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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槐接收到了那个灼热的眼神,没有半分迟疑,不管任垠予要找他要什么,也不管任垠予比他高一个头,他都要操这个人。

今天就要操。

(捉虫)

沈槐带任垠予驱车前往书店。

冬天快要过去了,这几日天空放晴,让人心情舒畅,沈槐把车开到一片安静社区,在一栋被枯萎藤蔓包围的小楼前停下来。

“到了。”沈槐冲任垠予一笑,下车绕到副驾驶,绅士地替任垠予开车门,任垠予先将腿迈出来,沈槐垂目瞥见他从裤口漏出来的一截雪白脚踝,眼尾反射性地一跳,紧接着,任垠予站到了车外面,沈槐刚刚被勾起来的一点心痒,就让迫近的身高给打下去了。

沈槐立刻退开两步,拉开距离好让自己忽略这种煞风景的身高差,任垠予看了他一眼,表情有点黯淡,没说话。

两步路的距离,任垠予也没做掩饰,低头快步走进楼里,他这几天正因为拿了影帝,曝光比较厉害,不爱在户外待太久。

沈槐暗叹一声,这人埋着头走路,好东西都没看到,他只有叫了沈槐一声,让他看这楼大门旁的牌匾。

那儿有个不起眼的拓印,被植物簇拥,上头写着:沈译先生故居。

任垠予惊讶地睁大眼睛:“沈译故居?”

“没错。”沈槐笑着慢步上了台阶,“算起来,我跟这位也算沾亲带故,一个族谱里的。”

任垠予更惊讶了,转头看他的眼神,不多不少,还带了那么点崇敬。

见任垠予第一面沈槐就知道这人该是个文青,甚至不用去调查,沈槐多年的泡妞钓凯经验,就让他知道该怎么讨任垠予欢心。沈槐平时也是有闲情逸致的人,比起其他搞各种收藏的有钱人,他倒真不是附庸风雅,肚子里有二两墨水。正好沈家祖上也是有位文人的,文革时候没的,房子也被上交国家了,后来沈槐他爸起来了,虽然不是一支,但因为同样姓沈,就把沈译的故居买了回来,用了些年,收集沈译的手稿藏书之类,想还原这位文人的生活状态,但零零落落也收不齐多少,后来沈槐有兴趣,就给沈槐打理了,沈槐干脆把这儿做成了私人图书馆,囤了不少书,早先还开放参观,后来就闭门了,只有沈槐有钥匙。

沈槐开门带任垠予进去,一边慢慢踱步一边给他介绍,任垠予听完,笑说:“这哪里是书店,又不卖书。”

“当然卖啊。”沈槐回头看他,“要是任先生买,我就卖。”

此时阳光从陈旧的窗格投进来,照着沈槐的半边脸,沈槐的瞳色很浅,在阳光下更是像一块没有近乎透明的琥珀,他虽然长相英俊,但此刻被暖暖的光线拢着,让人觉得温柔得毫无攻击性。任垠予像是被兔子蹬了一脚,心跳漏拍,脸刷得就红了。

沈槐笑得更深,眼睛往下瞟了一眼,找到任垠予手的位置,十分自然地伸手牵住:“随我来。”

任垠予手指一抽,但完全不想挣脱,就跟着沈槐往楼上走,木板咯吱咯吱的,他却满脑子都是沈槐手掌心的纹路,巴望着这一握就能记下沈槐的掌纹,真是想用最快的时间了解这个人。

还好上了楼沈槐也没放开任垠予的手,带着他绕几个高及屋顶的书架。

“任先生平时看什么类型的书?”

“唔,小说。”

“是吗?喜欢严肃文学还是奇幻文学?”

“……爱情小说。”

沈槐一直笑眯眯的:“任先生是浪漫主义呀。”说完,伸手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来。

任垠予正因为沈槐放开了自己的手而失落,眼前就被递过来一本布皮书,封面上没有字,看着也很旧。

“这是沈译先生写给他夫人的信件,当时沈译先生在昆明念书,何晚笙还是他的女朋友,两人互通信件直到沈译先生返京,两人很快便成婚了。”

任垠予接过那书,打开布衣发现这不算一本书,里头整齐捆着一沓厚厚的信纸,他有些忐忑:“这是私人信件。”

“没关系的,我爸跟我说,他当时收集这些东西的时候,知道沈译先生是想过把这些信件摘录一部分出版,只是没出成,所以咱们是被默许的读者,不算侵犯隐私。”

沈槐一直不紧不慢地温声说话,任垠予听着听着就放松了,弯着脖子翻看信件,沈译是用钢笔写的信,那时候大约还算时髦,他的字也很俊逸,跟女朋友聊昆明的天气和海鸥,最后总要说两句软绵绵的情话,诸如“昨夜在梦里见了晚笙,觉得晚笙瘦了,起床便多喝了一碗粥,想让晚笙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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