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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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三朝他笑了下,不想说第二遍,林隐决定无视他。眼看着气氛就要降到冰点,老好人陈今立刻接过话头,说他来找自己问冯至的消息,林隐这才有些惊讶,将午饭放到柜台上,端了把椅子出来凑在陈今旁边坐下。
四只眼睛盯着霍三,其中两只明显不友善,霍三毫不在意,低头理了理思绪,开口说:“冯至回建水的时候,将我狠揍了一顿,为了你,我却很高兴。我的住所一直对他敞开大门,他却从来不肯进去看一看。他那次特别生气,像一头发怒的狮子,脖子耳朵脸,全部都气红了,将我打的鼻青脸肿,他打累了,就瘫在地板上喘气,我就翻身抱住他,让他留在那里,和我一起,他不愿意。”
霍三抬头直视着陈今和林隐,他说:“我爱冯至,从很久以前。只不过,他恨我,我一直不敢告诉他。”
霍三说,冯至是我见过,长得最秀气里最能打的,最能打里长得最秀气的。他大多数时候安静平和,发起怒来却一反常态,不恃强凌弱,也不软弱可欺,是有能力却又很本分的一个人,大概是淳朴的陶胚里呆久了,被那一团一团带着土性的黄色泥巴,熏出了别人没有的性格和气质,然后将敌对的霍三,不动声色的一点一点拉入情网,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泥足深陷不可自拔。
冯至第一次出现在常联身边,还不是道上的,那次的街头火拼里,霍三并非不在场,只是没有搀和进去,他坐在街边二层的角楼里,悠哉的将一切,尽收眼底。冯至背着个斜挎包出现在街角的时候,斗殴事件正酝酿着,不知怎地,霍三一眼就在匆匆的人群里,扫到了还是少年的冯至,当时他并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看到这个人,要比路人的面孔,清晰许多。
冯至走到那家网吧的时候,他身后不远处两个混子猛然抽出裤腰里藏着的匕首铁棍,叫嚣着朝对方冲过去,两道不那么整齐的呐喊声,瞬间如同点燃导火线的火星,噼里啪啦的炸出一场残忍暴力的大型斗殴。惊慌失措的人群尖叫着乱窜,捂住头捂着脸,恐惧的声音更能激起人性里潜藏的暴虐,血拼愈发白热化,不是这边的一把匕首划破了对手的胳膊肚皮,就是那边的木棒铁棍沉闷的砸上了敌人的额头肩膀,血气方刚的叛逆少年,都兴奋激动的齐齐杀红了眼。
混子也有混子的规则纪律,除非误伤,不伤寻常百姓,只不过刀剑无眼,又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听话自觉,有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分泌,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杀无赦,手里的武器,自然就无所畏惧。
冯至不像踩着高跟的女孩或是提着公文包的精英状男士一样捂头飞窜,他冷静的找了个网吧的招牌做遮蔽,静静的站在后边,化成了了另一道招牌,等待这场激烈的战斗平息下去,心里希望,它不会持续太久,老头还等着他回家吃饭。
斜对里刺过来的一把刀,起先并不是对着他而来,只是他身前的某方混子被后头欺身上前的人一棍子闷倒,对面冲过来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小混子刹不住惯性,笔直的就朝他冲了过来。冯至自小练过功夫,眼见着那人惯性实在刹不住,正准备踹出一脚,那小混混冲过来的身形却倒退着跌落在地,那混子含着痛意大骂一声卧。槽。尼。玛,抬眼一看就吓呆了,背后偷袭他的人不是被人,正是南方一把手,大名鼎鼎的大哥大常联。
常联没去看那小混子,目光投过来就将冯至上下打量,见他衣裳干净如常,这才舒了一口气,笑着骂道你这臭小子在这干什么,还不快滚,雷子,将他送出去,然后冯至挂着一张如常的脸色,在黑道大哥贴身小弟的护送里扬长而去,不卑不亢宠辱不惊。
楼上的霍三惊讶的看着这一切,不由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好学生行头的少年刮目相看,暗自猜测他和常联的关系。除了霍三,在场许多双眼睛都看得清楚分明,从那天开始,冯至是生活就陷入了泥水潭,一团乱糟糟。
冯至对常联有救命之恩,常联对他又很重视,所以他很快被常联的死对头胡子盯上了,以为他是常联在外头包养的小心肝。胡子的手下无所不用其极,又是泼狗血又是砸陶胚,一来挑衅常联,二来发泄怒气。霍三那时还是宝剑磨砺的时候,一切行动低调不已,他将一切看在眼里,时常想起街边那张冷静清秀的脸,却也一直毫无动作。常联得知后大怒,冯至的处境更加水深火热。不久后冯至的母亲惊吓过度离世,老父又在阻止混子砸他的宝贝陶胚时推到中风,就是那件事,将冯至推到了那个他一生都不想踏足的地方,热血向往的人叫它,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某妹纸要求的冯至的番外,我补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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