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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意料之外的访客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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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干就干。

第二天,戴安就让侍女拿来叠起来有半人高的纸张,开始了写作。

她并不是什么作家,从来只看过书,没有自己写过任何东西,顶多就是培养了鉴赏水平,至于创作水平,完全为零。

她自认为没有创作方面的才华,她可以去延伸、去演绎、去深度理解一个作品里的东西,但要说她能不能自己构思出这样的作品,她可以肯定地说,起码她喜欢的那些作品,她是一个都写不出来的。

但抄是没问题的。

当然,她不可能记住原著的一字一句,她又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过一次的作品,能模模糊糊记得大概发生过什么事主角叫什么名字就不错了。哪怕是那些看过很多次的,甚至因为演过而背下了全文的,到了现在,也只顶多能复刻个百分之七八十。

可是对她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毕竟这个时代的文学,嗯,应该是说文笔的水平,大部分,真的就是现代的小学生水平。

更何况,她要写的这本书,它的原著本身就没有任何文笔,干巴得不行,两个人决斗,永远是冲撞过去难分难解展现了高超的技艺,女人只有两个形容词,美女跟少女,书里受人尊敬的大魔法师,大概就会伸伸手指给你点个昏睡魔法,而剧情的推进方式,就是一天天的白开水一样的流水帐,就阅读观感来说,说它一声辣眼睛也不过份。

但是它却在那个时代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而在将近六百年之后的现代,也仍然在出版,仍然被改编,几乎全世界的人,无论是看过还是没看过的,都知道它的名字。

亚瑟王!

在现代,大多数人对亚瑟王没什么感觉,因为在超级英雄横行的时代,亚瑟王,是有些老土了。

但超级英雄再火,也无法动摇亚瑟王的地位。

毕竟,有谁能像亚瑟王一样,让后世无数著名的作家学者,如豪尔赫·踢易斯·博尔赫斯,奥斯卡·王尔德,弗吉尼亚·伍尔芙,金庸,木心等等,争相评论?

甚至连马克·吐温,都跑去写了本亚瑟王的同人本,写的是一个美国青年穿越到亚瑟王王朝的故事。

而又有哪个英雄能像亚瑟王一样,让后世无数优秀作品,如《达·芬奇密码》、《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魔戒》等等,都以它为灵感,都向它致敬?

更别说根据亚瑟王的故事衍生出来的各种影视、动漫作品,连游戏,都少不了它的一份,最有名的,当属‘我自己就是一个庞大的系列ip’的《fate》了。

而这整个亚瑟王系列兴起,把亚瑟王从一些虚无飘渺,没什么人知道,更谈不上有什么影响力的传说里,正式搬到历史的舞台,让那个时代,以及随后各个时代的人,都对亚瑟王这个名字如雷贯耳……

这一切的开始,是在伦敦的一座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在那里,一个叫马洛礼的落难贵族,一个在政治斗争中落败了的中世纪骑士,在这个肮脏简陋、潮湿寒冷的地方,写下了一本书,然后在完稿后没多久,就死在了监狱里。

他死了,可是他也活了下来。随着那本书与书上的名字,一起活了下来!

那本纪录了亚瑟王一生的书,那本成为所有衍生作口不可或缺的蓝本的书!

《亚瑟王之死》!

撇开它白烂的文笔,前后矛盾的故事,跟令人头秃的价值观,混乱的人际关系,中二得不行的情节……等等几十个缺点。戴安觉得,它还是一个值得被记录,被传诵下来的故事的。

毕竟,没有亚瑟王,没有梅林,没有圆桌骑士,没有圣杯,没有石中剑,没有阿瓦隆,没有兰斯洛特,没有……

没有那些有关亚瑟王的传奇故事的世界,是多么无趣!

更何况……

不就是缺点吗?她可以改啊。这个世界又没有亚瑟王传奇,她作为把它创造出来的人,当然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的了。

比如说,把梅林的魔法弄得更强大华丽一点。

比如说,把打斗跟战争场面描写得更宏大一点。

在亚瑟王的剑上安排上以一当百的精灵魔法!减少那些莫名奇妙的(伪)爱情故事(实则是银乱偷情大全)!删掉那些重重复复,无关紧要又很无聊的骑士冒险故事!……哦,这个就不用了,反正那些无聊的故事跟无聊的骑士,她也不记得。

不过单是她记得的,就已经很多了,甚至多到有些混乱。

她虽然看过原版将近一千页的《亚瑟王之死》,但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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