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44 兄弟相见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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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苍越一路回苍梧城,没带多少东西,身边也就只有一个老仆,一个下属,六匹快马换骑,最终抵达苍梧城的时候,六匹马都给累死了,可想而知,他这一路赶来,有多么的紧急。
原因无他,为了沈晏,他在燕京耽搁了太多的时间,原本是十分从容的赶路,最后却整得一片兵荒马乱。只是,作为主上的楚苍越没有说什么,他的下属自然不敢言语,楚苍越的御下之道一贯残酷而强大,他的下属仆人们敬畏着他的强大,也恐惧着他的手段。
一个萝卜一个大棒,倒是将君王之学贯彻得彻底。
可是这么慌忙的赶路,楚苍越还是在中途停留了一天,去见了那个人。
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通平凡的小城,城中的人安居乐业,和美善良,因为这里是著名的圣人故里,是受到全天下都尊敬的地方,这里还有天下除了国子监以外,最神圣的书院,是天下学子文人都向往的地方,国子监也许除了很多文臣大将,但是,真正的大儒清流,名垂千古的大文豪,有三分之一都曾经在这座书院就读过。
这样超然的地位,无论是哪方的野心家,都知道这个小城包括那座书院是不能碰,这里是属于文人的天堂,碰即死。要知道,就算是自信心膨胀到极端的人,只要有点脑子,都不会觉得自己有能力在对付了这座小城,以及针对了那家书院之后,可以无视天下学子文官的怒火。
前朝最后一位昏君,那般昏庸无道,每天睁眼闭眼,就不知道杀了多少文官,朝中的文官被他杀了个七七八八,朝中不少职位空缺都无人敢坐,最后朝纲混乱前朝覆灭。到了新朝建立的时候,文官势力又重新冒头,新秀老人层出不穷,很快占据半壁江山。
君王们都知道,文人是杀不绝,只要有一点种子,便是春风吹又生。
所以,既然不能斩草除根,自然只有敬而远之。
这座小城有一条很著名的河,天下人都知道的河,叫做圣人河,当年圣人就是在这里参悟了自己的道,最后将自己的学说思想传播到了全天下,启蒙了愚昧的先民,开创了思想百花盛开的时代。
小城的人靠着这条河,吃水,洗衣,划船,这条河,也是他们的生命之河。
圣人河边一荒凉偏僻处,有一座简陋的草屋,简陋到什么地步,仅仅是用脆弱的茅草搭了两间屋子,窄小而昏暗,也许到了下雨的季节,屋子还会漏雨。
可有人,仍然在这座屋子里面生活着,好似自得其乐,而谁也不知道,住在这里的,会是曾经名震天下的当代真名士楚苍睿,天下人都以为死在海难中的楚苍睿。
当楚苍越阔别已久见到自己的哥哥时,也几乎认不出来他。
不再是以往那副高洁不染尘的名儒模样,也没有从容淡雅的贵公子做派,更没有书卷文生的君子远庖厨。
他穿着一身麻衣,不是沈晏第一次见到楚苍睿的时候,他身上穿得仙风道骨的麻衣长袍,那时候他身上虽然是麻布,但内衬是极为名贵的面料不说,连麻布也是精心织成,紧密又轻薄,比名贵面料也差不到哪里去。
可是他现在身上,是真的一身极为普通的麻衣,换了其他类似于楚苍睿这种锦衣玉食长大的贵公子,估计那身娇嫩的皮肤都会被这粗糙的布料给磨破了,可楚苍睿很是自在,还大大咧咧地挽着裤脚,踩着一双破旧的布鞋。
他头发凌乱,不再是以前的高冠博带,只是在脑后扎了个小辫,也不知道多少没有打理自己,胡子拉碴的一张脸,俊美的五官被遮去,从外表看,就是一个普通的渔夫,提着渔篮,坐在河边垂钓,眯着眼睛昏昏欲睡。
若要说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他身上流露出来的那种从容淡泊的气度了,那种尊荣是刻在骨子里面无法抹去的,这也是楚苍越能够迅速认出楚苍睿的原因。
他说不清楚自己现在的心情。
很久以前,他是怨恨楚苍睿的——为什么不抓住我伸出的手,为什么不能像其他的哥哥一样保护我,为什么就不能停下脚步等等我……
楚苍睿走得太快,也永远走在他的前面,留给他的只有背影。
可是隐藏在怨恨下的,还是对兄长的那份孺慕,他的哥哥是让人羡慕而尊敬的,他的背影也是强大——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苍凉而佝偻的,仿佛老了十几岁。
楚苍越知道为什么楚苍睿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只是因为自己。
估计在楚苍睿的眼中,他楚苍越还是当年那个怯生生躲在他后面的小孩儿,没有担当,只知道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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