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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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冯三娘马上紧张起来,嗔了姜瑜一眼,把声音压得极低:“知道就好,小瑜,妈跟你讲,女孩子要自爱……”
见吓住了她,姜瑜才没心思继续跟她胡扯呢。
“知道了。”姜瑜敷衍地应了一声,施施然地回房了。
看到女儿到厨房转了一圈又走了,都不给自己搭把手帮个忙,冯三娘非常不高兴,但她到底还顾忌着站在院子边的篱笆前抽烟的周老三,没敢大声喊,只不满地抱怨了一句:“真是欠了你们的,天天下工回来都是冷锅冷灶的,还得我伺候你们这爷三,不对,现在是四个了,我的命还真是苦啊!”
耳尖的姜瑜听到她的抱怨,眉都没抬一下,冯三娘的苦都是她自找的。她天天下地拿工分,前夫死的时候,女儿也十岁了,能收拾家里出去挣个三五工分,母女俩省着点,勤快点,日子过不下去?非要来给这个家徒四壁的周老三养孩子,当带薪的保姆,怪谁呢?
姜瑜进房间就扣上了门,趴到床上,把票据和三十块钱掏了出来,铺在床上。
冯三娘这人没什么城府,不会伪装。她说不认识梁毅就是真不认识,不过既然她不认识梁毅,那梁毅为何还会寄钱给她呢?还是这么大一笔钱。
这种问题,估计也只有梁毅这个当事人和周老三才知道。问周老三肯定没戏,那不如直接问梁毅这个当事人?
不过在开口问之前,首先得确定这两个人没关系。
第二天早上,姜瑜装作没有看见冯三娘的暗示,把碗放下又以林春花叫她为由出门了。
姜瑜这次真的去林春花家了,不过不是空手去,她逮了一只兔子过去,至于借口,姜瑜早想好了,就说是这只兔子想喝水,自己掉了山上的人工蓄水池里了,然后碰巧被她看见了。
等中午林春花回来听说这事后,拍着姜瑜的手说:“你这孩子是有福的,这都能被你撞上。”
林春花倒是没怀疑,因为前些年也有兔子掉进过人工蓄水池里。
只是,这兔子她不能收。林春花拎着兔子的耳朵将它塞进了姜瑜的手里:“被人看见不好,你带回家,让你妈煮了。”
“带回去哪还有我的份,我能啃个兔头就不错了。”姜瑜垮下了脸,可怜巴巴地望着林春花,“林婶,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让我吃口肉嘛。这事,你不说,我不说,叔,大哥,大嫂和小伟也不会说出去,谁会知道?对吧,小伟?”
这年代哪个孩子不馋肉,小伟瞪着一对虎溜溜的眼珠子,机灵地点头:“对,奶奶,你放心,我啃脑袋,把兔腿给小瑜姐姐吃,她这么瘦,得多吃点,才能长更高。”
林春花看着两个孩子渴盼的眼睛,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现在这个季节,不年不节的,粮食又没分下来,家里已经很久不见荤腥了,也是苦了这两个孩子。
“好,我现在就杀了给你们做红烧野兔,小伟,这事可千万不能说出去哦。”叮嘱完了大孙子,林春花麻利地拿起刀把野兔杀了,然后把皮毛用水冲了一下,递给了姜瑜,“贴到堂屋的墙上,等冬天给你缝在鞋子里,可暖和了。”
小伟一听这个,来了兴趣,嚷嚷道:“小瑜姐姐,让我来,让我来!”
姜瑜笑眯眯地把野兔皮递给了他,然后去帮林春花打下手。
林春花先将宰好的野兔肉焯了水,然后烧热锅,加入些许猪油、干辣椒、姜片和葱段煸炒,然后加入焯过水的野兔肉翻炒,中途加入一点白酒,最后加了半盆开水,加盖煮了二十来分钟。
等兔肉微微熟了以后,林春花再把切好的一盆土豆和几瓣剥好的大蒜倒了进去,盖上锅盖继续焖。
等沈大叔和林家大哥、大嫂下工回来时,桌上已经摆了很大一瓷盆红烧野兔,三人都面露惊喜,诧异地问:“妈,哪儿来的野兔肉。”
林春花往姜瑜的方向嗔了一眼:“还不是小瑜,这孩子在山上挖野菜时瞧见蓄水池里有只野兔,就逮了回来,非要送过来,说给小伟补补身。”
要不说林春花怎么是妇女主任呢,脑子就是通透,就算姜瑜半句也没提,她也明白了姜瑜的用意。
她留姜瑜以后都在家里吃晚饭,虽说一个月给了三块钱,但饭桌上多了个外人,毕竟不是那么自在,更何况还会因此得罪周家,儿媳妇心里也多少有意见。但人家姜瑜不计前嫌,有好东西第一时间就想着孙子,儿媳妇多少也得承这个情。
尤其是他们家孩子少,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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