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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离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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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顺是幸运的,是那身上好的半身铠甲暂时救了他一命。

这身上好的盔甲,是李自成大军缴获于一个官军的游击之身,当时王长顺为李自成打头阵,被当了炮灰,可能是出于李自成对自己暗中使用了手脚,让那个追随自己多年,忠心耿耿的部下不明不白的死去而暗自里赶到内疚吧,再提拔了王长顺的儿子王小顺之后,就将这身上好的盔甲赏赐给了他,这让不知道内情的王小顺很是感激涕零了一把,由此对李自成更加忠心耿耿。

在森林里突然冒出来的打击,让王小顺带着的巡哨小队根本没有半点防备,身穿深蓝色监军士服装,满身覆盖野草伪装的监军士十支连发钢弩的短而沉重的箭簇密雨一样泼洒下去,能够存活的王小顺小队几乎没有,而正是这身穿上好盔甲的王小顺,虽然被监军士第一个照顾而成了众矢之的,但是,正如古语说的那样,十箭不如一刀,十刀不如一枪的绝对道理一样,王小顺幸运的活了下来。

当箭簇及身的时候,年纪虽小,但已经在水里火里,刀枪剑林立百战过的他,第一个感觉就是,敌人强大,不能抵挡,第二个想法就是,跑,留着一口气在,跑回大营,想大闯王报警。

于是,他在背十几支弩箭的巨大打击力量撞翻的时候,借势扑倒,顺着山坡一滚而下,然后带着满身的鲜血跌跌撞撞的冲向了李自成的大营。

一路之上,王小顺对每一个见到的人大喊“敌袭”然后一头扎进李自成正在军议的中军大帐,拼尽最后一口气,喊出了敌袭二字,也没有机会回答坐在门口,第一个冲上来的总哨刘忠敏的质问,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但是,欣慰的咽下最后一口气的王小顺,没有达到他想达到的心愿,因为,即便是他最快的警报,也不能挽回吕世对李自成大营的成功袭击,一场吕世最不愿意看到,但是,却不得不进行的袭击开始了。

灾难,不可避免的灾难就在眼前,而自己这面却还没分营,而没有分营呆在各自家里的战兵,其实就是各家各户中的青壮,而这更要命的是,这些青壮现在的心情就是一个,带着自己的家小逃跑,而绝对不是拿起武器寻找自己的伙伴进行抵抗,这就是当初李自成首创分营的原因。

“快,快,紧急集合各自的亲兵,冲上去,阻挡一阵,只要争取半个时辰,就可以分营出一批战兵,就可以阻挡住吕世小贼的进攻势头,他们的兵力不多,我们完全可以顶住他们。”

看到满帐惊骇的部下,不愧为一代枭雄,李自成第一个清醒的站起来,对着他们大声吩咐。

时间,时间就是一切,现在对于李自成来说,半个时辰就是成败的关键。

在座的诸位将领,也都是百战出身,尤其在流徙千里,转战几省的不断战斗中,被官军突袭,被乡勇骚扰,被同伴火拼,这样的战例数不胜数,对于这样的突然变故也算是经历多多,在经过简短的慌乱之后,大家立刻镇静下来。

“总哨,摇旗你督战各部集结的亲兵。”

“是。”刘忠敏没说二话,提起他拿形影不离的双刀,大步撩开帐帘冲了出去,召集各部亲兵上阵。

“见秀,一公,方亮,赶紧分营整队。”

“是。”三人也顾不得施礼,跑步出去执行命令。

“老神仙,还有过儿(李过)立刻去辎重营保护辎重。”那辎重营可是他李自成辛辛苦苦在山西收罗到的所有银钱,那是他的命根子。只要银子在,即便这次败了,自己等还能再次恢复,而一旦这些银钱散失,那么,自己即便突围出去,在想东山再起,却是千难万难,因此上,这最至关重要的物件,就交给对自己绝对忠心的尚炯和外甥李过,他,信得住他们。

老神仙神色略一犹豫,其实,他现在担心的却不是那些金银,反倒是那些即将在战火里茫然哀嚎的妇孺。

李自成看在眼里,不由大急,连连跺脚道:“老神仙,吕世那小贼虽然狡猾,但是,他本性不好杀,即便我们败了,他也绝对不会为难那些妇孺的。”说道这里,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但马上就将这个办法隐藏起来,不让尚炯看出,再次催促道:“如果我们的辎重没了,即便带着大家挡住吕世进击,我们也没有将养大家的东西啦,老神仙。”

李自成的提醒让尚炯恍然,对,吕世,虽然同样是杆子,但却与其他包括自己面前这个大闯王不同,他不但不裹挟百姓,而且还善待呵护百姓,对妇孺更是照顾有加,这的确应该让自己放心。

于是,略一施礼,带着李过匆匆赶奔后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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