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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祥云客栈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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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尽头。

一行人来到一家名为“祥云”的客栈。

“祥云”客栈是清风集市上有名的老字号,许多人慕名而来,却只是为了喝一碗独具特色的羊肉泡沫。

这羊肉泡馍本是三秦大地上传统的美食。几乎有每一家买特色小吃的餐馆里,都会有这样一道美食。在秦地境内,这羊肉泡馍家喻户晓,算不得有多稀奇。

但这家祥云客栈做的羊肉泡馍却是堪称一绝。羊肉劲道,油而不腻,汤汁香淳,回味无穷!

所以,许多当地的人来清风集赶完集后,都要到祥云客栈来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招牌羊肉泡馍。

这里的羊肉泡馍不贵,一碗只要五文钱,如果没吃饱,还可以免费添加半碗。

掌柜的姓胡,叫胡富贵,人称“胡三勺”。是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据说自幼得了一种叫侏儒症的怪病,身高不足一米,虽长得矮矮胖胖的,皮肤却是非常的好,细皮嫩肉,白里透红的,似乎吹弹可破。

活脱脱一个奇怪的小矮人!

这样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无论是谁见了他,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的。

别看他长得矮,却自小拜了个有名的乡下厨子,勤学厨艺,学得一手烧菜的好绝活。无论是甚么样的食材,只要到了他手里,他都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来。

所以,他十年间,四处替人掌勺,用操办宴席赚来的钱,在热闹繁华的清风集上开了这家“祥云”客栈。

这时,他已小有名气,周围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清风集东街尽头开了家祥云客栈。

大家自然也都已听说,祥云客栈的掌柜的是个其貌不扬的小矮人。是以,大家都想来看看这小矮人究竟长得个甚么样子。

传闻他能烧得一手好菜,保准你吃了口齿留香,一生难忘。许多人都慕名前来品尝他的手艺。

大家品尝一番后,都觉得他的手艺几乎可以媲美京城里的皇家御厨,每个来品尝过他手艺的顾客,都会竖起罚拇指,对他赞不觉口。

于是,祥云客栈里的侏儒掌柜会烧得一手好菜的名声就这样渐渐传开了。

此时,晌午已过,但祥云客栈的大堂里依然坐满了人,每个人都只顾着埋头吃得津津有味,不时有客人招呼着小二前来添加汤汁。

客栈分为上下两层,二楼的雅间多是提前预订好的。

小二见许枫一行人出现在堂口,满头大汗的迎了上来,引着众人在大堂靠窗的位置落坐。

随即向众人介绍起店里特色的菜式。当然,自是少不了招牌的羊肉泡馍。

小二眉飞色舞的介绍完,趁众人正在犹豫间隙,便转身去柜台旁端来茶水,为每人斟上一杯。

许枫乐呵呵的望着众人,询问大家想吃什么菜式。

冷月打量着四周,想了想,说道:“爹爹,那小二不是说这里的羊肉泡馍最有名么!那不如我们每人先来一碗羊肉泡馍尝尝吧!”

梦花将怀里的瓷瓶放在桌子上,犹自上下观摩,那两条鱼儿附在一起,小巧玲珑的样子,真是越看越喜欢。

冷月见她那两眼放光的痴迷模样,忍不住掩嘴失笑,打趣道:“瞧你,对着花瓶看了好一阵了,好像总是看不够,我看,你应该把它当成宝贝供着,每日三株香才好哩!”

众人都笑意盈盈的看着她,梦花白了冷月一眼,笑道:“对啊,你说的对哦,我回去就把它供起来,好吃好喝的招待着!我啊,还要为它做件新衣裳呢!”

众人被她天真烂漫的少女情怀,逗得哈哈大笑。

许枫随即又叫了一份糖醋排骨,一份魔芋烧鸭,一份小鸡炖蘑菇,一份清蒸桂花鱼,一份莲藕炖猪蹄。

他没叫酒,因为前日在悦来客栈,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头痛欲裂。他已经很久没品尝到醉酒的滋味了,便是那一次,却让他生不如死,终身难忘。

倒不是他不胜酒力,他本是嗜酒的人,喝醉酒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根本算不了甚么,但前日在悦来客栈醉酒,却是为了借酒消愁,希望用醉酒来忘却心头的苦闷,忧伤,内疚和痛苦。

他原本以为就此便可一醉解千愁,殊不知,这美酒非但不能驱散他心中千愁,反而是越喝越愁,愁上加愁!

所以,他决定今天不再喝酒。他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想清楚该怎样去处理好自己的事情。

他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完成。

众人见他只叫了菜,却没叫酒,都觉得十分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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