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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你活你的/作者:龙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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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多长时间?
叶涵只用了一瞬间,那一瞬之后她承受了九年牢狱之灾。
待到出狱,世界天差地别。
1、第一章
睡到中午,叶涵是被手心的一阵痛痒弄醒的。她双眼模糊,意识还未回笼,抬起手来一看,手心三个弯弯的小月牙,很明显是自己梦中无意握成拳的手造成的。她闭着眼睛两手来回搓了几下,看来是该剪指甲了。
她坐起来揉揉脸,只穿着大大的一件衬衫。白色的男士衬衫,她的睡衣。沈怡当初拉开衣柜任她挑,那一堆的真丝、蕾丝,各种各样她叫不出质地的睡衣,共同的特征就是一件赛一件的布料少。最后她翻了翻,从角落里抽出一件男式衬衫,说:“就它了。”沈怡啧了一声,她自己都想不起来这是哪个露水男人留下的,“这衣服哪行啊,那么多睡衣呢,你随便拿哪个不好。”说着她染着艳红指甲油的手如同她这个人一样,风情万种的往衣柜里拔来拔去替她找。
叶涵不理会,在身上比了比大小,问她:“洗过了吧?”
“洗是洗过了,可是……”沈怡不满意的皱了眉头。
“那就成了,我觉得比你那堆好多了。”叶涵自然知道这衣服不是她的,别说一看就是男人的,就算是女款的衣服,沈怡都没有几件看不出腰身的款式。是谁的都无所谓,任何衣服都比囚衣好看吧,穿了九年的囚服,她哪里还会在乎这些。
是的,叶涵坐过牢,九年。十四岁进的少管所,也是在那个地方认识的沈怡。她是故意杀人,判了十二年,后来表现好,减了三年刑;沈怡那会是十五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了六年。两人差不多时候进的少管所,成年了又先后转进女子监狱,缘分这东西对于她们俩而言就是再次同一监室。沈怡先她三年出狱,直到叶涵被释放的时候已经是一间酒吧的老板,没有去处的叶涵便顺理成章的和这个一起有过“革命友谊”的姐们儿住到了一起,同时在她的酒吧帮忙。
叶涵到厨房里找吃的,很漂亮的整体厨房,双开门的大冰箱,这些对于她来说都是新奇的。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东西一样,全是她三个月前第一次见过的。九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够让所有的东西天差地别。印象中手机还不是人人都有,更没有那么多品牌,屏幕也还不是彩色的;电视还没有那么薄,还拖着一个胖胖的大屁股;大街上的人还是可以通过服饰和外貌辨别出性别来的……世界变的真快!
将就着吃了些面包,又看了会电视,叶涵就出门去酒吧了。
乘了公车又换地铁,她如同这个城市所有的年轻白领一般,融入在这个喧嚣的领域里。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刚开始的第一个月有多艰难,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一头雾水,别说那些全新的科技产物,就连最简单的乘公车和坐电梯她都得一样一样学,索性她还不算老,学这些也倒快。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想着白天又见过的那些新玩意儿,她总会庆幸一下,还好她是十四岁就坐的牢。这或许就是所谓少年犯可悲的好处了吧,除了量刑比成年人轻很多以外,就是出来了以后从年纪上更容易接受全新的一切。
沈怡的酒吧叫“迷失”,属于“慢摇吧”,又是一个新词,叶涵反正不明白,也不深究。
下午五点,酒吧的人开始准备晚上的营业。叶涵把手里的袋子往吧台后一放,坐在那有些无所事事。
桃子拿着抹布在擦吧台,小姑娘也就二十出头,却已经在“迷失”干了两年。据说家里条件也不差,可十八岁就不念书跑来酒吧这种地方打工,其中的故事应该也不简单。不过她也没去问,谁还没点故事呢,何况在他们这个酒吧里,连少年犯都有俩,这世上还有什么故事能让她惊奇的呢!或许就好像这个酒吧的名字一样,“迷失”——大家都是一群迷失了自己、迷失了道路、迷失了生活的人。
“涵姐,那包我已经拍下来了,估计过两天就到。”桃子停下手里的活跟她说。
“哦。”她漫不经心的,永远是一副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态度。
“涵姐,那包不是才买的吗?怎么又要买了?”
叶涵指指自己装东西那个袋子,“昨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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