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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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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都拍马走到前面,一眼就看出了那是马哈木的人头,在向上洒了一眼,看见了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说实话,孛儿只斤氏很有风韵,他对她也是暗暗垂涎已久,但是碍于马哈木的权势,始终不敢露出端倪,现在将她楚楚可怜地被绑在马上,十分性感,心中的邪火腾地一声就升了起来,想要残暴之而后快。

不过,他也清楚,他这辈子是和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无缘了,她注定是要被献给肃王的,只能被肃王疯狂输出了,也算是对马哈木的惩罚,恭恭敬敬地说道:“那的确是马哈木的人头,那个女人就是他的正室孛儿只斤氏。”

“哈哈哈!”瞿能和范朝西忍不住地放声大笑起来,虽然他们征战沙场多年,立了无数次功劳,但是这次还是十分没出息的笑出了声,因为这次的功劳完全不同,之前他们只是跟随在肃王麾下破军斩将,这次却是独立行动灭掉了一个国家,而且还生擒其主,真正做到了永清大漠,完成了自秦汉以来无数名将都无法完成的丰功伟业。

不过,他们心里也十分清楚,这次行动之所以能够成功,功劳最大的还是肃王的罐头,彻底替他们解决了军粮问题,这使得他们不用再为之前的名将们担心的问题而苦恼。说到底他们是沾了肃王的光,这便是时势造英雄,他们的能力并不比卫青霍去病等人强多少,但却能成此大功,靠的就是跟对了主子。因此,他们心中也没有一丝居功自傲之心。

“老瞿,这次咱们可赚大发了,赶紧向王上报喜吧。”范朝西掩饰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手舞足蹈的放声大笑道。

瞿能也很开心,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笑道:“记室参军事,马上飞马向王上报捷,咱们也可以班师回朝了,我估计王上此时也该到了高昌城了,咱们去那里跟他会师吧。”

范朝西直直地坐在马上,看了看像一只鹌鹑一样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手里一勒缰绳,大声地说道:“对,咱们赶紧去高昌城跟王上会师吧,这个女人就是咱们给王上的献礼。”

“会师,会师。为王上献礼,为王上献礼!”所有的明军将士都激动地大喊起来,国家花大价钱培养了他们,这一次行动,完全证明了他们是物超所值,这值得他们每个人为之骄傲,为之自豪。

“传令三军,休整片刻,然后回军高昌,向王上报喜。”瞿能大声地命令道。今天绝对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效仿霍去病的故事,将军中的酒全部倒进了也儿的石河的支流,与三军将士共同举杯,庆贺他们永清大漠的壮举。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朱率领十万步军合围了高昌城,这十万步军可是他经过几年的训练练就的精锐之师,其战斗力要远远比当年与回鹘在吐鲁番城下交战的十万人也强的多。

当年救迪丽娜扎的时候,肃国可以说是刚刚建国,一切工作都没有上轨道,出征的十万人除了一部分是职业的军户以为,剩下的都是从保甲里抓来的壮丁,他们受到的训练有限,战斗力只比一般的农民强一点。

不过,这十万人可谓是今非昔比,首先军校的成立使得所有的军官都接受了系统的训练,不光是武艺得到了提升,文化水平也大大提高,很多人都从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变成了会看地图会读文件的文武双全之人。

其次,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得肃国的兵源质量大为提高,这些平时在保甲内边务农边练兵的泥腿子,经过系统的训练,也都成了有知识,有文化的职业杀手。

再次,肃国这些年经济实力和军事工业飞速发展,不仅给全军提供了优良的武器装备,装备了大量的火绳枪等利器,使得军队的披甲率达到了百分之百,还为军队提供了充足的营养。

农业的发展使得肃国从来不缺粮食,畜牧业的大进步使得肃国的军人可以顿顿吃肉吃蛋,身体长得很结实。

最后,经过几年的招募,训练,肃国的军事贵族阶层也在逐渐扩大,渐渐地成了肃军的支柱。朱还在士官里面选出来了最精锐的五千人,作为特种部队,准备在最紧急的时候,给敌人最致命的一击。

这十万大军在寒风之中,以无比饱满的热情合围了高昌城,他们知道,肃王今天搞这么大的阵仗,肯定是想要灭掉回鹘的,这高昌就是挡在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也就是众人所熟知的伊犁的第一块绊脚石,只要攻下了高昌城,再往前就是一马平川,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就彻底暴露在了肃国的兵锋之前。

上次与肃国交战,回鹘吃了大亏,兵力损失过半,粮草损失无法计算,再加上这几年西边的帖木儿帝国的蚕食,回鹘已经日薄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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