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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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那也是在野外了。在野外生活一年,要有多大的耐力和勇气啊!”洛华在嫣儿的眼里不只是身材高大了。
“嫣儿,你是个真诚的人,我很愿意给你讲讲我和狼的故事。”
“谢谢你!”嫣儿说着,站起来给洛华又倒了杯咖啡,很恭敬地放在桌上。
“你的年纪应该不会知道有一首歌叫《布列瑟农》,一首优美、凄婉的经典歌曲。那首歌唱的就是关于狼的故事。”
“在一九九二年的时候,加拿大的育空地方政府实施了一项名为‘驯鹿增量’的计划。其实就是,由于人类过度的猎杀,驯鹿的数量锐减,于是找个借口,以狼吃掉了驯鹿为由来大量地扑杀狼群。这种起因于人却怪罪到狼的思考逻辑,引发了音乐人马修连恩创作专辑《狼》的动机。在这种思索状态下,马修连恩进入了蛮荒之地,切身观察体验狼群的生活,倾听它们来自心灵的声音,感受着它们跟人类一样丰富的情感和细致的生命。历时两年,他的《狼》专辑制作成功,其中的布列瑟农就成了传世经典。”洛华完全沉浸其中,嫣儿就忘我地听着。
“三十位工作者共同协作,为北美育空河流域面临屠杀的狼群,以音乐与人性写下了动人的音乐史诗。音乐中溪流、风声、急雨,相伴着原野上起起落落的生命,强烈的节奏是狼奔跑时急促的呼吸;悲伤地萨克斯风是狼在血泊中舔噬伤口;低沉的法国号随着狼的心澎湃跳动。从始至终完整地记录了原野上活生生的狼群。我的两个哥哥追随音乐家们的脚步,继他们之后也到了那片原野,用镜头写下了狼群的生活。他们在那里待了三年,其中我去了一年。那一年里,我看到了狼在四季里的生活,它们相互的情感,它们与自然地抗争,它们与其他生命的倾轧,出生的奇特,死亡的悲凉。我抱过小狼崽,也和大狼对视过,它们就是地球上的普通生命,和我们一样拥有生存权利的生命。它们的爱恨更坦白,它们的欲望更真实,所以我喜欢它们。这就是我和狼的故事。”
洛华从故事里走出来,嫣儿却完全投入进去。她的神色迷蒙,幽幽地问:“那首歌一定很美!”她的双肘拄在膝上,双手托着腮,眼里湿湿的。“狼和人是一样的啊!”
汪浩洋看着梦幻一样的嫣儿,自豪地说:“丫头,那首歌我唱的很棒!哪天唱给你听!”
“是吗?我很期待啊。”嫣儿一时还没回过神来。
程海也让洛华的讲述迷惑了好久,这会儿他清醒了,看到嫣儿依旧如梦如痴的,就笑她:“小仙女,醒醒吧,你是迷恋狼呢,还是迷恋歌呢?要是迷恋狼,你自己会绣,迷恋歌呢,财阀会唱!”
嫣儿听了程海的最后一句话,脑袋又灵光起来,她歪过头对身边的汪浩洋说:“你的英文也很好么?”
“那是他的母语!傻丫头!”程海说。
嫣儿更迷糊了:“母语?你不是中国人吗?”
嫣儿站起来审视汪浩洋的眼睛、肤色还有他的头发,没有发现异样:“什么吗,就是个中国人嘛!”汪浩洋被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都感觉到了嫣儿的心跳了,一时慌乱起来,伸手拉嫣儿坐下:“有你这么检查的嘛!”
嫣儿看汪浩洋的脸上突然有了红色,正要挤兑几句,忽然想起其中的缘由,赶紧坐下,她在心里狠狠地谴责了自己很多遍。又告诫自己再不许这么没有避讳,自己没心,可汪浩洋的心却全在她的身上,这样对他是一种折磨。切记切记!嫣儿祷告完,想起刚才的问题:“为什么英语是你的母语?”她问汪浩洋。
“听程海胡说,我的母语永远都是汉语。噢,我是加拿大国籍!”
“啊?”嫣儿因为惊奇又忘了刚刚的自责。她扳过汪浩洋宽宽的肩膀:“你是加拿大人吗?我为什么不知道?你干嘛没说过?”
汪浩洋被她的惊讶表情逗乐了:“我为什么要说,这重要吗?再说,你又没问过!”
程海实在看不下去了:“你们两个,没一个讲理的!”
“说吧!为什么?”嫣儿生气了。
洛华一直看着嫣儿既哭又笑,既笑又怒的生动表情。他忍耐不住说:“我告诉你吧。汪浩洋是生在加拿大、长在加拿大的地道加拿大人。我们从小就是朋友。”
“原来你是个外国人!”嫣儿的声音又细又小,她又忘了刚才的兴奋。汪浩洋是个外国人,他是会回国的,他有一天会离开,会在属于他的世界里找到幸福。那不是自己期待的吗?为什么心里这么失落?
“又怎么啦?你的问题就这些吗?很不像你唉!”程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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