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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报仇雪恨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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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父母死后,王起花了父母赔偿金的一半,也就是五万块钱,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旧房子。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住在城里,乡下的那个老房子,他几乎再也没有去过,因为不想跟他的大伯和婶婶照面。

当初,他“一意孤行”,没有跟他大伯打招呼就私自喊上自己的舅舅和姨妈在城里买了房子安了家,他大伯很不高兴,直接找人给他递话,如果他王起愿意“认祖归宗”,把他城里的房子和他父母的赔偿金拿给他这个当大伯的保管,直到他成年,他这个当大伯的,便既往不咎,不怪他的不懂事,依然会把他当大侄子看,管他吃管他喝,管他读书,哪怕他上大学,他也管到底!以后他大学毕业,结婚生娃,他这个当大伯的也不会不管,彩礼,酒席之类的,都会帮他张罗!

总之一句话,只要他交出房子和钱,他大伯就会把他这个侄儿当亲儿子看,跟自己的孩子,也就是他堂哥一视同仁,不分彼此!

当时,王起直接对跑到学校来找他的中间人说:

“叔,你去告诉我大伯,我父母死了,我也死了,心死!你就让我大伯当没有我这个侄儿吧。一颗心难给两份情,我就不用他操心了。他还是多操心一下他那个不学无术,成绩稀撇,及格都及不了的傻儿子吧。”

当天晚上,他大伯听了他让中间人带的话后,直接“吐血三升”,摔桌子摔板凳,当着老婆、儿子,中间人的面,破口大骂:

“王起,你个有人生没人养的杂种,老子以后若是管你,就把老子的姓倒着写!”

从那之后,六年来,王起没见过他大伯一家一面,当然也没跟那家人说过一句话,有过任何的往来。

高中的时候,他白天读书,晚上就回到自己在城里的两室一厅内。

大学的时候,读书时,他自然呆在江城;放寒暑假,他便回到汉市,偶尔去农村乡下舅舅和姨妈那里玩两天。一个人虽然孤独,尤其是逢年过节,四周放鞭炮,放烟花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却也怡然自得,有一种没人管束的清闲自在。

这次国庆回老家,他有两个目的:

其一,自然是看望两个舅舅和姨妈。他已经大半年没回去了。以前每年都会回去两次,每次回去也会去舅舅,姨妈家玩耍几天。现在工作了,挣钱了,他如果不回去,一直待在江城,对他舅舅和姨妈来说,心头恐怕会伤心难过,觉得他翅膀硬了,就连舅舅姨妈都不回去看了。

其二,便是想找一找当年酒后撞死他父母,结果只赔了十万块钱,便屁事没有,依然在汉市逍遥自在,且生意越做越大,黑白两道通吃的“汉市闻人”。

他如果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这辈子,这个仇,多半也就不了了之,生受了,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老天爷不公。

不过,现在,既然他已经私下把自己当成是“杀神”,“生死判官”,和行走在人世间的“死神代言人”,动动念头就能判人死刑后,若是还不能给父母报仇雪恨,给双亲沉冤昭雪,继续让那个“汉市闻人”逍遥法外,那他王起还算是人吗?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汉市闻人’,老子不是变态,也不想折磨你了,直接送一颗‘花生米’吃吧!”在回老家的大巴车上,操着双手,闭目养神的王起就一直想着如何报这个迟到了六年的家仇,最先的想法是把对方像收牛耳一样收到立方体,在立方体内用手术刀活剐了对方,以解心头之恨!

但后来一想,又感觉太过血腥残忍,杀人不过点头地,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不是砍头砍脚,挖舌挖眼,剥皮实草的中世纪。再说,他自己也不一定下得了手。下了手恐怕余生也会时不时的做噩梦,于是,王起便放弃了活剐对方的打算,决定对“汉市闻人”进行远距离狙杀,就像在电脑上打cs,一枪爆头,爆头既走,不再过问!

这样,虽然杀了人,但对他心理层面的影响会降到最低,不至于以后每当想到这件事,就会大汗淋漓的从梦中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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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家的客车奔驰在从蜀都通往汉市的大件路上,其中要经过于文丽的老家新市。新市以前叫新县,也是一个县级市,但比王起所在的汉市大得多,人口近百万。

这次国庆放假,于文丽也是要回老家看父母的,还想和王起一起回去,成双成对,“夫妻双双把家还”。

但王起担心于文丽到时候提出想去他家,见未来的“公公”和“婆婆”。

想见“公公婆婆”倒没什么,王起在家中父母房间的墙上,挂了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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