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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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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琴见她脸『色』大变,暗叫了声:“不好,这玩笑开大了!“急忙笑道:”郡主别误会了,在下非轻薄之人,只不过见郡主如此可爱,想做个朋友而已?“

朱云脸上神『色』似有不信,却也不答话,红着脸坐在一旁一动不动,偏巧肚子早已饿的不行了,“咕咕……咕咕……?“叫了两声,这下脸『色』更红,萧琴微微一笑,小心地撕下一个半个鸡腿,递给了过去,笑道:“吃吧。”

朱云脸『色』血红,无奈肚子饥饿不已,这会儿也顾不得礼义廉耻了,结过鸡腿,正要张口,忽然间看到萧琴一脸温和笑容,看着自己微笑,脸上一红,捏着鸡腿,转过头去,背对萧琴,这才吃了起来。萧琴微微一笑,心道:“小屁孩,还知道害羞呢?“这会儿自己也早饿得不行了,一把撕下另一只鸡腿递给道衍,将身下的鸡肚大口啃了起来。

这一只烧鸡,不消一会,便被这三个饿人给消灭干净了。朱云吃了完了鸡腿,正想找个东西擦擦嘴巴,往怀里一『摸』,脸『色』一顿,忽然一条干净的手帕第了过来,跟着萧琴的声音传了过来,道:“郡主,用这个擦擦嘴吧?“

朱云扭过脸望了一眼那手帕,道:“这是我送给你的手帕,便是你的!“

萧琴心中一笑,道:“难道这个时代的女孩都喜欢送手帕么,来的实惠的不行,实在不行的话,送块玉佩也行啊,都是手帕,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朱云见他本没有收回手帕,脸『色』变了变,道:“怎么,这手帕不好看么?你为何不要?”

萧琴一愣,随即笑道:“郡主误会了,在下并不是个意思?”

“那是何意?”朱云目光闪闪的盯着萧琴道。

萧琴脸上一阵尴尬,干笑了两声,道:“在下的意思,在下于郡主萍水相逢,这手帕过于贵重,在下实在无福消受!”

朱云脸『色』忽变,道:“萧少侠,若是嫌弃的话,大可扔掉便是!本郡主送出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的!”

萧琴暗道:“你爷爷的,你这不是强人所难么?”但还是收回了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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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皮外话

自宦官成一代之祸始,明人就坚信并宣扬:太祖禁止宦官干政;它不仅是昭然之“祖训”,也诉诸于政令法制,是无可质疑的“祖宗之法”。这一“话语”,是由数个似是而非的“事例”作支撑的。其一为洪武十七年七月的一道敕令:

敕内官毋预外事,凡诸司毋与内官监文移往来。

内官监是当时内府“第一衙门”,其地位相当于后来的司礼监。该禁令显示,之前外廷诸司是可以与内府文移往来的。为什么突然颁令禁止?朱元璋实际上给出了明确解释:“为政必先谨内外之防,绝党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纪纲振肃。前代人君不鉴于此,纵宦寺与外臣交通,觇视动静,夤缘为『奸』,假窃威权以『乱』国家,其为害非细故也。间有奋发欲去之者,势不得行,反受其祸,延及善类,汉唐之事深可叹也。夫仁者治于为『乱』,知〔智〕者见于未形,朕为此禁,所以戒其未然耳。”'5'(卷一六三,洪武十七年秋七月戊戌,p2523)

朱元璋自述得明白,该禁令的要害在于防“宦寺与外臣交通”,“夤缘为『奸』”,可在后人的解读中,却转义为禁止宦寺干政,成为支持“禁说”的法律依据。

也不能脱离当时的政情来分析这条敕令。其实就在这道禁令颁布前三个月,朱元璋刚刚对内监品秩及职掌进行了一次大的更定,将内府首监“内使监”更名为“内官监”,还提高了它的品级,'5'(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癸未,p2501) 这显然是强化内官地位的措施。原因很简单,自洪武中期以来,朱元璋迭兴大狱,一连串惨酷的政治事件接续发生,当外廷斗争加剧,政治压力急剧上升时,朱元璋不得不加强自己的“羽翼”以予承受。但既加强之,何以又旋即公布上述禁令?这表明朱元璋对任何一种权力集中的自然疑惧,他并非毫无顾忌地使用宦官,他更害怕宦寺与外臣交通作弊。若一定要把此令引作禁止宦官干政的证据,立论实为乏力。

明代人对宦祸的痛恨总伴随着对太祖严驭宦官的怀念,沈德符在其名著《万历野获编》中有这样一段话:“太祖旧制,内臣出外,非跟随亲王驸马及文武大臣者,凡遇朝廷尊官,俱下马候道旁,待过去方行。今小火者(按指无官职的阉人)值部阁大臣,俱扬鞭直冲其中道矣。”'8'(卷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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