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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偶遇亨利·柯蒂斯(1)

去年55岁生日时,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竟然拿起笔来尝试记载历史。我不知道自己将把这次已经结束的旅行写成什么样的一个历史。可能由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事,所以对我来说,我的一生是漫长的一段旅程,在这个旅程中,我做过许多事情。当其他男孩子还在上学时,我就开始在老殖民地做贸易以维持生计。我做过贸易、打过猎、参加过战争,之后甚至采过矿。然而,仅仅在八个月前我才发了财。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虽然我不知道这笔财富到底有多大,既然我已经得到了它,但我想自己不必再去为获得它而经历过去15或16个月的事情了。即使我知道最终自己会安全,会到到大量财富,我也不会再去进行这样的旅行了。因为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不喜欢暴力,而且非常反感冒险。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并不符合我的生活习惯;我也不是一个文艺创作者,尽管我对基督教的《旧约全书》和《印戈耳支比家传故事集》情有独钟。我现在就列举几个原因吧,当然只是为了证明我确实有一些原因来写它。

第一个原因:因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约翰·古德上校要求我来写这本书。

第二个原因:因为左腿疼痛,我一直在非洲的德班卧病在床,为了打发时间而写这个故事。自从那只该死的狮子抓伤我后,我就留下病根,经常寝食不安,难以忍受的疼痛使得我比平时更加虚弱。一定是由于狮牙有毒,否则的话,伤口刚刚愈合怎么又裂开来呢?像我这样一个曾经猎杀过65头狮子的人,竟然会被第66头狮子像嚼烟叶似的嚼伤了腿,这真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这件事情打破了常理,我是一个按部就班的人,不喜欢过这样的生活。

第三个原因:我想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给我的孩子海瑞看。因为他想成为一名医生,现在伦敦医院里学习。医院的生活平淡无味,非常枯燥,有时甚至会解剖一些死尸,让人恶心。我想要他有一些快乐的事情,好让他一周左右不胡闹。而这个历史记录并不平淡,无论它会怎样,都会让海瑞在阅读我们的冒险时能够轻松一会儿。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讲述的是一个自己记忆中最为奇怪的故事。这件事情看起来非常古怪,尤其是故事中除了福乐塔外,没有其他女人存在。不,还有卡古尔,如果她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魔鬼的话。至少她不是一个适宜结婚的人,因此,我不把她计算在内。无论如何,我敢肯定地说,在整个故事中没有一条“裙子”存在。

好,我现在就要讲这个故事了,但从哪里讲起感觉有点困难。不过,还是开始吧。

我是德班人艾伦·夸特曼,一个出生于纳塔耳的绅士,我发誓,我所说的都是真的,我可以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可怜的科伊瓦和文特沃格乐的死作证。但是不知何故,我觉得用它来作为一本书的开始看上去不太合适。此外,我是一位绅士吗?绅士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不是很清楚,但我仍然不得不与黑鬼发生关系,不,我得把“黑鬼”这个词划去,因为我不喜欢这个词。因此,海瑞,我的孩子,你会说,在你开始讲这个故事前,我已经认识本地人,他们是绅士,我还认识带着很多钱刚从家里出来的卑鄙的白人”。

但无论如何,我天生就是一个绅士,尽管我的一生除了做过商人和猎人外,什么也没有做过。我也是否还保留着这些因素,不太清楚,你可以对此作出评价。上帝知道我已经尽力了。在我的一生中,我杀了很多人,然而我从来没有杀过无辜的人,我的手上从来没有沾过无辜人的血,杀人只是为了自卫。上帝给了我们生命,我想他希望我们去保护他们,至少我总是这样做,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不会再碰上这样的事情。这是一个残酷而邪恶的世界,对于一个胆小的人来说,我也曾经卷入过残杀。我不能说它是正确的,但无论如何,我没有偷窃过,尽管我曾经从一个卡菲尔人手中骗了一群牛。但是,之后他也对我进行了卑鄙的报复,从那时到现在,这事情一直令我十分烦恼。

第一章 偶遇亨利·柯蒂斯(2)

从我第一次遇到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到现在已经大约有18个月了。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在巴芒瓦图猎象,运气十分差。在旅行中,一切好像都出了毛病,最糟糕的是,我还发起了高烧。病刚好点,我就开始向钻石矿区艰难行进,卖掉了所有的象牙、货车及牛群,解散了我雇来的猎手,搭乘一辆邮政车到了开普。在开普镇呆了一周,我觉得宾馆里的要价太高,再加上也看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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