会的洪流里。

叶辰辍学了,听说他去了国外。也许他觉得,过去的事已经过去,跟现在的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最好不相识,不相遇,那么所有的秘密就都死在时光里。

我的那本书也终于写完了,趁着有空把他交到了哥哥手里,拜托他的出版社给我出书。我现在对他很是客气,因为有一个童亦筝,一个我陌生的女人隔在我们之间。我去他那里的时候总是会不适应,坐立不安。童亦筝变了很多,她很是贤妻良母。可是我一点开心都没有,在我对她没有了期待后,她反而变得安分守己。这太多余了。反正,她要生要死都跟我无关。

我还是小学生,跟亲爱的姐妹荷花一起为明日的象牙塔而奋斗。那是个我从未去过的天地,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感受一番,才不辜负这上天给予的福祉。(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一十四章 周庄梦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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