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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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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爵府,我在一楼不停地踱来踱去。我不愿意让安丽丝受半点委屈——在自己不成为职业铁匠的前提下。算了,不想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了。其实布雷西亚还有许多急需解决的事。

发展布雷西亚的经济和训练士兵。

一个国家的实力,多少和经济实力挂点钩。沙丝那亚只是一个自由城邦,可是据上一次阿拉卡传来的消息:为了避免圭亚那公国,并没有扩军,而是聘请了大陆排名第九十三的蝎狮佣兵团作为沙丝那亚的守护佣兵团。普通佣兵团通常不会介入国家之间的正规战争,但大、中型佣兵团却因为自身实力的强大,偶尔会成为某座城市的守护佣兵团。据阿拉卡报告说,蝎狮佣兵团拥有两千多人,在守城中可以发挥超过五个联队的作用。毕竟佣兵的身手往往比普通士兵更强,而蝎狮佣兵团又是进入大陆佣兵榜的佣兵团。现在看来,加上海军的实力,沙丝那亚已经超过了吾尔汉和卡敖奇军队的总和。

训练士兵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不可能亲自去训练普通士兵,毕竟我现在的部下已经超过了一万四千人(卓索图族四千、吾尔汉…卡敖奇联军四千、布雷西亚第一兵团五千),而且为了抗击英格兰尼,我还必须进行扩军。

“报告,布雷西亚第一兵团第二联队第一小队上尉队长上尉海若。史麦尔来报到。”

仍然沉浸在深深困扰中的我,居然没有发现有人来到了门口。

第四部 第七章

第四部第七章

我收敛心神点点头,示意海若。史麦尔进来。

进来的人穿着一身青蓝色的盔甲,同他那冰蓝色的眼眸相映成辉。在训练场上,海若戴着头盔。现在,他用右手抱住取下来的头盔,因而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年轻的,甚至带有几分稚气的脸庞上。在这张略带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隐约散发着一股气势。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拥有风剑士的实力。

“你多大了?”

“十七岁。”

“十七岁?”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十七岁之前我连见习骑士的实力都没有。

我咳嗽一声。“你带兵的能力不错。上过几次战场?”

“一次。多明戈号召布雷西亚的贵族率领私兵进攻塞斯,我就加入了军队。”海若年轻的脸上显出非常遗憾的表情。“可惜在卡敖奇战役中被你俘虏了。”

幸亏是菜鸟,如果多上过几次战场那还了得?看来我先入为主,冤枉了多明戈。这个小鬼第一次上战场就让他当小队长,其实也不算委屈他。

“你没上过战场,可是我觉得你的那个小队还不错呢。”

“也没什么难的呀。一当上小队长,我就对小队中所有的人说:‘谁能打败我,在这个小队中就以他为主。’结果小队中最厉害的两个老兵也只不过挡住了我二十多招。别的人连十招也撑不过。”

很显然,那个小队中的两个老兵是见习剑士。想当初我与那个所谓的爱尔郡沙特阿男爵、见习剑士强尼。汤姆交战时,他那个小队也只不过拥有两名见习剑士。

“然后呢?”我兴致盎然地询问。

“后来小队的士兵就服我了。我对他们并不提出过分的要求,但如果他们不按我的意思作,我便会惩罚他们。”

虽然在恩威并重中,他只做到了威,却还没让士兵们感受到恩,不过对于海若。史麦尔这个菜鸟而言,也算是不错了。

“有没有兴趣作我的家臣?”

海若的脸上现出犹豫不决的表情。他为难地回答:“能够同前任布雷西亚公爵,被布雷西亚贵族所公认的两百年内布雷西亚第一天才的多明戈。马耐斯一样成为您的家臣,我非常愿意。但遗憾的是:我是多明戈。马耐斯的家臣。多明戈主公待我颇厚,不忍叛之。”

多明戈那样半疯的人竟有这种夸张的头衔?不过仔细想想,也许天才通常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那个七百年前几乎征服了整个爱克斯大陆的英第纳大帝,是历史上最年轻的黄金骑士(我虽然比他更年轻便成为了黄金骑士,但就骑士协会的记载而言,我还只是个见习骑士)。尽管英第纳偶尔会做出诸如光着身子逛街,躺在爱妾腿上与家臣举行会议等令旁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但是无论是家臣还是敌人,都无法否认他的才华横溢。如果不是因为一名家臣出乎意料地发动叛乱将他杀死,当时的爱克斯大陆肯定会被他统一。

至于说战争狂人希勒,只听称呼就知道他的疯狂。但正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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