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A级通缉2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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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队,有陈星的消息了!”
嫌犯从警局出逃的第七天,刑侦支队的组员再次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声称发现嫌犯踪迹,第一时间获知消息的高鹏飞,火速冲进办公室,冲到梁队面前,迫不及待地说:
“这一回应该是真的,举报人在电话里描述的嫌犯外貌特征,是陈星没错!”
“他在哪儿?”梁剑穿上外套,佩戴无线麦克,疾步往外走,边走边问,“有没有通知那里巡逻值勤的警员?”
“有!他们已经赶过去了。”高鹏飞紧追其后,飞快报上地址:“中环南路117号,市邮政大楼斜对面,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内。”
五分钟!
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位于中环南路的那家便利店,中环派出所的老李与几名便衣民警已然潜伏在店面四周,为了不打草惊蛇,梁剑与大鹏也没有开警车,只开了一辆大众越野,到达举报人提供的地点,迅速与老李他们会合。
“人还在里面。”老李穿着便衣,站在天天鲜果店里,透过玻璃门,密切监视着对面那家便利店里头的动静,冲刚刚赶到的梁队,低声说:“瞧见没,就是那个戴棒球帽的小子。”
便利店朝向街面的一侧玻璃墙,里头挨着一张长桌几张圆凳,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一位顾客正坐在长桌旁,端着桶装的泡面,呼噜噜吸着面条。
戴着棒球帽的这位顾客,埋头吃面,看不清脸部特征,单从外形体态来看,这人一米八左右的个子,身材削瘦,看起来相当年轻,的确有几分酷似嫌犯。
“梁队,衣服!你看那小子穿的衣服!”高鹏飞兴奋低呼,“没错!一定是他!”
米色棉针织高领套衫、棕色外套,米色长裤,棕色皮鞋……梁剑看的纳闷:七天了,这小子就没换衣服?还一直穿着小王身上剥下的那套便服?与警局里监控拍摄的画面截图一致,警局内部人手一张嫌犯逃跑时的照片,这么明显的衣饰特征,怎么会连续七天都找不到人?直到今天接到群众举报才发现嫌犯踪迹?
“有点奇怪!”梁剑心生怀疑时,便利店里吃面的那个顾客猝然站起,快步往店外走,头低低的,在棒球帽帽檐的遮挡下。仍看不清那人的脸。
“兔子要脱笼!”第一个冲出的人,是老李。埋伏在店门外的几个便衣民警,左右包抄,猛冲上去,与老李一道,合力将刚刚走出便利店的“棒球帽”扑倒在地,迅速控制住局面。
高鹏飞上来就掀那人的帽子,将那顶棒球帽一下掀开,被便衣们扑在地上的小子哇哇大叫:“你们是谁?想干什么?快放开我!”
听到那小子的声音,梁剑心就往下沉,赶紧凑过来与老李他们仔细一看那小子的脸,一张陌生的面孔,长的像个路人甲,哪里是他们在搜捕的嫌犯?
“错了错了!”高鹏飞顿足,懊恼:抓错人了!
“再不放手,我可要报警了!”地上那人脸红脖子粗,扯大了嗓门嚎,引来路人围观。
“不用报警。”老李他们急忙将人扶起,梁剑亮出警官证,拍拍那人的膀子,无比歉疚:“没事了,只是个误会。散了吧,大家都散了吧!”
围观路人散去,老李他们核实了那人的身份证件后,还在给人赔礼道歉,梁剑与大鹏回到车上,大鹏有点儿沮丧:“七天了,那小子难道是人间蒸发了?怎么会找不着了呢?”
“找不着人,咱们找找其他线索。”发动车辆,梁剑驱车赶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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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天,案件没有进展,嫌犯下落不明。
第九天,案件没有进展,嫌犯下落不明。
第十天……
“我就不信他能一直躲下去!”高鹏飞在办公室里,郁闷地吼吼,“都躲了十天了,他总得出来买点吃的吧?不吃不喝,人能活吗?”
“大鹏你有点儿耐心成不?”老赵递了杯水给他,“陈星沉得住气,你总不能输给他吧?”
“他就是个怪物!”能从“天网”底下脱身,消失得无影无踪,正常人办不到的事,那小子居然办到了!高鹏飞“咚”的一声搁下水杯,有几分气馁:“咱们是人,能赢那怪物吗?”
“胡说八道!”老赵气得想拍他,却被他一语堵了回去:“你忘了那天,你跟小王在厕所里是怎么把人看丢的了?”
“这、这事……”老赵心尖儿一哆嗦,“是有点怪!我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说内急,我跟小王就盯着他入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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