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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子,我派弟兄们去接你,没想到你提现一步出去了。我还以为你找个旮旯藏起来,不愿意陪哥哥一起喝酒呢!”梁启华哈哈大笑。现在他正需要一个心黑手辣的人帮自己办一件事,身边的人都不太理想,没想到今天这个最合适的人选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徐磊苦笑了起来:“我回家了一趟。所以耽搁了。”
梁启华伸手使劲拍着徐磊的肩膀,大笑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走,哥哥已经全帮你安排好了。真真正正的一条龙服务。”
徐磊会意,在监狱这么多年,他可憋惨了。由梁启华亲自安排,那么档次肯定低不了,他可以好好的泻泻火。
“老板,这位是?”梁启华身后一名跟他比较熟忒的保镖疑惑问道。老板对这名流浪汉青眼有加,那么他必然不是普通人物。可如果不知道名讳,过会儿不知道怎么称呼的话,岂不是十分尴尬。
梁启华一拍脑袋,大笑道:“哎呀,你看我,见到磊子你光高兴,都忘记介绍了。你们听好,他是我梁启华的好兄弟。当年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辣手白爷说的就是他!”
徐磊慌忙摆手,当年因为他的一头白发,所以确实在江湖上有这么一个称号:“白爷这个名讳我可不敢当,他比我猛多了。你们叫我磊哥就行。”
打手们立刻也会意他说的白爷到底是哪位。华夏第一悍匪这等丰功伟绩,全国上下没一个能比得上的。不过“辣手白爷”这个称号,他们小时候也隐隐听说过。单论武功和射击技术,只怕比真正的白爷也差不到哪去。当年在江北市也是小儿止啼的可怕人物。
不过论心狠手毒的话,白宝山白爷可以甩徐磊十条大街。
因为白爷百无禁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可徐磊这人却有两个原则:一是只杀官,二是不杀女人。
至于为什么有这么两个原则,原因却是有点可笑,因为徐磊觉得,有原则的人比较强大。
徐磊当年极其崇拜东北二王。就因为东北二王有自己的原则,只杀公安,不害百姓,颇有古代豪侠之风。当年就因为这两人,华夏大地上公安竟然不得公开身穿制服,只得穿便衣。
据说这两人的枪法强于辽阳王义夫,心理素质强于王义夫。当年凭着两把ak两只五四,从东北杀到江西,竟是杀穿了华夏大地,无人能挡,警力损失据说超过了四百人。
而徐磊的枪法也是神准无比,当年也有人传说,他是东北二王的徒弟云云。那时候传的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还真有人信以为真。那些相信的人也不想想,二王两人八十年代初被近万解放军围剿,炸死在江西某山区里了,徐磊那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呢。
不过华夏大地神奇无比,竭尽人类吹牛扯淡之能事,就连关公战秦琼都能吵个天翻地覆,所以有人相信这些毫无缘由的坊间传说也不足为奇。
第一百二十章 酝酿
江北市中心的一个kfc快餐店里。
王会认真的帮罗莺莺擦掉嘴角的番茄酱。
小姑娘似乎为了填补刚刚因为惊恐而受伤的内心,毫不留情的大吃特吃。她一个人几乎将整个外带全家桶一扫而空。
王会有点怀疑,她小小的胃是怎么装下这么多东西的。
不知道为什么,王会忽然感觉很幸福。
这个世界里充满了阴暗又晦涩的糟糕事情,刚刚突如其来的厄运就能将之完美诠释。所以看着眼前少女一副狼吞虎咽,还不停的大喘气并且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王会忽然想起刚刚天上飘荡的白云和徐徐的微风。
可惜就算是凉爽的秋风,也有不少人感到萧瑟不已吧。毕竟这本来就是一个酷寒冰冷的世界。
“罗莺莺,你哥哥真的决心要当手办师吗?”王会喝着冰凉的碳酸饮料,望着女孩跃动的马尾,随便拉起了家常。
马尾女孩还是沉浸在暴饮暴食的美妙快感里,眉头有点纠结。不知道是食物的味道过于油腻,还是对哥哥的梦想其实存有偏见。
又或者两者都不是,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在吃东西时说话而已。
“他一直就是这样。那些东西真的不叫娃娃吗?”罗莺莺终于将嘴里的薯条咽下去,开口说道。
王会有些吃惊,罗莺莺看起来对哥哥十分崇拜,但怎么会连他做的东西叫手办都不知道。
“你说这个啊,我只是单纯的崇拜哥哥有勇气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当然了,他的机器制造技术我也很崇拜了。不过手办嘛。。。。。那些叫做高达的方块疙瘩一点都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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