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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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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后,他没看到什么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集团的高级特助钟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后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后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后,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后,赵衍夫三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后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么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于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

“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于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

“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

“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

“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于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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