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征服同辈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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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无奈之下,李白终于被迫去了私塾。
李家是当地的豪族,李客三兄弟经商,把家族做的家大业大,请个私塾老师还是绰绰有余。
不过这个私塾老师和我一开始想的不大一样。私塾老师嘛,搁我们现代人一想,肯定是胡子一大把,不定还是须发尽白的老头,起码也得四五十吧?可这个老师却年纪轻轻,长得以我这个现代人眼光看也是很帅,媲美鹿晗了都。
本以为年轻人观点能新颖一点,可没想到也是个老古董。忘了介绍李白这个老师的名字,姓张,名华,字逸飞。
上私塾的第一,李白和几个族兄弟一起上课,李白年纪最上的最晚。李贾也在内,他算是老学员了。
张华板着脸让李白拜祭孔子,他早就听李白顽劣,故意向他训话:“你既然进了私塾,就不能像以前贪玩,身为弟子要好好听为师的话,要好好读书,出人头地,报答父母,明白吗?”
李白恭敬地回答道:“是,先生。”
张华满意地点点头,“你自己挑个位子坐吧。”
李白看了看,往里面走走,走到李贾面前,“往里让让。”
李贾还没从“我若杀人谁敢防”中走出来,吓得往里一挪。
李白坐在他身边,李贾两股战战,李白看他一眼,“你哆嗦什么?”李贾强忍住哆嗦:“没什么,有点冷。”
李白看他手臂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无奈地摇摇头。
张华正在很认真地讲着《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示我周校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张华抑扬顿挫地读完,闭着眼似乎还在品味,过了好久,他问:“你们知道这首诗出自何处?”
李白前面一个看起来和李贾差不多大的男孩,信心满满地站了起来,“先生,我知道。这首诗出自《诗经》①的雅鹿鸣,写的是君臣在宴会其乐融融的场景。”
“不错,”张华的开心地不得了,嘴巴都快咧到脖子上了。这是他上节课留下的作业,看来李乐这孩子有认真地复习。
李白撇撇嘴,继续趴在桌子上无聊。张华看见他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刚刚开心了一下,又被打击了回去。
“李白。”
“啊,先生。”李白站了起来。张华看着他懒散样子,有些失望,他见过很多有钱人家不用功读书的孩子,心里很有些瞧不起。
“李白,你刚来要跟你这位堂兄好好学习,切不可偷懒。”
“哦,知道了,先生。”李白看了前面回答问题的李乐一眼,看他一副臭屁的样子,鼻孔朝。
“我听你父亲你三岁识千字,五岁诵六甲。你可否再把这首诗读一遍?”张华随口一问。
“自然。”
李白读了一遍,当然没有学着张华的腔调,不过也是读得字正腔圆。张华颇为满意地让他坐下,心里也确实认为这是个才儿童。
总之李白一下来的感受就是无聊二字。想到以后去他的心态是崩溃的。在现代学校还可以去操场踢踢球,下课耍耍,可在这里就是一到晚听着张华讲着诗经论语,诸子百家。
回家后母亲还要问过得怎么样先生教的如何,父亲还要提问功课,总之千言万语化作一声长叹。
唯一能够让李白感点兴趣的就是他的“才”。一是我李白两世为人,虽然现代学习成绩一般,但好歹学了十年语文历史,张华教的一些儒家经典还比较容易吸收。一些策论我竟然很感兴趣。二是李白确实资聪颖,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过目不忘。
以前我认为史书这个什么这个一目十行,那个过目不忘,我以为不过是夸大之词。可真正体验到这种能力之后才发现是真的存在,那种看了就能记住的能力是真的没话,如果现代我有这种能力,什么清华北大,简单呀。不禁又想,现代人怎么记忆力还不如古代人?越来越退化了?
李白的这种“才”,让他在私塾风生水起,张华也比较无奈,李白贪玩调皮,可又偏偏功课全佳。实话,他的内心比较复杂,若他有此才,何愁不能中举为官?只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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