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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叶森的爱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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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森睡了八年的植物人女友,在那天清晨死于心肺衰竭。

酒吧昏暗的角落里,穆宇琛又要了一瓶红酒,他是看着这对恋人从相识相恋到相离的,如果酒真的能解愁,就让他喝吧,不求一醉解千愁,只愿能解了这一愁。

“八年了,你也尽力了,你做的那些,我想萧夕肯定都能感受到,她走的平静,你也别太自责了。”穆宇琛看着早已形销骨立的叶森,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己的好兄弟,以前他不懂,现在似乎懂了,什么叫做无可奈何,放不下也忘不了。

穆宇琛人长的帅,虽然成绩中等,但如果有心突击一下,也能偶尔挤进年级优等生的行列,况且他篮球打的超级棒,这样的男孩子,无疑是最能让青春少女为之心动的,对于女同学的主动追求,他都以中学生禁止早恋为由拒绝了。

那时候,他还是很感谢学校出的这一规定的,他乐得做一个听话的好学生,大学提倡恋爱了,但他却认为谈恋爱是件很烦人的事情,有哄女朋友开心的时间,还不如去篮球场打会儿球,到游泳馆游会儿泳,再看到叶森动不动就因为女朋友而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就更不想找女朋友了。

“小沐,夕夕又不理我了。”叶森垂头丧气,像被训斥的小媳妇,一副委屈模样。

“那你也不理她。”每次都这样,他最烦的就是叶森这个样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生气自己的兄弟怎么就不能在女朋友面前爷们儿一回。

“我不能不理她啊!”叶森倒是很了解自己。

“那你就去找她。”他可没耐心听这个在女朋友面前一点骨气也没有的男人诉委屈。

“好嘞,我这就去。”

他气得冲叶森的背影喊:“你还能再贱一点吗?”

叶森回头,十分坚定的点头,对自己的好兄弟说:“能。”

“我靠”,他气的爆粗口,真不明白叶森到底是中了什么邪,才能把自己低到尘埃里。

他有时恶作剧,故意去当两人的电灯泡,可人家两个眼中只有彼此,当他如空气一般,他也是要脸的人好不好,便自觉放弃了无聊的恶作剧。

萧夕变成植物人的时候,他正在三亚潜水,他得到消息,首先想到的就是:“叶森完了,他该有多伤心呢?”等见了面,才知道,那不是伤心,简直是绝望。

“都怪我,我不该带她回家。”那时候,叶森的叙述颠三倒四,不过他还是听明白了。

那天,叶森高兴的带着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夕夕回家见父母,没想到他一直认为的很开明的父母,不但反对他们在一起,而且态度还异常强硬。

他的母亲端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就像旧时的贵妇,从门第出身到品貌教养对他们儿子深爱的女孩不留情面的进行了一番温婉的冷嘲热讽,可谓是杀人不见血,骂人不留痕。

萧夕,中文系的高材生,又怎么会听不出其中的含沙射影,又怎么不明白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无非就是:你,一个平凡的女孩,配不上我金贵的儿子。

萧夕迷迷糊糊的站起来,还没出门,就哆嗦着晕倒在了叶森的怀里。

医生诊断说萧夕脑子里面长了一个什么瘤,不发作的时候,跟常人无异,一旦发作,植物人是最好的结局,而这种瘤,最怕的就是精神受到强烈刺激。

叶森不相信他的夕夕会成为植物人,固执的把中国的外国的专家都找了,结果没有一个不是看完就摇头的。他甚至斋戒,虔诚的把他知道的神仙都求了一个遍,但他的夕夕还是躺在那里不理他,他开始相信所谓的偏方,他开始全国各地的去寻访名医,正规医院寻完了,就去乡下小诊所,不都说高手在民间吗?这些年下来,他自己都快成传说中的民间高手了,但他的夕夕依然还是躺在那里。

他的夕夕,容颜和思想,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二岁,最美的二十二岁,他的夕夕,让他每天为她做早餐的承诺化成了空。

那时候,他像疯了一样,无论母亲怎么哀求都不肯原谅,一次次把母亲偷偷缴纳的医药费分文不差的都退了回去,他哭着质问母亲:“你也是贫民出身,你有什么资格看不起萧夕,皇帝还有出身普通的皇后呢,你比皇帝还高贵?”

母亲已经追悔莫及,问他:“儿子,你怎么才会原谅妈妈?”

他绝望地说:“除非萧夕能醒过来,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母亲失望的看着他,说:“妈妈知道了。”

至此,母子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两年前母亲病重,弥留之际还在恳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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