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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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姓名怎么能先于语言和文字出现呢?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诺哈有所隐瞒,林修不是看不出,而现在的情况却让自己非常好奇,说不得,要去他们部落走一趟。
这个提议,马上遭到了老者和女王的反对。
老者的理由是,他们来者不善。女王的意思更直接,神灵不可以离开部落,否则他们将无法继续生存。
见事不可为,林修只能在诺哈这里想办法,在墨迹了几天之后,诺哈答应,他会回去带那能取名字之人过来。
看到诺哈一行人离去的身影,林修意识到,下次会面,必定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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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力量
青铜时代!
林修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但成就感却是满满的,虽然现在还不敢说自己已经推动这个世界的进程到了青铜时代,但那也是不远的事情。
随着掌控火候和时间的推移,炼铜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仅仅两个多星期,便炼出了大约有一百多斤铜。
用这些铜来打造武器,武装整个部落是绰绰有余了,现在先把小队的战力提升吧。
这天,林修没有让原始人们继续炼铜,而是把他们都召集到了一起,然后命令将所有炼出来的铜全部制成可以用的武器。
他们的学习能力并不低,经过这差不多一个月的相处,有几个汉子已经和部落那个老者的文化水平持平了,所以这几个人已经暂时被林修任命为头领,专门负责管事。
打磨这些铜没有花多少时间,而且战士们很快就发现用这种“石头”制成的矛尖比自己原来的长矛更具威力。眼见为实,现在所有人都能拿着这长矛刺进一颗大树里,而石矛显然是很难办到的。
打造武器也不难,只是需要很多人通力合作,扇风、铸型、加火,林修亲自上阵了,因为这些原始人没有理解自己需要怎么样的武器。
剑!
林修准备一次打造两把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典型的例子。
剑虽然是属于短兵,但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用剑之高手,持一宝剑,十几人都不能近身。
林修虽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也不是什么运动健将,只因为喜欢看那些武侠小说、古装电影,所以对剑有一种狂热的喜好。
也难怪,在地球上,剑就是古之圣品,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
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不衰,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
但梦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林修发现自己花了三天时间,累得骨头都快散架打造出来的剑却是四不像,不但完全没有美感,而且连起码的剑样都没有。
“算了算了,第一次,谁都没经验。”林修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带着这些青壮离开部落已经一个多月了,没有更多时间消耗在这里了。
再说武器嘛,能杀敌就好,等彻底安顿下来之后,再慢慢打一把更好的。
那些原始人战士不知是想象力不够,还是因为长矛用惯了,并没有打造别的武器,最多就是把矛身也换成了铜。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队,林修满意地点点头,有了新的铜制武器加上火把,即使碰上那只巨蜥,也不至于仓皇逃跑了。
带着那些多出来的铜,林修一行人终于踏上了归途。
倒也奇怪,回去的路程顺利得让人不敢相信,让跃跃欲试的林修非常郁闷,莫非那些猛兽也知道惹不起自己这伙人,搞得连试剑的机会都没有。
被打磨好了的铜制武器,杀起小动物来是不费吹灰之力,好不容易出现的几只野猪,也被兴奋的原始人战士瞬间刺成了马蜂窝,这让他们对林修的崇拜度又上升了几个档次。
再这样下去,林修甚至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成为部落真正的领袖,虽然现在他们对自己也是言听计从,但始终还是以女王为尊。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女子从事的职责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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