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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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同僚王筠并不比李永吉好到哪里去。早在后晋时,王筠就被派到南方出使楚国,等他回来时后汉刚刚建立。在苏逢吉看来,王筠在南方待了那么久,肯定捞了很多油水,于是派人到王筠的家里去,先许诺让他主管一州,但要他拿点宝物出来。王筠只好将半袋子金银珠宝送到苏逢吉的府上,苏逢吉乐得手舞足蹈,可答应王筠的事情早就忘了,王筠又不敢问,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为了贪财,苏逢吉可以说是不择手段。而且不论什么情况,只要能敛财,他都去做。他的老婆因病死后,他便让人传话给文武大臣和各地的大小官员们,让他们贡献绫罗绸缎,说是做丧服用。大臣们以为他疯了,因为依照民俗和律例,丧服的制作材料要用麻布,在为死者服丧的人中,和死者关系最远的亲属也只是穿用细麻布做的衣服,用绫罗绸缎做丧服,是一种不仅违犯伦理道德而且触犯法律的行为。但大臣们也只能按照苏逢吉的要求去做,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法律民俗的鬼东西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有苏逢吉的一张嘴。
这样的“美日子”苏逢吉只过了不到两年,刘知远病死后,儿子后汉隐帝继位。在刘知远所选的顾命大臣中,苏逢吉同其他人的关系都不好,特别是后来成为皇帝的郭威,他过去曾经多次在喝酒时侮辱过他。
一个人一旦想要把自己向地狱里推,任何人都休想拦住。汉隐帝为了抵御契丹,巩固北部边防,派郭威领兵去邺都也就是魏州驻守。在议论是不是带枢密使之职走时,苏逢吉和郭威一派发生了激烈争执。苏逢吉建议免除郭威的枢密使职务,隐帝问他:“有先例吗?”苏逢吉说:“枢密使这个职务,驻守外地的将领兼任不合适。”另一位顾命大臣史弘肇反对说:“兼任枢密使,可以使各地将领畏服。”因为此事,史弘肇对苏逢吉非常恼怒,苏逢吉却为自己辩解说:“这是国家大事,而且以内朝节制外朝则事顺,以外制内怎么能方便呢?”
而郭威更是恼火非常,过后不久,郭威造反。当领兵打到首都郊外时,苏逢吉跟着隐帝出兵,一战失利。晚上苏逢吉喝了很多酒,回首往事,悲从中来,向手下要刀自杀,手下不给。他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他又和隐帝跑到了一家农舍,偷偷地取了把刀抹了脖子。
从苏逢吉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畸形的朝代。这个朝代没有法律,全凭苏逢吉一张嘴。这是五代时期的一个最有戏剧性的特点,苏逢吉只不过做了他该做的事,就是发挥了这个朝代戏剧性的特点。
如果说,苏逢吉是最标准的混蛋人,那么,后汉就是最标准的混蛋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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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钉”的快乐生活(1)
一个人活在世上,如果被别人视为“眼中钉”,那他的日子绝不会好过。因为“眼中钉”三个字本身就有着深仇大恨的意味,可这三个字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被视为“眼中钉”的人却过得非常好,有吃有穿,心中无愧。这个人就是五代时期的赵在礼。
赵在礼本没有被百姓视为“眼中钉”的机会与能力,但五代时期的大###帮了他的忙。他开始从军时是在刘仁恭手下当一名小校,后来又被编到刘仁恭儿子刘守文帐下,刘守文后来驱逐了浮阳节度使卢彦威,占据了浮阳城。赵在礼在这场兵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刘守文看好。901年,刘仁恭被他那个讨厌的儿子刘守光软禁,刘守文想要解救父亲,却被兄弟打败,最后死掉。这时,李存勗正在大肆招揽人马,他就跑到李存勗那里,因为屡立战功,李存勗称帝后,就封他为效节指挥使,屯戍贝州。
926年,贝州军士皇甫晖暗知军士思归欲为乱,就劫拥军将杨仁晸为师,杨将军坚决不从,被杀;接着,皇甫晖又推了一个人缘好的小校为师,该名小校也不从,又被杀。赵在礼得知此消息后,连衣服都不穿,就想逃跑,谁想,皇甫晖率一大帮军士把他从墙上拽了下来,并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往他面前一扔,大叫:“不从者视此!”赵在礼只好当了他们的主帅。
五代时期,士兵拥戴一个人为他们的头领和朝廷叫板是很稀松平常的事,赵在礼就在这种潮流下当上了造反军的首领。作为首领有很多好处,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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