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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义之所至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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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不是故意的!”

顾诚看清面前的小萝莉之后,两人异口同声地道歉。

原来是权宝雅。

“我……我知道。”“我……我知道。”

“那你先说。”

说话几次撞车,顾诚绅士地谦让了一下,示意权宝雅先说。

权宝雅深呼吸了两下,解释道:“早上打你电话你没接,担心你误飞机,才跑来看看。”

昨夜是权氏兄妹帮顾诚开的房。她早上来的时候,正好遇到昨夜的前台女服务员,报了顾诚的房号,说客人有可能宿醉,女服务员便允许开门查看。

然后惊醒了噩梦中的顾诚,闹了个大乌龙。

“我没事了,她确实是我朋友,你出去吧。”

顾诚把碍眼的女服务员打发走,拿起手机看了看,才上午9点多,不急。

还有几个陌生的未接来电——应该就是权宝雅的了。

他顺手就把号码存了。

等女服务生走远,权宝雅也渐渐从面红耳热中恢复,知道顾诚并不是有意轻薄,原谅了他。

“你刚才是……噩梦么?渣男是什么意思?”

“呃——没什么。你就理解为,我曾经做过些对不起人的亏心事,就行了。”

顾诚有点尴尬,但并不打算掩饰。

既然重活一世,就要坦荡做人。

当然了,他坦荡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对方是个孩子——他从来没把她当女人看,所以没什么不能说的。

“别管我的事了,说说你自己吧。一大早打电话干嘛?总不会特地来叫早的吧。”

权宝雅咬了咬嘴唇,说:“有些心事,我好犹豫,没别的人可以商量。”

顾诚很惊讶:“你在公司里那么多朋友,不都可以商量么。”

权宝雅叹了口气:“这事儿偏偏不能和公司里的人说——你要不是离开了,我也没勇气问你。”

“那你昨天……”

“昨天我哥在,不方便说。”

“行,那就说说吧。”顾诚一边起身穿衣服,一边听着。

“还有四个月,我就要出道了,社长想和我签顶格长约。我哥劝我别,说长约坑人;将来如果我大红了,分钱会少——你觉得呢?”

“合同的事儿啊,容我想想。”

顾诚对法律并不专精,不过恰好上个月他为了逃离公司,特地研究过。

所以,也算是现学现卖。

东夷法律对艺人合约期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条。

首先是法定最长经纪约期限只有7年。其次是未成年人由家长代理签的合同,在本人成年后可以要求重签一次。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到期之后还有一年续签缓冲期。

权宝雅还是13岁的小孩子,理论上s-m想束缚住她的话,可以签到2005年11月5日——也就是她19周岁生日的时候为止。

“还是签长约吧,公司压榨不了你多少的,你家也不差钱。”顾诚稍微想了想,说出了一个和她亲哥相反的意见。

但是权宝雅听了之后,却反而松了口气,让顾诚看了都觉得可爱。

“你这孩子,本来就想签到19周岁的吧。还来找我求安慰。”

权宝雅委屈地说:“人家是听说,社长为了捧我,筹了30亿(夷币)的宣发费。我要是再不肯签长约,有点没良心,怪不好意思的。”

顾诚听了,竟然有点肃然起敬。

这种颇有古风的想法,后世的他几乎没见过——

互联网让世界扁平,但也让“义”字渐渐消逝。

人与人之间带着人味的志同道合,渐渐被钱与钱之间冷冰冰的媾合所取代。

艺人的包装,本来就是风险很大的投资。广告费大把砸下去,艺人实力不过关、最终红不起来的例子比比皆是。

搁十几年后的华夏,圈子里到处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捧不红的x甜”之类的谚语。

考虑到权宝雅说李社长为捧她筹了30亿夷币,这份知遇之恩就该顶格签个长约。

“没想到你这么明理仗义,倒是小看你了。”顾诚爱怜地摸摸权宝雅的脑袋。

“可是,我还未成年,爸妈都觉得哥哥比较懂。”权宝雅说着,叹了口气,求教道,“所以我就想,你口才比较好,能不能教我一套道理,我好回去转述给爸妈听,说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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