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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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山民听说有贼人到,而且人数不多,只有数十骑,就纠集了数十人来杀。这些农民,后来被极左御用文人们描绘成“地主团练武装”,完全是瞎掰,他们其实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多年遭流贼之害,一直怒气满胸。
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有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只以为是一股几十人的流窜贼军,故而有胆上来厮杀。如果他们知道对方其中一人是“大顺皇帝”,如果他们知道附近有数千“贼军”,吓死他们也不敢出头。
结果,李自成正在欣赏雨后青山绿水的风景,山上的村民突然出现,纷纷抛举大石往下砸。李自成坐骑受惊,人马立刻惊散。
仓猝之间,李自成拍马就跑,与手下二十多人完全失散。逃到牛背岭,慌不择路,又遇山间小气候的滂沱大雨,李自成坐骑陷于泥中走不动,他只好下马牵坐骑深一脚浅一脚前行。
农民程九伯见李自成一人,又有匹好马,勇心百倍,嗷的一声蹿出来。李自成毕竟百战大将,反应自然灵敏,就徒手与手持锄头来杀的程九伯格斗起来。
两个人一打,程九伯当然不是李自成对手,被对方骑在身下。李自成压住程九伯,回手抽刀,但刀鞘中因雨水沾泥,一时间拔不出刀来。
此刻,程九伯外甥金二狗赶到,他见舅舅被一个大汉骑在身下要挨宰,情急之下,抡起铁铲冲李自成砍去,忽的一声,一下子削去“大顺皇帝”半个脑袋。
至此,舅甥二人欢欢喜喜,不顾李自成血流烂白脑浆泛滥的尸体,牵马而去。
后来,李自成余部被活捉,地方官府知道了山间的尸体乃李自成,就多次到山中晓谕,表示说杀李自成者受大赏。
程九伯起初不敢自认,后来听说李自成的样子和被杀地点与自己当天所遇一模一样,才大着胆子出山“认功”。由此,他不仅获赏银千两,还得到清朝总督的“亲切接见”。这时候,程九伯才由山民变为“地主阶级”。
一下岗驿卒死于一农民之手,结局充满了隐喻般的黑色幽默。
李自成残部刚刚吃饱饭,跑回的一个卫兵哭诉“万岁爷被乡民杀死”,一时间农民军满营痛哭。然后,他们化悲愤为力量,这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州县毁庐杀人无数,以泄痛愤。
可叹这一切,杀人“真凶”程九伯根本不知,与外甥一起在山中小屋看着草地上的大马傻笑。
至于日后流传的李自成病死或出家之说,均是野史逸闻。清初以来无数考家考证推断,确系无稽之谈,把简单之事弄复杂而已。
吃人“黄虎”天煞星——张献忠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暴露。
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会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中国历史上,暴君虐将不少,他们的残虐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贼头,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在意识形态影响下,极“左”时代文人们均为农民起义“翻案”,指称说那些记载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只能说是文人的想当然。
《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摇黄贼”杀掉和吃掉七八十万,其余皆为满清屠戮。后来,满清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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