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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过眼神,是和前任养的狗。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怀鬼胎——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叶洋带来的。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叶洋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元宝,走了。”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埋进了沈何启胸前。“元宝。”没反应。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然而奇迹没有发生。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沈何启 “今天全x市的人都跑来a江边了吗?”陈伟业装模作样地感叹着,眼睛却一直看金铮,欲言又止的怂样。金铮本来叉着一块哈密瓜正要往嘴里送,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你看我干什么?”“我本来不想说的。”这什么坏毛病,不就是想勾起别人的好奇心然后巴着他说,金铮就不惯着他,点了点头冷漠道:“那你别说。”陈伟业果然憋不住:“不行,我必须说。”金铮开了一罐可乐,一语道破:“看见舒怡维了?”一提到这个销声匿迹了三年的名字,数双八卦的耳朵齐刷刷地竖了起来。“擦,你也见过了?我过来的时候在停车场遇到的。”没想到被当事人提前截胡了,陈伟业仍企图抛出独家重磅新闻,“她好像快结婚了。”金铮耸肩,废话这么大的钻戒他又不瞎。他仰起头喝了半听可乐,发现陈伟业的视线还黏在他身上,“又干嘛啊?”“我在辨别你的坚强是不是假装的。”“草,神经病啊!”“等我停车的时候碰到的?”吴勉略微一想也猜出了金铮是什么时候碰到前女友的。“嗯,她看到我旁边一个沈何启一个吴森煜,估计误会了。”舒怡维以为金铮和沈何启在一起了还生了个娃?围观过当年那场撕逼大战的陈伟业,也随着大流朝金铮举起手中的可乐干杯,不过比起别人的“恭喜,这波赢了”,他要加上一句“赢得不要不要的”。“舒怡维现在长什么样?”杜明明忍不住好奇道。陈伟业回忆了一把:“仙女下凡。”金铮无语,拆他的台:“至于么?”想到沈何启也见到了,杜明明又扭头向她求证。沈何启才不想夸那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她掀了眼皮去看金铮,谁的前女友谁自个去评论。见金铮不为所动,老妈子陈伟业忙接过话头:“当然了,还是吴嫂好看。”马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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