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魔头总督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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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朝廷能给解决掉军饷粮草的问题,他左良玉也愿意跟着效忠。可问题是,一般这些地方军都是自筹军饷,这样就容易造成地方军拥兵自重尾大不掉之势。
这样崇祯皇帝就很为难,一方面他得仰仗这些地方兵抗击流寇。一方面,又怕这些地方兵造成藩镇割据的局面。所以他密令孙传庭,弄死了贺人龙。
左良玉害怕了,好在孙传庭的书信将自己破口大骂了一顿。其实对于左良玉来说,孙传庭骂的越狠他反而越高兴。这样至少表明,自己不会落得个和贺人龙一样的下场。
骂自己,证明自己还有用。重要的是,真要是朝廷能够给自己的军队解决军饷粮草问题,他左良玉愿意听从朝廷号令,誓死追随。
崇祯皇帝也不是不想这么做,控制了地方军队的军饷粮草就能控制住军队。问题是,朝廷自己都揭不开锅了。连年打仗连年用钱,如此庞大的军费开支朝廷自己早已吃不消。
尤其是那些追击流寇疲于奔命的地方军,朝廷有时候只能默许他们自筹军饷以解燃眉之急。
别以为崇祯皇帝多大方,一开始就给了孙传庭陕西三边总督,然后加督七省的职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陕西河南湖广的流寇实在是剿不胜剿杀不胜杀。这个烂摊子就像是个吃不饱的巨兽,不断的吞噬者大明的财政。
放任不管吧,流寇越做越大,以至于李自成之流振臂一呼应者百万。管吧,国库哪有那么多钱一直往里填这个无底洞。
让孙传庭赴任,给予他陕西三边总督军政大权。让他自谋出路自己想办法,你不是能打么,那就把流寇交给你去打。
孙传庭没有急着打流寇,而是做出了一件加倍震天的大事。孙传庭,把大明的天给捅破了。
如果说斩杀贺人龙,整顿军纪受到了崇祯皇帝的嘉奖。那么,接下来孙传庭的所作所为,直接让崇祯皇帝差点背过气去。
乱臣贼子、无君无父、欺君罔上、谋逆之心昭昭可见,这是崇祯皇帝给孙传庭的所有评价。
因为,孙传庭在陕西三边,干下了一桩桩为天下所不容的大事。
首先,孙传庭学习流寇。劫富济贫替天行道,他先是砍了贺人龙把秦兵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然后,在各县吃大户。
所谓的吃大户,就是拿那些为富不仁的地主阶层开刀。吃他们的穿他们的抢他们的,地主富商必须捐出家产三分之一,否则面临的就是轻则下狱重则抄家。
抢来的钱用于军队军饷开支,然后,打开各县粮仓,赈济流民百姓。然后,打土豪分田地。
总之,闯贼李自成做什么,他孙传庭就做什么。走闯贼的路,让闯贼无路可走。这样,那些穷苦百姓,无数流民从最开始的效忠流寇,转而效忠孙传庭的秦兵。
当然,毕竟孙传庭是朝廷的人,终究是和流寇不一样的。吃大户,并不代表将他们斩尽杀绝。只需要他们拿出三分之一的财产,用以补给军队,便可以免罪。
同样,此时的大明朝土地兼并严重,已经到了触目惊心丧心病狂的地步。凡是土地超过百倾的大户,多余土地必须充公,然后,将土地重新分配。
为防止继续土地兼并,这些土地重新划分给百姓所有。百姓的土地只有种植权没有买卖权,私卖土地属重罪。
最重要的,大明王朝之前养的那些硕鼠,一概取消。比如读书人、天下有功名的士子,甚至于一个秀才都不需要纳税,都不需要服徭役。
此刻起,陕西三边所有待遇全部取消。不管你是举人还是秀才或者有其他功名的读书人,都必须有纳税的职责。取消大明王朝赋予你的所有待遇,该交的赋税一样不能少,该服的徭役必须服。
富商大贾,加收商税。学京城皇太子征收商税之经验,凡是经商者,都得纳税。拒不交税者,下狱。
还有更厉害的,朱元璋分封子嗣,到了崇祯皇帝这一代,老朱家的子孙据说以达百万之众。
这些皇亲国戚,都是混吃等死的蛀虫,他们都是按照嫡庶关系一代代的流传下来。这些朱姓的王爷皇亲,个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他们的吃喝拉撒,一应用度都是朝廷养着的。他们有俸禄有特殊待遇,混吃等死耀武扬威。
自今日起,凡陕西治下百姓。无论你是皇亲国戚还是达官显贵,这些待遇一应取消。今后,你们这些朱氏孝子贤孙,除了勋爵王爷之类,所有朱姓皇亲的福利待遇全部取消。
也就是说,朝廷不再养你们了。朱姓皇亲,嫡出子孙可以免于徭役、可以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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