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足迹 永久书架

第13页 (第1/2页)

落雁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67小说网www.67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并没有让简歌等太久,他离开之后沈霁思考了一个月,就决定尽快飞升。既然已经和简歌结为道侣,他就不会轻易猜疑对方。虽然简歌之前一直瞒着他,但简歌后来不是告诉他真相了?这说明简歌是认真对待他们这段婚姻的,而非玩玩。既然如此,他何必纠结那些细枝末节,赶紧找到道侣才是正事。正好他之前一直烦恼自己要是很快飞升之后,简歌一个人留在落雁界会遇到危险,生怕简歌无法成功飞升,独留他一人。现在既然简歌本身就是仙人,那这方面的担忧就不需要在意了,他只需要赶紧到仙界去找人就行。至于天魔界和仙界的隔阂问题……到时候再说!半年后,沈霁渡劫成功,飞升进入天魔界。而此时的天魔界,恰好在仙帝的干预下分裂成了两界。一界是原本的天魔界,一界是新生的灵魔界。沈霁刚踏上成魔台,就见原本站在不远处互瞪的两个人立刻扭头看过来,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沈霁:“……不好意思,在下已经有道侣了。”所以你们都没戏,别这么含情脉脉地看着本尊!本尊可是有家室的人! “啧,有道侣的?又是落雁界来的?”站在左边的人意兴阑珊地说道,然后不抱什么希望地问了一句,“那你愿不愿意抛弃你的道侣来我们天魔界?落雁界对魔修的要求也太多了,来我们天魔界,包你永不受苦,想干什么干什么,管他娘的伦理道德!”沈霁眉头微挑,顿时想起了简歌留给他的玉简里,对天魔界和魔界的形容,心中有了数。他再转头去看右边那个,果不其然对方态度就好很多。“我是灵魔界的人,灵魔界里基本上都是落雁界飞升的魔修。”他温和地笑笑,“除了一些被引诱堕落的家伙,剩下都保持初心。而且我们灵魔界和仙界关系不错,如果你道侣是仙界的,建议你来我们这里。”沈霁恍然,之前没听说过有灵魔界,很显然就是最近出现的。甚至,可能是简歌为了让他们两个光明正大地在一起,才把天魔界折腾分裂了。沈霁当然会选灵魔界,他对作风奸邪的天魔界也确实没有好感。“我去灵魔界。”沈霁说道。左边的人嗤了一声,但也没有意外。右边的人给了他一个传送符,让他直接传送去灵魔界,并提点了一句:“目的地是一座魔城,你进去之后可以免费和仙界的人通话一次。只有一次机会,所以你要说清楚你找谁, “沈霁!”简歌来得很快,他这段时间一直在灵魔界流连,根本没回仙界,而且就在这个接待新人的魔城里。所以一听说沈霁来了,分分钟就赶了过来。“走,跟我回仙界。”简歌召唤出愁歌剑充当飞剑,拉着沈霁踏上去,“去了仙界之后,我带你去见一下老头子。还有就是你要继续留在灵魔界当灵魔,或者去仙界当仙,都可以,你先考虑一下。”沈霁还没来得及问老头子是谁,就听到后面那句,顿时有些纠结。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选。简歌自然不会坑他,迅速把灵魔界的情况说了一遍。灵魔界刚刚建立,资源肯定是贫乏的,比不上仙界,而且人少,总体实力也弱,毕竟里面的灵魔基本上都是落雁界近五千年飞升的。但是仙界这边对魔修的偏见根深蒂固,也不见得就是个好选择。即便沈霁把体内的魔力转成仙力,彻底成了个仙人,也难保不被仙界的人不待见。等简歌抵达仙界的时候,沈霁还没考虑好,但他也不着急。这不是小事,自然要好好权衡才是。“这件事先放一边,你跟我去见见老头子。”简歌说道。“老头子?”沈霁这才有空询问,“那是?”“我前主人。”简歌提到他就牙疼,“我本体是愁歌剑,他是我的主人。后来我能化形之后,就成了独立的生灵,自然不再从属于他。而他也不再需要仙剑作为武器了,对于仙人来说,仙力凝成的武器更好用一些。”只有武器的器灵,才能真正发挥出仙器的威力。而仙人使用仙器的话,仙人和仙器双方都无法发挥最大的战斗力,而且仙器又有灵智,所以仙界早就形成共识了,仙器是单独的生灵,不再作为某个仙人的所有物。不过,像愁歌剑尊这样把愁歌剑当儿子的,也是不多见的。虽然简歌嘴上说是老头子,但愁歌剑尊其实看起来非常年轻俊美,就是性格比较欠揍。沈霁听闻他就是愁歌剑尊时,总算明白为什么当初简歌看到那本《无名剑诀》时为何神色那么复杂了。感情那东西就是他前主人写的,也算是缘分了。愁歌剑尊彼时正在喝酒,并没有兴趣和“儿婿”多说废话。他不耐烦地把两人赶了出去,说是已经看过人了,让他们自己过自己小日子去,别来碍眼。沈霁很理解他:“剑尊毕竟单身,没有道侣,自然见不得我们秀恩爱。”简歌想了想,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表示了赞同。屋子里耳朵尖听到了二人对话的愁歌剑尊:“……”我单身你奶奶个腿儿哦!信不信老子neng死你!有道侣了不起吗

《仙门凶兽》 第13页(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