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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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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到金的说唱艺术——

诸宫调,一是从宋到金的以调笑为主的短剧——宋杂剧、金院本。

说唱在中国有古老的历史,到唐代的变文,已经发展得很盛;北宋中叶,艺人孔三传创造了一种“诸宫调”来说唱长篇故事;到了金代,以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为标志,这种说唱艺术发展得更为成熟。它的音乐即是元杂剧音乐的基础,所以前人说董解元为“北曲”的首创人;它按不同宫调将多个曲牌分别联套演唱一段段故事情节和曲与说白交错的体式,也为元杂剧所继承;它的宏大的结构、细腻的人物性格描写,尤其是经常通过故事中人物的自叙(即代言形式)来展开情节的特点,又在文学上给元杂剧以相当的影响。

以诙谐、调笑为主要特点的艺术表演,始于上古宫廷弄臣“优”,后来演化为双人表演的“弄参军”,其形成年代,或说是东汉,或说是十六国的后赵。唐代“参军戏”已经很盛,现代的相声、独脚戏还保留着它的一些基本特征。参军戏的一支与歌舞相结合,并渗入了戏剧的因素,便形成宋杂剧和金院本。宋杂剧和金院本虽然还比较幼稚,但已经是基本成型的戏曲。其内容仍以诙谐调笑为主,但有了简单的故事情节;形式上或偏重于唱或偏重于念诵、说白,但两者逐渐结合;脚色有四、五个,各有不同的名目;代言体的特征虽还不明确,但正在向这一方向转化。从现存剧目来看,金院本比宋杂剧故事性更强些,如《庄周梦》、《赤壁鏖兵》、《杜甫游春》、《张生煮海》等,均为元杂剧所承袭。

元杂剧是直接继承金院本、又糅合了诸宫调的多种特点,并从其它民间伎艺中吸取了某些成分而发展起来的。但元杂剧与金院本等毕竟有质的区别,到了元杂剧,才成为具有完备的文学剧本、严格的表演形式、完整而丰富的内容的成熟的戏剧。由于宋杂剧和金院本并无剧本留存,无法知道其中有无完全是代言体的剧目,而元杂剧的这一特征是清楚的。代言体是成熟的戏剧的重要标志,因为必须在这种表演形式中,才能吸引观众进入虽是虚构却具有真实感的戏剧场景。在体制方面,元杂剧有如下基本特点:

一、结构:元杂剧的基本结构形式,是以四折、通常外加一段楔子为一本,表演一种剧目。少数剧目是多本的;楔子可以没有,也可以用到两三个。一“折”意味着一个故事单元(同时也是音乐单元,见后),四折之间,大多表现出情节起、承、转、合的变化。“楔子”本意是插入木器的榫头中使之紧固的小木片,引申到杂剧中,是指对剧情起交代或连接作用的短小的开场戏或过场戏,是整部剧本中的有机部分。

二、唱词和演唱特点:元杂剧的核心部分是唱词。每一折用同一宫调的一套曲子组成,并一韵到底——所以说“折”也是音乐单元;四折可以选用四种不同的宫调。元代流行的宫调有九种:仙吕宫、南吕宫、正宫、中吕宫、黄钟宫、双调、越调、商调、大石调。这些宫调的调性即音乐情绪各有不同,四折之中宫调的变换,也是同剧情变化相对应的。

元杂剧通常限定每一本由正旦或正末两类角色中的一类主唱;正旦所唱的本子为“旦本”,正末所唱的本子为“末本”。这既有突出剧中主要人物的意味,同时恐怕与突出某个主要演员以招徕观众也有关系。一人主唱的规定对合理安排剧情和塑造众多人物形象造成了一定的限制。

楔子在一部杂剧中是相对自由的部分,通常只有一、二支曲子,不用套曲,也不限由何角色演唱。

三、宾白:元杂剧以唱为主,以说白为宾,所以说白称为“宾白”。其中又有散白与韵白之分,前者用当时的口语,后者用诗词或顺口溜式的韵文。宾白既可以插在各支曲子之间,也可以插在一支曲子之中(称为“带白”)。它不仅用于叙事,还用作除主角以外人物的抒情,对于表现剧情和人物性格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有“曲白相生”的说法。

四、科范:简称“科”,在剧本中表示舞台效果和演员所要做的动作、表情等。

五、角色:元杂剧的角色,可分为旦、末、净、外、杂五大类,每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以此把剧中各种人物分为若干类型,以便于带有程式化的表演。

元杂剧的形成,大约是在金元之际,它的充分成熟和兴盛,则要到元代前期。这当然有其历史原因。

城市经济的繁荣和艺术表演的社会化、商业化,是促使戏剧成熟与兴盛的必要基础。宋金时代,在瓦舍勾栏等固定场所面向城市民众的各类伎艺演出已经很盛。蒙古军攻占北方以后,在许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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