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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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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证据?”窦县令这个好奇啊。

“大人,民女眼尖,刚在尸体的脖子上看到两道很明显的勒痕。”春荼蘼摆出吃惊的样子来,“您若不信,可叫人再看。”

窦县令大吃一惊,干脆也不叫人了,自己到尸体前细看,仿佛怕自己眼花似的,又叫了仵作出来,外回几名差役,最后大家确认,确实有两条痕迹。

仵作的冷汗都流下来了,一个劲儿的自责道,“大人恕罪,是小人疏忽了。若非您目光如炬,实在难以发现这样细微的差别。”

“这说明什么?”窦县令不理仵作,问春荼蘼。

“民女不懂验尸,但民女想,若死者真是被冯老爷所逼,上吊自尽,应该只有一个勒痕才对。”春荼蘼认真地说,“若是两条,而且一深一浅,感觉似是勒死后,又挂到冯家门粱上。如此多此一举的事,说明还有第三人存在。所以民女推测,必是那人栽赃陷害冯老爷。”

堂上众人怔住,瞬间都觉得有这种可能。

“又或者,死者欠下巨额赌债,无力偿还,继而自尽。”春荼蘼继续说,“这时,有恼恨冯老爷的小人看到,干脆借尸生事,想要让冯老爷倒霉。若此事没有报官,冯老爷为息事宁人而私下埋尸,他就可以私下讹诈。这等下作的人,下作的手法,若非被识破,遂了他的意,岂不冤枉好人?”

今天的第二更。

名词解释:淹狱,就是拖很长时间不办的案子,当事人要白白困在牢中。失去人身自由不说,家里为了当事人能好过些,还要不断打点,真是失人伤财。这个词之前解释过,怕太久了,大家忘记,再多啰嗦一句。

演员表:

洛阳县窦县令,由原客串贴一百零四楼的荳芙扮演、

(俺发现了,客串的同学大部分客串的是县令班头,全是公务猿啊。)

第四十章亲戚,是最可怕的存在

春荼蘼敢于做这样的手脚,是因为知道古代大唐的法医技术非常落后,他们能检验出初步的死因,但太细节的部分就无法验明。若在现代,或者法医系统相对完备的宋代,她就不敢如此托大的掉花枪,搞不好会把自己绕里面。所以嘛,兵法有云,要活学活用,天时、地利与人和不对,就不能乱套用计谋。

她用虚假的、她自行创造出的事实把众人都带到沟里了,那就是:冯家表侄是自杀还是他杀,与冯经没有半点关系。死人无法把自己吊两次,造成这种结果,是有人想陷害。况且门粱那么高,可现场却没找到上吊所用的椅子。这就更证明,当时有“第三人”在场。而包括县令在内,从上到下,就没人想过冯经就是那第三人。毕竟照常理来说,哪有自家门口死了人,把尸首弄下来后又挂上去,最后让街坊邻居发现的道理。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惹麻烦吗?却不知道,有时候麻烦大了反而解决问题,这是逆向思维。

出可以说,春荼蘼利用了人们那种想当然的心态,轻松就赢了这场官司。她的良心没有受到丝毫的谴责,她相信,结果永远证明手段是正确的。毕竟临死也要各应人的混帐东西,实在不值得同情。既然冯家表侄以恩为仇,那么就让他的坏心思和他的灵魂一起下地狱去吧。

而鉴于暂时找不到那个“第三人”。冯经被陷害的情况又已经坐实,自然当堂释放。此案成为一件小小的悬案,冯家表侄也没有亲人了,无人上告,过不久这事就淹没在日常的琐碎之中。若有人来闹腾,那个人就会被严重怀疑正是第三人,纯粹自找倒霉。

冯经对春荼蘼千恩万谢,第二天一早就找到邸舍,不仅送了不少礼物送给春青阳,其实是谢谢春荼蘼外。还要把那宅子送给春家,羞愧地对春青阳说,“还怕您要嫌弃,实在不好意思出手,毕竟有横死鬼,实在不太吉利。不过您老的儿子军中官员,听说老太爷以前是衙门中的人。煞气重,必定是镇得住邪祟的。所以无论如何,请您笑纳。”

其实冯经看似忠厚,却也是个聪明知机的。他表侄吊死在大门前,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他的宅子恐怕贱价也卖不出去,他又急着离开这是非之地。不如大方送出。虽然也很肉疼,却是能落个人情。再者,春家非常人,以后官场相见,也好有个缘法。

但春青阳忠厚,不愿意占人家便宜,况且也是有些忌讳宅子有人吊死,不禁一时犹豫。只说要考虑一下,拿了些土仪做回礼,打发冯经走了。

“今天都四月十九了,明天我爹就要去军府报到。咱家到现在也没有着落,何必叫我爹在军中也不放心?”春荼蘼私下里劝祖父,“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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