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廉价炮灰(加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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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牧云收下了猪头人当眷属。
倒不是为了吃猪肉,而是猪头人的繁衍能力很强,几乎可以说是眼下各个眷属中最强的。
以哥布林为例,有传言说,哥布林没有雌性,所以经常劫掠其他种族的雌性,然后与其羞羞,异族雌性生下的宝宝会无视血统,清一色哥布林,雌性就像机器一样不停的生育,等到生不动了就会被哥布林当成食物。
当然,传言只是传言。
现实中的哥布林雌雄都有,而且战斗力低下,别说抢人家了,整一个被抢劫对象,谁见了都想薅一把羊毛。
哥布林一年能生育四次,每一胎2至5个,小哥布林满月就能自由活动,不到一岁就能跟着大人干活,三岁就算成年,可以承担繁衍任务了。
猪头人一年生育两次,只是哥布林的一半,但是猪头人一窝能生六七个甚至十来个,小猪也是满月就能跑,两岁就算成年了,可以承担繁衍任务。
两个种族看起来差不多,半斤八两。
但是哥布林是出了名的战零渣,除了摇旗呐喊当个拉拉队,报报点当个人形眼,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
猪头人皮糙肉厚,力气虽然不如牛头人,但强过狗头人,獠牙虽然比不上象头人,但绝对比牙签长,也比牙签粗,更比牙签硬。
综合来说,猪头人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平庸,没有什么特长,但也没有什么明显短板的种族。
单独看这个特点倒还没什么,但是配上猪头人强大的繁殖能力,立刻就不一样了。
牛头人和象头人强是强,但他们繁殖速度太慢了,生长周期也很长,如果在战斗中死伤太多的话,很可能一蹶不振,十几年都翻不了身。
猪头人呢,别看他们今天死伤惨重,但是明年立刻又满员了。
还有一点,猪头人性情凶悍,当初为了抢地盘还跟野蛮人干过架,虽然现在混得惨了点,对不起老祖宗,但他们底子还在,调教好了依旧是一支强兵。
所以,杨牧云接纳了这个炮灰种族。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效忠了,我就大发慈悲的接纳你们,以后你们就是种花家的一员了,立刻收拾行装,随我返回。”
猪头人族长纳头便拜,“猪头人钢牙永远忠诚主人。”
听到“钢牙”这个名字,象头人立刻不满意了,发出一个弹球打在猪头人脑袋上,然后用鼻子指了指自己又长又粗又硬的象牙。
“我这才是钢牙,你那就是签牙。”
猪头人立刻羞耻的低下头,抿起嘴唇把自己的小牙牙包起来。
杨牧云说道:“你就叫钢鬣吧。”
猪头人族长立刻跪了下去,感谢主人赐名。
其他猪头人也纷纷拜倒向杨牧云效忠。
至于随处可见的同伴尸体,猪头人全都选择性的无视了。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打打杀杀很正常。
仇恨?
弱者没有仇恨的资格。
技不如人,没被灭族已经不错了,要什么自行车。
猪头人心中唯一怨念的是,为什么不早点投靠野蛮人呢,死了差不多两百个族人,这要是一个月献上4个血食,足够50个月了,差不多4年。
呸,渣渣族长,白白浪费族人的性命。
猪头人去搬家的时候,杨牧云拎着地上的尸体向沼泽中走去,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立刻搬运尸体跟了上去。
杨牧云闻了闻手上气味,嫌弃的说道:“猪肉骚,太难吃了。”
没骟过的猪不是一般的难吃,现在又收了猪头人当眷属,杨牧云更下不去嘴了。
继续老办法,丢进沼泽可持续发展。
当猪头人回来的时候,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一个个痛哭流涕。
杨牧云向钢鬣说道:“我不需要你们上交血食,不过,你们每天都要为我上交1000个史莱姆,明白吗?”
1000条鱼或许比登天还难,但是1000个史莱姆简直不要太简单。
大沼泽里最不缺的就是这玩意。
而且,野蛮人灭掉巨魔、食人魔,收编猪头人,手上等于掌握了四块猎场,这么大范围,打捞1000只史莱姆再简单不过。
但是不知为什么,很多猪头人觉得,捕捉史莱姆实在太麻烦了,还是献上血食简单。
就这样,巡山的队伍继续向前,路过大湖的时候,杨牧云特意停下脚步。
湖面上的风很大,之前巨兽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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