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足迹 永久书架

第23部分 (第1/4页)

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67小说网www.67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看了之后,就叽哩咕噜向我说了几句话。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对我来说听起来特别悦耳,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当然,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并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便举起另一支枪准备射击。这时,我那野人(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做了个手势,要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把刀给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敌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其动作干脆利落,胜过德国刽子手。这使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可以相信,这个人在此之前,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后来我了解到,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锋利。再说我那野人砍下了敌人的头,带着胜利的笑声回到我跟前。他先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把他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

但是,最使他感到惊讶的,是我怎么能从这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指那个野人的尸体,做着手势要我让他过去看看。我也打着手势,竭力让他懂得我同意他过去。他走到那死人身边,简直惊呆了。他两眼直瞪瞪地看着死人,然后又把尸体翻来翻去,想看个究竟。他看了看枪眼,子弹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在那里穿了个洞,但血流得不多,因为中弹后人马上死了,血就流到体内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回到我跟前,我就叫他跟我离开这地方。我用手势告诉他,后面可能有更多的敌人追上来。

他懂了我的意思后,就用手势表示要把两个尸体用沙土埋起来,这样追上来的野人就不会发现踪迹。我打手势叫他照办。他马上干起来,不到一会儿功夫,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创了一个坑,刚好埋一个野人。他把尸体拖了进去,用沙土盖好。接着又如法泡制,埋了第二个野人的尸体。我估计,他总共只花了一刻钟,就把两具尸体埋好了。然后,我叫他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没有把他带到城堡去,而是带到岛那头的洞穴里去。我这样做是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境应验,因为在梦里,他是跑到城堡外面的树丛中躲起来的。

到了洞里,我给他吃了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又给了他点水喝。因为我见他跑了半天,已经饥渴不堪了。他吃喝完毕后,我又指了指一个地方,做着手势叫他躺下来睡一觉。那儿铺了一堆干草,上面还有一条毯子,我自己有时也在上面睡觉。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着了。

这个野人生得眉清目秀,非常英浚他身材修短合宜,四肢挺直又结实,但并不显得粗壮。他个子很高,身体健康,年纪看来约二十六岁。他五官端正,面目一点也不狰狞可憎,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在他微笑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不像羊毛似地卷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目光锐利而又活泼。他的皮肤不怎么黑,略带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那样黄金褐色的,令人生厌,而是一种深茶青色的,油光乌亮,令人爽心悦目,劫难以用言语形容。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鼻子却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他的嘴形长得也很好看,嘴唇薄薄的,牙齿又平又白,白得如同象牙。他并没有睡得死死的,实际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见到我,立刻向我奔来,爬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表示他臣服感激之心。最后,他又把头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脚边,然后又像上次那样,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这样做之后,又向我作出各种姿势,表示顺从降服,愿终身做我的奴隶,为我效劳。他的这些意思我都明白了。我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不久,我就开始和他谈话,并教他和我谈话。首先,我告诉他,他的名字叫

〃星期五〃,这是我救他命的一天,这样取名是为了纪念这一天。我教他说〃主人〃,并告诉他这是我的名字。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并告诉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我拿出一个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给他。我先喝给他看,并把面包浸在羊奶里吃给他看。然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叫他学我的样子吃。他马上照办了,并向我做手势,表示很好吃。

晚上,我和

《鲁宾逊漂流记图片封面》 第23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