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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陪我玩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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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楚明泽与庄姜正式恋爱后,余瑁就变得苦不堪言。

庄姜身边有个蜜糖,蜜糖就像她自己的名字一样,总是粘着庄姜。

说来也不能怪蜜糖,在国内举目无亲,作为庄姜的助理,白天和庄姜在一起工作,晚上又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两个人已经是形影不离的小伙伴。

而楚明泽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自己的小人儿单独相处,只能让余瑁把蜜糖这个超大瓦数的电灯泡给支走。

不过楚明泽还有个小心思,那就是余瑁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正八经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

一直以来余瑁都活的跟个浪子似的。

泡妞,逛夜店,没个正经。

如今三十多岁,也是该收收心了。

而且余瑁的父母也不止一次在楚明泽面前提起过,让楚明泽这个老大多多照应着点,有好姑娘就给余瑁张罗张罗。

毕竟比起父母,余瑁更愿意听老大的。

不过让楚明泽当红娘,他自然是不会,但现在来了个现成的蜜糖。

看着姑娘不错,就有意创造些机会给二人。

一来收收余瑁的心,二来最好能促成一段姻缘。

办公室里,已是下班时间。

庄姜刚刚被蜜糖挂了电话,正在整理设计稿件,准备下班。

“死丫头!一天就知道出去浪,也不回家做饭!”

庄姜板着小脸儿嘟囔着。

“美女,晚上有约么?”

办公室门虚掩着,男人不声不响的推门而进。

走到女人办公桌前,楚明泽微微靠在桌边,双手随意的『插』在两侧西裤口袋里,满眼宠溺的看着自己的小人儿。

不得不说,眼前这个魅力四『射』的男人让庄姜痴『迷』。

庄姜抬头看向楚明泽,脸上的怒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娇俏可人。

“没有啊,怎样?”

女人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娇气。

“既然没有,就赏个脸吧,陪我吃顿便饭。”

男人靠近庄姜,伸手轻捏女人的小下巴,俯首吻上女人香软的唇瓣。

下午,楚明泽故意让余瑁把蜜糖带出去玩。

这样蜜糖就不用回家做饭,而自己又可以单独和庄姜在一起。

“乐意奉陪!”

庄姜『舔』了『舔』被男人吻湿了的唇瓣。

孰不知这样的一个小举动有多『性』感。

男人干脆捧住女人的后脑勺吻了个痛快。

这边,余瑁领着蜜糖吃了海川最有名的石斑鱼火锅。

最近一段时间,余瑁领着蜜糖这个小吃货几乎吃遍了海川所有的美食。

“我说蜜糖,你上辈子修了什么福气,这辈子遇见我余瑁天天好吃好喝的陪着你啊?”

余瑁把从锅里捞出的鱼片一片一片放进蜜糖的碗里。

“应该是大叔你上辈子肯定做了许多对不起我的事情,所以这辈子是来还债的。”

蜜糖撸着两只胳膊袖子,『露』出两节莲藕般的手臂,一边吹着气一边往嘴里塞鱼片。

“你个小没良心的,把你撑死得了。”

余瑁白了蜜糖一眼,“知道为什么我总请你吃饭吗?”

“知道啊!不都说了嘛,是你上辈子欠我的。”

“还能好好说话不?”

余瑁感觉跟这丫头聊天是真心累。

“你知道电灯泡是什么意思吧?”

“知道啊!”

蜜糖顿了顿,感觉这就是一个白痴到家的问题,指着头顶的电灯说道,“这不就是嘛!”

“……”余瑁捂脸,这嗑没法唠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电灯泡。”

“呢是哪个?”

蜜糖眨巴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又指了指窗外马路上的路灯,“那是那个?”

“行,行,行。”

余瑁彻底被打败了。

也不拐弯抹角了,干脆直说吧。

“我的意思是,你每天待在老大和姜姜身边不觉得自己很碍眼吗?”

“人家一对情侣,好好的谈恋爱,你非得跟个跟屁虫似的,粘着姜姜,然后害得我每天还得……啊?”

余瑁用手指来回比划着自己和蜜糖,那意思就是说因为你,连累了我,害得我每天都得陪你。

只是后面的话余瑁已经说不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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