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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努力就行。”炮灰大神可是最喜欢新人的,不过这一次感觉自己略正经。
作者有话要说:
☆、白睿番外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不知为什么,人越老以往的事竟越发回忆起年少轻狂的日子。
白睿
鹅毛般的大雪从天空洒落,一个几乎全身落满雪的女子牵着一个二三岁的孩子站在孤儿院的外面。那女子身体单薄,脸颊消瘦,却也依旧是一个骨质美人。她身边二三岁的儿子长得粉嫩可爱,圆溜溜的大眼迷茫的看着自己的妈妈。
“孩子,你先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替你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女子红着一双眼,亲亲儿子的脸蛋,准备离开。
这时那小男孩幼小的手指却拽住女子的手,粉嫩的小脸上满是不舍,“妈妈,你要快点回来。我会乖乖的在这等你。”
“孩子。”那女子哭着抱住自己的儿子,重新替他紧了紧身上披着的大衣,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小男孩缩在门口的屋檐下,让外面的大衣紧紧的裹着自己,只露出一双黑溜溜的大眼。和他对妈妈的承诺一样,乖乖的等着。直到这场大雪渐渐的变成小雪,天色越来越暗。坐在台阶下的小男孩,再也禁不住自己的睡意,头一歪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很是惊慌。他大声哭喊的想找妈妈,但是周围的阿姨叔叔都告诉他,妈妈还有事需要处理,让他暂时在这住一段时间。这个小男孩很是乖巧,一点也不哭不闹,每天只盼着他的妈妈能来把他接走。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男孩渐渐的长大,看着院子来来往往的孩子,他也明白事情的真相,他的妈妈不会再回来。狭窄的孤儿院后院就是他儿时最大的天地,细致的每一处他都观察过,那颗大梧桐树下,有几个肉猴洞他都清楚的知道。
春去秋来,叶开花落,几年的光阴如弹指过隙。小男孩终于也被人收养,是一对模范教师夫妻,因为他们生不出孩子,才决定收养一个。他们非常喜欢这个小男孩,并且被他起名白睿…也就是我。
在我七岁的时候,我正式成为了我养父养母的儿子,我为了讨他们开心,从来就是直接开口喊“爸爸,妈妈。”到了他们家以后,我就被立即安排入学了。慢慢的我才理解到,他们两人都是教师,平常除了维持生计之后,只能留下很少的积蓄。这次收养自己又花了很多钱,所以平常家里开支很少。但当时我仍然很高兴有人关心我,有人在家里等我为我做饭,买衣服。
我的成绩一直很好,爸爸妈妈一直以我为豪。由于小时候受到的一次打击,导致我当时性格变得孤僻。而爸爸妈妈在收养我之后,家里很快添了一个新成员,我的弟弟。他们十分的高兴,注意力一时都集中的他的身上。渐渐的我也养成习惯,什么都不喜欢表达,把自己围在一堵墙之内。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随着自己出众的外貌和优异的成绩,竟然有不少女生向自己告白。但我无一例外都拒绝了,她们根本就不了解我,有什么资格说喜欢我。重复的日子直到我上高中才有改变,说起来,我的初恋也是那时才有的,喜欢上一个人真是很奇妙的事情,即使苦,即使它还没发芽就被淹没在厚重的土壤里,我也是无比怀念的。
当时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生林念薇向自己表白以后,自己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黎舒总算忍受不住讽刺了自己,其实自己早就发现黎舒他似乎很不喜欢自己,却又一直和自己当朋友。这种事从来不会放在心上,所以也不曾在意。
世事无常,黎舒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又或者自己从来没真正了解过他,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他。
是因为什么喜欢上他的呢?起初只有他一个人和我关系好一点,才想让他帮我抵挡一下林念薇的骚扰。虽然效果没有启到,但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真的很开心。我感受到和人相处的快乐。慢慢的,他已然走进我的心墙内部。
最不喜欢的下雪天,并不是因为在大雪中妈妈抛弃了我,而是我的手喜欢出冻疮。特别是每到下雪的时候,冻疮更严重,那种难受的滋味令人难以忍受。可是……,和黎舒呆在一起总是令人感到愉快的。
呆在校园的小角落里,替他画了一个玫瑰花丛,看着黎舒惊讶的眼神,我心里竟然也出现一点点小小的得意。
除了读书之外,我又多另一个喜好,就是和黎舒呆在一起。平淡枯燥的生活因为黎舒变得有色彩,不在一心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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