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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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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错误就是否定了自己。

他那时可怜地只剩自己,所以不能服输,才会画地成牢,输得一塌糊涂。

他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当明星。

明星又是什么?

在封建社会,被称为伶人、戏子,地位低贱。新世纪后,大小两块屏幕让戏子们翻身,好像全天下最流光璀璨的一面都给了这群人:潮流引领者,时代风尚,标杆,偶像。许多人记不得默默奉献的科研人士,却能记得一部狗血肥皂剧主演,许多人叫不出年年一度的十大杰出青年,却能把明星的脸当连连看完成通关。

曝光率让娱乐圈变成了比皇宫都复杂的染缸,可以一步登天,挖空心思步入围墙,往上爬。

勾心斗角,追名逐利。

他要得,难道也是这些?

像大多明星的一样,挥霍生命最璀璨的年华,就为了供养那些吞血肉吐良心的水蛭,用华衣包裹住腐烂的身体,被追捧成为荣耀痴狂的瘾君子,享受着被世界瞩目的风光,一日日面目全非,随时光湮没。

难道他付丞雪营营汲取的,就是这么点萤火之光?

不!!!

——不是。

他想成为最皎洁的月亮,最炙热的太阳,最独一无二的光辉,而非流星闪过的花火。

花火——光辉一刹,本质空虚。

现在的明星多是包装过的饭食,有速食快餐,也有精心烹制的满汉全席,烹饪的方式就是炒作。饭食再精美,本质也是五谷轮回后被排除的渣滓,所能提供的,也不过是闲暇中时光走过的会心一笑,终被岁月杀得不成模样。

古人都知色衰爱迟,靠脸取胜并非长久之计。

一个绝世美人老去,能对着满脸皱纹欣赏出逝去的美貌需要天赋异禀,大多人会把用于追忆的时间消耗在年轻稚嫩的小鲜肉上。

许多人记不得十年前、二十年前、半个世纪前的某个去世明星,却在使用电灯泡摄影机时,记得上世纪有一个叫爱迪生的发明家,当被《傲慢与偏见》的达西迷得神魂颠倒时,记得上上个世纪有一个叫简奥斯丁的女士。

两者的区别,在于:

存在的价值。

一个演员值得夸誉的不应该是整过多少刀,交过多少男女友,傍上多少导演富商,名气有多大,而是在于演员的本分:他的演技,他的敬业,他的作品,他的成就。

那些不会被人轻易替代的词语。

或许初衷来得太过草率,时间把梦想又雕琢变形,好再——他终于看清!

他要把名字刻上历史,活一世,就要世世代代都流传着他的故事。

第26章 ——024——

三月,春暖花开的季节。

付丞雪坐在最后一排窗边。

白色波点窗纱被风蛊惑,反复勾勒小少年修长的身形,挺拔如竹,瘦归瘦,清雅风骨一点不少。

——这要托福于在名利场上多年历练。

万般情绪纳于胸中,气韵经久发酵,行举间浑然天成,这也是为何女生总觉得成熟男人有味道,不过是心里藏的事多了,引而不发酝酿醇厚,如酒香扑鼻,回味悠长。或许是美容歌听多的缘故,此时他放空目光,双眸黑若曜石戒面,美得不食人间烟火,当他发呆时,这种拒人千里会更加明显。

常人越长大瞳色越浅,他却若被时光搁浅的那抹纯粹,犹如赤子,还被老师规劝不要戴美瞳。

如今十一岁,就读小五下学期。

女生比男生发育早,但他的身高却在一众男女中鹤立鸡群。

窗外天高云淡,一成不变的蓝与白。

很像李律给人的感觉。

浅陌。

寡淡。

一年前苗氏去世,从超度的僧人那听说寺里正在招俗家弟子,付丞雪就让付誉去了,层层筛选下来,居然还留到最后,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

可能是总去寺里看他,最近付丞雪梦见很久以前的一个小事:

李律进去的那一年,有几个云游僧人来到萍雀村化缘,他当时心情不好把人赶走,离开前,黑瘦的红衣和尚突然问他:“施主可知道这村中的少年人可有被领养的,约莫大上两岁?”

电光火石间,他脑中突然浮现起李律的长相,面容深邃清奇,是平生见过最让人深刻的面容,没有之一。

长得不像父母,更不像南方人,这偶尔会让付丞雪怀疑他的身世。

五官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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