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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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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骨是山京市消灭苍蝇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会长,据说手中的权利颇为广阔,全市所有的餐饮从业者与单位食堂都必须经过该协会检查才能营业,这其中有多少油水外人倒也很难猜测。

宋乖是著名的黑老大,当年全盛时期的人渣与他相比只能算是小字辈,无论是经营规模还是其它方面都没办法比,因为差距太大。

宋僵的完蛋让宋乖沉寂了一段时间,由于最大靠山突然倒掉,宋乖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打点各路关系,直到家族重整旗鼓,再次团结到一起之后情况才有所好转。

到达一楼,走向停车场途中,宋骨和宋乖出现了,他们没有带保镖,只是两个人一道缓缓走出来,他们似乎喜欢在光线较暗的地方活动,有意地避开了灯光和外面透入的光影,沿着墙壁缓缓前进。

出乎预料

此时的宋骨与宋乖与刚才在会议室内完全不同,那时他们故意掩饰自身的能量,努力装得平凡,普通人肉眼凡胎,确实看不出来,如今这两位不再刻意收敛,身体周围森森白气围绕着,仿佛刚从冰箱里爬出来的肉块。

现在每个人都能够察觉他们不对劲的地方,因为这些外部特征实在是太醒目了,除了盲人之外谁都能够看到。

虽然大帅和猛男也算得上见多识广,可是此刻却也感觉有点不舒服,只因为紧靠墙壁走过来的两位怪人。

“我的车还算宽敞,可以坐下你们全部。”宋乖指着几十米外的加长凯迪拉克说。

众人走近这车庞大的车,大帅两眼放光地介绍:“厉害,防弹玻璃,八缸北极星发动机……。”

“这车我目前也挺喜欢,这样好啦,等明年冬天,我去买一辆宾利,这辆到时候送给你。”宋乖轻轻拍打大帅的肩膀。

“我仅仅只是喜欢,并不是想要你的车,想一下,开着这么一辆笨重的大家伙招摇过市,怎么看也就是一暴发户嘛,太没品味。”大帅摇摇头,微笑着说。

丁能对大帅的看法由此产生了一些改变,发现这位哥们还是挺有个性的,并非只是贪财。

“哈哈,有趣。”宋乖仰天大笑。

“我很想买一辆林肯领航员,可是我不能那样做,并非钱的问题,只因为我是会长,必须低调混着,悄悄捞些好处,决不可以太招摇。”宋骨说。

这时丁能发现,与先前相比,这两位说话的嗓音和口音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们不再讲山京方言,而是说起了不咸不淡的国语,感觉并不标准,如果把眼睛闭上,或许会觉得他们是两名台湾人。

众人钻进车内坐下,宋乖拿出红酒和酒杯,请大家品尝。

“看来你们很适应新的角色,并且乐在其中。”丁能说。

“当然,人往高处走,这样的好机会不容错过,我们修道多年,为的就是入世享受荣华富,拿一点佣金哪比得上直接冒名顶替坐享其成。”宋骨说。

宋乖说:“知道瞒不过你们,所以只好再谈一次,咱们都是穷苦人出身,相信能够找到共同语言。”

你是谁

丁能嗅了一下红酒的味道,发觉有一丝淡淡的清香,这样的好货色此前从未品尝过,再看看旁边的真皮座椅,还有烟灰缸里抽了一半的古巴雪茄,车内的卫星电视,地板上四处乱扔的那些折成纸飞机形状的千元面值港币,还有那几本《龙虎豹》和《小白兔》杂志,想想不禁有些生气。

他感觉到一个真理——那就是如今世道一个平民想要过上好日子,不干些出格和离谱的事恐怕是不行的。

比如眼前这两位假货,他们找到机会,于是顶替了宋家成员的身份,得到一个坐享其成的好机会,从此生活水准大为提高。

他忍不住问宋骨:“你是谁?”

“我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阿勇,因为有幸先后师从一位当地土人和一位华裔世外高人,所以我擅长降头术,以及传自汉人的巫术,顺便说一下,我是血统不怎么纯正的汉人,因为祖宗与当地人多次通婚,如今我到底有几分之几的汉人血统一时也搞不清楚。”占据宋骨躯壳的阿勇咧开嘴笑了笑。

丁能把询问的目光转向宋乖。

“我是宁采臣,五百多年前,有幸在兰若寺偶遇绝代超级大英雄兼大豪杰燕赤霞,承蒙燕大侠客传授不死神功,于是一直保持着青春活力。”占据宋乖躯壳的宁采臣说。

“哇,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丁能做了一个深呼吸,心里对于这位长命不死奇人很感兴趣,非常想知道这五百多年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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