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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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南京,迫使中国屈服”,这便是松井石根进攻南京的目的。怎样才能“迫使中国屈服”呢?那就是使用恐怖手段,摧毁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指出:“日军首脑者认为这场战争是‘膺惩战’,因为中国人民不承认日本民族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拒绝与日本合作,所以为惩罚中国人民而作战。由于这个战争所引起的一切结果,都是非常残酷和野蛮的,日军首脑者的意图是要摧毁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
由此可见,攻占南京,采取恐怖手段,迫使中国投降,这就是日本当局的既定方针。当时日军参谋本部次长多田骏就“悉知针对中国首都南京而策划的恐怖活动”。
松井石根完全了解日本最高当局的意图,他当时在日记中写道:“余须谨奉大命,全察圣旨所存,惟仁惟威,举所谓破邪显正之宝剑诛杀马谡。”1937年10月8日,松井石根声言:“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由松井石根1937年12月7日“亲自起草”的“攻克南京城纲要”则进一步证明,他便是南京大屠杀的组织者和指挥者。
他在该《纲要》中说:“一、若南京守城司令或市政当局留守城中,则劝其开城以和平占领。尔后,各师分别由经过挑选的一个步兵大队(9日改为3个大队)为基干,率先进城,分区对城内进行扫荡。
“二、若敌之残兵仍凭借城墙负隅抵抗,则以抵达战场之所有炮兵实施炮击,以夺占城墙,尔后,各师团以一个步兵联队为基干进行扫荡。”
什么是“扫荡”呢?经过八年抗日、倍受日本法西斯之苦的中国人民,深知日军“扫荡”的含意。抗日战争中,日军把对中国人民施行极残酷野蛮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称之为“扫荡”。日本出版的《广辞苑》解释得很清楚:“扫荡——铲除敌人之意。”
中国军队投降被扫荡,不投降更要被扫荡。在日军的眼里,摆在中国人面前的只有死路一条。
于1937年10月29日正式编成的华中方面军由松井石根任司令官上辖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是朝香鸠彦,第10军司令官为柳川平助。
除第101师团守上海外,华中方面军的部队几乎全部参加了进攻南京的战斗。11月25日,日军占领无锡后,即策定兵分3路进犯南京。
12月1日下达攻击南京的命令。
12月5日,朝香鸠彦到达前线,听取了第16师团长中岛的汇报。中岛对他的上司讲:“日军已攻破了南京周围所有环形防线,约30万人左右的中国军队大概就要全部被包围,逃不出南京城了。”朝香鸠彦听后,回到司令部“发出一连串由他个盖章签署的命令,上面有‘机密,阅后销毁’的字样。命令十分简单:‘杀掉全部俘虏’。”“杀掉全部俘虏”正是日本当局用恐怖手段迫使中国屈服的具体体现。
从现在发现的历史资料看,杀掉全部俘虏的命令是执行得十分彻底的。师团一级部队中,有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的日记;旅团一级部队中,有第13师团第103旅团旅团长山田的作战日志;联队以下部队中,有当时的战斗详报。这些历史资料均无可置疑地证明:军以上司令部确有杀掉全部俘虏的命令,而且各部队都传达贯彻了,将俘虏一批又一批地集体杀掉。
南京城12月13日失陷。日军进城后,即按着松井的作战纲要,开始扫荡。下边是中岛12月13日的日记摘抄:“扫荡俘虏”
……
“近几日,溃败的敌人,大部分逃进我第16师团作战地域内的森林和村庄,其中有从镇江两要塞逃过去的人。俘虏到处可见,达到难以收拾的程度。”
“因采取大体不留俘虏之方针,故决定全部处理之。然对1000、5000、1万之众,解除全部武器都很困难。唯一办法,是等他们完全丧失斗志,自己排队来降,较为稳妥,这帮人一旦闹事,将难以收拾。”
“故而用卡车增派部队,对其进行监视和引导。……”
“据知,光是佐佐木部队就处理掉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中队长处理掉1,300人。现集中在仙鹤门附近的约有7,000~8,000人,而且俘虏还在不断来降。”
“处理掉这7,000~8,000人。需要一个相当大的壕沟,很不容易找到。所以预定把他们先分成100人、200人一群,然后诱至适当地点处理之。”
师团一级指挥官都说是上级的方针,并带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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