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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种信念交杂在一起,汇聚成为万千戮力,笼罩在每一个人身上,快要冲到对面的时候,宋庆几乎看到了光芒,无论是对面的黑色,还是己方的红色,都已经燃烧到了最旺盛的时候,在昏暗的天地间显得格外夺目。
下一刻,几乎不可能被阻挡的两路军马,狠狠撞击在了一起,没有任何花俏招数,完全是力量与意志的对撼,撞击之后,只在于谁能够坚持的更长久一些,谁就将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
宋庆长枪一挺,奋力将冲到自己前方的骑士刺杀,仰天长啸道:“杀!!!”
第二百七十二章 城池拉锯(一)
广宁中左所东北方向二十里,这个几乎在地图上都找不出来的地方,正在进行着整个亚洲,甚至整个世界最惨烈的搏杀,参战双方的兵力其实并不算多,都加起来也不过三万上下,可真却是后金最精锐部队和大明最精锐部队之间的正面硬撼,各种火器和弓箭全部失去市场,兵书战策上的奇谋妙计也没人去使用,所有人都在用人类最为简单的方式作战,拿着手中的刀枪,杀掉和自己不同模样、不同服色的敌人,怒吼声与惨叫声遥相呼应,各种金属的撞击声也格外刺耳。
薛五再次体会到,自己跟了宋庆有多明智,从前他只是个江湖游侠,仗着武艺高强,创下些微末字号,便自以为天下无敌,至少在年轻人中是无敌的,可如今跟了宋庆,打过不少大仗,才知道那多么可笑,眼前这种长枪大戟的阵势之中,江湖中的激烈搏斗好像小孩子过家家般不值一提,若是还能见到以前那些朋友,真该让他们来这种地方看看。
他的马已经死了,死在第一轮的骑兵对冲之中,对方的一名骑士用长枪刺中他的马头,他则用开山刀砍下了对方的人头,从马上跌落之后,他再没机会重新找到坐骑,也干脆将长兵器丢掉不用,使出自己最熟练的金背大砍刀来,和喜欢用苗刀的宋庆不同,他还是喜欢自己这柄重家伙,这也是他唯一保持的江湖记忆,这把刀几乎承载了他从少年到青年时代所有的梦想,直到现在依然还在延续,只不过他不再是江湖中的豪侠刀客,而是为国征战的大明军官,以后还有可能成为将军。
薛五砍死了七个人,效率几乎堪称完美,除了宋庆之外。他好像还没发现谁比自己杀的多,死在宋庆长枪下的有十一个,薛百户心中除了服气还是服气,早先那点跟宋千户一争长短的心思早没了,他现在只想跟着这个人冲杀下去,直到将这天下的污秽全部扫荡殆尽,还一个清平世界出来。这清平世界什么模样他不知道,但宋庆说有。他也相信一定会有。
来到辽东之后,他多少有点理解洛小北那种对宋庆的盲目崇拜源自何处了,不是这人总能打胜仗,而是因为这人明知道可能会打败,却依然没有半分惧色,每次都要挑战更强大的对手,同时还总能占住大义名分,堪称为国为民。
尽管他自己也知道,某些时候宋庆做事不那么光明磊落,可到头来他还是老老实实去做。因为他相信自己这个上司本心是好的,手段只是其次,况且宋庆对他很好,他在狗营的地位仅次于最早跟着宋庆的丁魁,甚至要比洛小北都高一些。作为一个曾经游历江湖,后来在徐州落脚教武艺的沧州汉子,他觉得自己得到的够多了,足以让他为此人效死。
心念闪动之间,宋庆已经再次从他身侧风驰电掣般冲了过去,长枪随手一戳,又是带走一条人命,看衣甲应该是个真夷,薛五咬了咬牙,他杀掉的真夷只有两个,宋庆却已经有八个了,还要再多加努力才是。
大刀在手,薛五再次扑向了下一个目标,却发现那人已经被先一步的洛小北缠住,转眼间便死于非命,气的大吼道:“小北,干嘛抢我的人?”
“谁杀到是谁的!”洛小北狡黠一笑,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很快便发现有个披甲兵正在以一敌四,犹自占据上风,将邳州卫的兵按住痛宰,立刻便冲了上去,却见薛五同样发现了这个目标,生怕被对方抢先,正要加速的时候,远处飞来一支弩矢,正中那披甲兵脖颈,洛小北迅速向弩矢射来的方向看过,那边果然站着正在用力重新上弹的小狼狗。
对这姑娘,他也没什么办法,狗营弓弩手本来就少,宋庆都格外爱惜,况且这姑娘弩箭准头极高,几乎没有失手的时候,宋庆跟自己说过,说是要将其培养成什么狙击手,就是战场中放冷箭取人性命那种,人家现在做的就是这件事,哪怕他是个百户,也没办法指责什么,更不好意思说出被抢人头的事情,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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