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明镜高悬》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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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知府衙门后,小虎被带到了知府大人的面前。知府面容严肃,眼神中透露出一丝锐利。他审视着小虎,问道:“你就是那个被指控与邻居媳妇有不正当关系的小伙子吗?”
小虎深吸一口气,平静地回答:“回大人,我是小虎。我确实曾进入过美娟的房间,但那只是为了帮助她解决账目上的问题,绝无其他不正当的意图。我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调查,以证明我的清白。”
小虎不断的喊着冤枉。
衙役们喊着:威------
小虎被推在地上,跪倒。
洪成敲响了惊堂木:“胆大刁民,竟敢勾引良家妇女,致使怀孕,还不马上招来。”
在知府大堂上,小虎跪在地上,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不解。
洪成严厉地质问他,小虎则试图澄清事实。他告诉洪成,自己与美娟之间清清白白,从未有过任何不正当的关系。然而,洪成似乎对此并不买账,他认为小虎是在狡辩。
小虎请求洪成允许他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洪成同意了,但他警告小虎,如果找不到证据,他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小虎面临着一个复杂的情况。他被告知,不是对方起诉了他,而是对方的公公对他提起了诉讼。小虎想要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寻求一个公正的解决方式。他希望能够与对方的公公当堂对证,以便澄清事实,为自己辩护。
然而,洪成告诉他,对方已经有了供状,这意味着对方已经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和证词,可能不需要当堂对证。这让小虎感到困惑和不安,因为他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机会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在这个情境中,小虎正面临一个棘手问题,他想要了解案件中的另一位关键人物——美娟的立场和证词。美娟的承认对于案件的发展至关重要,小虎希望能够与她当堂对证,以便更好地理解整个事件,并为自己找到辩护的空间。
洪成告诉他美娟已经承认了相关的事实,并且手头有审问美娟的审讯记录和供词。洪成表示愿意将这些文件提供给小虎,以便他能够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并做好准备。
小虎深知,要为自己辩护,就必须详细了解案件的所有细节。
小虎环顾知府衙门大堂,前方,高悬明镜高悬四个大字。小虎不禁摇了摇头,难道,这就是自己呕心沥血读书要考取的功名?自己难道也要做知府这样的官吗?有意思吗?有意义吗?
小虎大笑起来,是一种嘲笑地笑声。
洪成问道:“你笑什么?”
“笑老爷您呢。”
“大胆,竟敢当堂嘲笑本官,应该打50大板。来人-----
“慢,老爷。”
洪成问道:“你还有何话说?”
“老爷,小生是个读书人,读过法典,小生觉得老爷您审讯小生时,有许多不符合法典的地方。”
洪成惊愕的看着他。
“一,既然有人告小生,就应该让这个人当堂和小生对证,不然,就是诬陷。二,既然老爷说,美娟已经承认和小生同奸,就应该让美娟和小生当堂对证,否则,就是不实之词。三,老爷还没有问清楚小生叫什么,是哪里人士,和邻居有何关系, 有没有前科,上来就指责小生犯罪,也违反了法典。四,老爷根本就没有经过调查取证, 听信馋言,就判定小生犯罪,并且还要施加重刑50大板,老爷,这也违反了朝廷法典啊。 如果老爷没有其他的企图,如此违反法典,轻则是糊涂,重则是故意蔑视朝廷法典,老爷,如果小生出去,到京城状告老爷,老爷您受的了吗?
洪成出了一身的冷汗,擦着额头的汗珠,不知所措。”
小虎依然不依不饶:“老爷,如果您真的是清官,不是贪官, 就应该亲自调查事情的原委,不应该如此冤枉百姓啊。”
:()穿越后,的确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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