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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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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伞来了……」半晌,雨真的没有再下。一块凉爽的棉贴上戴志的脸,温柔的对待令他感到委屈与难堪,他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他只想静静地自生自灭,思考一下这几年来的事,思考一下为什麽他看不见天上那只凤凰了。

其实他从来无眷恋过凤凰。自从上了中五,龙凤就再没有上过学。他知道龙凤的手提电话,但从来没试过打给他。他知道龙凤住在哪儿,但从本没敢去过那附近。他每天上学、补习,他感谢陈心。陈心逼他背诵,每天有太多资讯塞入他脑中,一点点逼走龙凤原来所占据的位置。现在,他才忽然再次看见那凤凰的身姿。可见酒不是一个好东西。

我知道为什麽酒不是好东西。酒使人快乐,快乐是一种……嗝,麻……心哥不用怕,我不会呕……麻药。对了,我吸了麻药,就寻回以前的旧梦,幻觉都出笼了。为什麽却是这种幻觉呢? 为什麽不是考公开试的幻觉、为什麽不是关於我妹妹的身影,为什麽……

「人的潜意识是无法可解的。真要解,也就只能问你的内心。如果能解人的心,那就好了。那麽,我或许会相信人生基於追寻快乐。然而,没人比我更有经验,能否找到快乐,我比你更清楚。有一个人带我找过快乐,我找到了,但他走了。於是我的快乐也走了。」

不,这种幻觉使我困扰,我一点都不快乐,我不需要龙凤。如果我的快乐就是龙凤,我宁愿做一个不快乐的人。心哥,如果你的快乐有天回来了,你会怎样做?

「我会抓住我的快乐……不,不,世界上没有快乐。都是假的。人是功能性的动物,每一件事、每一个动作背後都有一个功能,都是一堆零件,人不是一个有情有血的有机体,而不过是一个类近机械的合成体。来吧,你也这样想……」

心哥说,人所要追求的,不是快乐,而是轻松,尽量令自己好过,如鱼得水,不需要快乐。快乐只是不能衡量、微不足道的事,可有可无,但生存不同。生存是有证据的,血液在流动,眼睛在眨,摸到冰,手会冻僵,碰到热水,皮肤会发红、冒水泡。

但我认为不快乐的人,根本就没有生存的意义。

「生存已经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这是你刚好讲过的。你说人不应该有太多奢求,快乐就已是一种奢求。你还想得到什麽?」

自由。自由是快乐的前提,一个人若无权去选择自己要做的事,又何必去谈论快乐? 我想要自由,我想飞。

「你想飞到凤凰的身边? 自由会带来另一种痛苦,人从来想要的,仅只是有限的自由,而不是全部的自由。你想要有限的自由吗? 有限的自由是另一种快乐的麻醉剂,使人飘飘欲仙。」

不、我不要。如果得不到全部的自由,我宁愿不要。看著我,我现在天天都被人管束,可是,我深信将来的我是自由的。到时候,不会再有人绑得住我,我不需要天天讲笑话,我可以鄙视人,可以愤恨,可以卑劣。

「你做不到卑劣,你做不到。卑劣的人从来不会说自己卑劣,傻子。」

戴志犹在胡言乱语,忽然被人扣住下颚,往内放了几片东西,他嚼了几下,一口粉末,当下就要呕,可是一股清泉灌入口内,他还茫茫然不懂闭口,另一片软热就封住他的口。戴志记起小时候生病了,老妈知他不懂吞药丸,一边唠叨说「这孩子是专生下来要折腾人的,连吞药也不懂,妹妹才三岁大便会吞药丸……这讨债鬼」,一边将药丸磨碎,冲入温水内,要他喝下去。幼小的戴志喝了,苦得要呕,老妈就用一块夹心棉花糖塞著他的口,放软声音,说 :「乖,吞下去。不吃药,身体不会好,穷辛苦。」他就吃了那棉花糖,提子味的夹心……

现在这块糖却是酒味的,为什麽老妈用酒味的糖为他送药? 戴志凑上前,胡乱啃咬,嚐到酒味中的一丝甜腥,惊惧後退,一股力道便定著他的後脑,又接上那块湿热。口中的酒味益发浓郁,酒精甚至烈得刺鼻,逼得戴志的眼角也湿了。然後,如同每一次醉酒般,他昏得不负责任,昏得不醒人事,昏得爽快,他想,自己睡著了,嘴角还是笑的。

翌日戴志醒来时,已是中午。戴志醒来,先望到雪白的天花板,侧面是一片灰蓝色的墙,身下是白底灰线的格子床单,与身上的被子是同色同款。坐起身,戴志看见黑木书柜、书桌,以及桌上一部白色的手提电脑。他看看自己的身子,上衣已不是昨天穿的那件,裤子倒是同一条。

眼角瞄到有人进来,果然是陈心,他已不是穿衬衣,而是穿著普通的T恤、四角骨休閒裤,又没有戴眼镜,好似被雨水洗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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