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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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花说:“什么法宝?我怎么不知道?”
景殊指了指她的脖间说:“你脖子上戴的这个叫冥音铃,来自地府,即能护主、又有收魂镇魂之用。”
程小花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上挂的铃铛,铃铛发几“铃铃”的脆响。这是她前几天勉强达成任务时得到的奖励,原以为是只是一件小首饰。所以她就一直戴着没多想。
现在,经景殊一说,方才意识到这府里司给的奖励怎么可能是凡品嘛!
只是这作用,未免也太超乎寻常了吧。也不知道常小白他们这些鬼差是不是也随身都有这么一种冥音铃,出任务的时候只要一放出,立马就能把鬼给收了。就跟神话电影里的情节一样。
正当程小花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听景殊说:“不过冥音铃需要配合灵力才能催用,你现在没有灵力,根本用不了。挂在脖子上,最多不能叫鬼伤害到你。”
“什么……那你不是白说?”她还真以为戴着这个铃铛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结果是白高兴一场。她就奇怪呢,地府司怎么会那么好,一下子就给她个终极大法宝呢。原来还是要靠灵力才能催动。
“我能不能不出这个任务啊?”
“当然不行,除非你想被几万只鬼咬。而且地府司里养的那些鬼是经过炼化的,冥音铃保不了你。”
“我不是属于后勤一类的人员吗?为什么还要上前线?捉鬼不应该是常小白他们的工作吗?”
“常小白是T3级的鬼差,级别中等。平常拘的大多是新魂,一般这种的恶鬼需要出动T4级的巡检官来拘。但是巡检官通常三年一巡,偶尔也会出现个别遗漏。像白朝露那种潜藏在汐江底的,大概就是被遗漏的。至于你为什么要做任务,应该是觉得你是个凡人,想要给你些考验吧。反正还有10天时间,你好好考虑怎么完成吧。”
了解这些后,程小花倒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绝望。好歹有个护身符不会死不是?
眼见景殊已上楼去了,程小花便又颠颠地跟了上去,问:“店长,咱们馄饨铺里既然白天不营业,那我能不能借着店铺自己做个小生意什么的?你也知道,我是凡人,靠冥币活不下去啊。我保证啊,绝不影响店里的正常营业。”
“随便你。”丢下这句话景殊就关上了门。
程小花倒是有些意外,居然这么轻易就答应了。
意外之后,又是欣喜!
要知道馄饨铺是平常只有夜里营业5个小时,白天都是空着的。她已经算过了,下了夜班后只要抓紧睡六、七个小时,就能把中午和晚上的生意都给做了。
中午可以卖夜里没有卖完的馄饨,如果生意好,余量不够,她自己也可以再包点馄饨供晚上卖。等到晚上的生意做完后,再接着做夜宵生意。
她原先读书的时候就是半工半读,曾在学校外的餐馆打了很长时间的工。对于如何包馄饨、卖馄饨多少都有些经验。
今天白天自然是先不做生意,好好睡个觉。免得上夜班不精神——赚钱虽然要紧,但是本职也要顾好。谁知道万一自己做得不好,会不会再来个万鬼噬身?
她一觉睡到中午醒,洗漱好,吃了点馄饨后就准备去附近的文印店里印些小传单,好到小区周边发发,招些客人来。
走出门时,抬头看了眼店招:444—1号馄饨铺。
哎,就冲着这个店名估计也没人愿意来吃馄饨吧。
回来的时候,程小花不仅印好了小传单,还专门做个大红色的横幅,横幅后头挂了横竿,她寻个晾衣竿挑起横幅摇摇晃晃地往木质招牌上一挂,红色的横幅正好就将“444—1号馄饨铺”那几个字给遮了个严严实实。而横幅上则印着新的店名:“小花馄饨铺”。
程小花看了看,越看越满意。然后又用晾衣竿把横幅给挑下来收好。今天是来不及做生意了,明天她的小花馄饨铺才算正式营业。赶在现在还有点时间,她把店门锁好,抱着小传单到临江小区各幢的单元门上贴上她的小传单
她的钱不多,没敢多花,小传单一共也就印了二十张。也不知道能为明天带来多少生意。转过头又想,小传单上写了开业时间是明天中午,会不会有人晚上就来吃饭?嗯,要真有人来了,她也给煮。
不过理想和现实是不能划上等号,这一晚上没有一个客人上门。
反正正式的营业时间是明天呢,今晚没有动静也正常。
到了夜里12点,程小花倒是迎来了两拨生意。
第一拨是常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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