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民力至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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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黄的烛光中,肥义看着赵雍有些消沉的样子,情不自禁的叹了口气,幽幽说道:“君上没必要如此劳累,有些事情,总要循序渐进才行,急功近利反而适得其反。但凡遇到风浪,需谨记‘锲于初心,终有厚赐’即可。”
赵雍闻言,如醍醐灌顶,心中之阴翳一扫而干,恭敬的朝肥义行了个大礼,感激的说道:“师父教诲,铭感五内。”
“此亦无妨,君上莫要过于纠结。但是君上所言律法之事,恕老臣驽钝,尚未领悟君上之深意。”肥义非常善于处理和赵雍的关系,他不会经常摆老师的架子,任何时候,都记得赵雍是君而自己是臣,也记得自己是老师,他是学生,正是这种亦师亦友的关系,让赵雍感受了不一样的温情。
“师傅,您认为,‘维新三令’之中,哪一条是最重要的?”
肥义沉吟一阵,不太确定的说道:“似乎,应该是‘清账田亩,编民入册’,因为这一条如果能够通过的话,君上就能掌握我赵国之现状。而且,诚如君上所言,所谓维新三令,在新而不在令,重要的是让百姓逐渐适应赵国即将进入一个变革时期这样的事实,所以,三条政令几乎都是在做铺垫,没有实际的行动规范。”
“师傅有心了。”赵雍说道,“其实在我看来,维新三令之中,我最注重的其实是最后一条。”
肥义略一沉吟,试着问道“君上所言,可是允许边民携带家眷入边,以获得土地这一条吗?”
“不错。”赵雍微笑着说道。
“为何君上对于这一点非常在意呢?”肥义非常不解。
“师傅,孤多次外出,和鹖冠子交流,认为百姓之希望,在于土地,而国家之兴盛,同样在于土地。”赵雍顿了顿,继续说道:“鹖冠子曾言,商君变法,开阡陌,废井田,使耕者有其地,国家予以保护。从此,百姓所耕作之土地,不再是为了士大夫,更多的是为了自己,而国家只不过因为是土地所有者,而获得了了其中的一部分利益而已。自此,商鞅令书一下,百姓景从,无不欢欣雀跃。”稍微一顿,赵雍继续说道,“我想正是这一法令,才让商鞅得罪了当时的龙贾等人,也是因为此,商鞅才遭到了五马分尸之极性吧。”
肥义见赵雍说到了这段历史,心中一凛,战战兢兢的说道:“商君后来为他人所迫害,大抵也是因为此法了。”
赵雍听出肥义语气有异,自然知道他心中所想,却依然故我的说道:“我知师傅为何如此小心,盖因商君之法,虽施惠于百姓,却得罪了秦国之官吏,以至于作法自毙。然而,无论如何,百姓得其利,国家受其惠,确是不争之事实。”
“君上”肥义想了想,虽然他支持赵雍改革,但如果像商鞅一样的变法,下场未必比商鞅要好。于是他说道,“虽然秦穆公用商鞅变法,秦国大治,百姓感其德。然而秦孝公一死,则商鞅亦不得全身而退。可见商鞅未曾明白,他所保护之人,尚没有能力保护他。所以秦孝公一死,商鞅孤军奋战,自然难免身首异处。”肥义擦擦头上的汗水,继续说道:“君上虽然是赵国之君,然而赵国之公族势力,比之于秦国更加强大。君上忘了,赵国为何迁都中牟了吗?”
所谓迁都中牟,实际上有一段故事。
赵襄子赵毋恤实际上并非是赵简子的嫡出儿子,而是他的小儿子,赵简子的嫡子是伯鲁。但是赵简子多方考察之后,认为赵毋恤比太子要更有能力,于是立了赵毋恤为国君。虽然赵毋恤是得利者,但是他始终觉得亏欠伯鲁一脉,于是在贡献代地之后,将伯鲁一脉分在了代地,称代成君。后来,赵毋恤在临终之前,更是废掉了自己的儿子,而是立了伯鲁的孙子浣为新任赵国国君,是为赵献侯。
然而被废掉的赵毋恤的儿子赵嘉非常不认同自己老子的做法,遂联合了自己的力量,将赵献侯赵浣进行了驱逐,自立为新君,是为赵桓子。
不过一年之后,赵桓子身死,众卿及赵国公族认为,赵桓子本就非赵襄子指定的继承人,其子也就没有资格继承赵国国君的位置,遂杀了赵桓子的儿子,重新迎立了赵献侯赵浣。
但是,通过这一个事件,赵浣也深刻认识到了公族力量的强大,所以他在掌握了权利之后,立刻宣布迁都中牟。虽然从战略上来说,这是为了赵国的中原战略服务,但是其最直接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赵国公族力量太过强大,连国君都要畏惧三分,所以才离开赵氏高庙所在地晋阳,迁都中牟。
肥义用这个故事,无非是告诉赵雍,赵国的公族力量之强大,恐怕比之秦国还要更大一些。如果贸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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