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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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华如同在乡村里一样寂寞和郁闷,但是孩子是接近自然的,所以这个充满乡村自然气息的城市是孩子喜欢的。
事实上,我刚来温哥华的那段日子,也曾经受不了这里过分清新的空气,这清新得没有异味的环境,竟然令我窒息,好像与尘世隔绝了,觉得自己突然被蒸发了。记得初来时有一个晚上,我拼命地回想上海的气味,那饭店里美酒佳肴混合着的香烟味,那马路上生煎小笼包混合在都市汽油和尘土里的油香味,那黄梅天捂出来的霉味,那夜晚黄浦江畔的腥臭,那拥挤人群里的汗酸……于是我在黑暗中贴近已经熟睡的他,用力地嗅他身上的体味,在他的汗味与体味中感觉一种真实,感觉自己的存在。
第二天,他带我去了唐人街。我刚从车子里钻出来,就闻到熟悉的咸鱼味、烂菜皮味,好像整个唐人街都是这样的气味。这令我就像一个不会游泳却被丢进大海的人,踩到了浅水区的地面,有种说不出的欢喜和安慰。坐在唐人街一间中餐馆,不用问就可以自己循着气味找到卫生间。我怎么会喜欢有气味的卫生间呢?当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可是,我得承认,有些气味虽然是不喜欢的,却是潜意识里摆脱不了的。我们有时在自己讨厌的气味里却可以找到某种满足和安心。
之后的一夜,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我的鞋子丢在菲沙河万年冰河带来的沉积物上面,我光着脚丫不知怎么就走到一个巨大的草垛旁坐下。望着薄雾笼罩中无边的田野,满鼻子是干牛粪和麦秸秆的气味,那是纯粹的田野气息,那干牛粪的味道是很厚道的香气。突然听到母亲问:这是哪里?我说是加拿大。梦里不露面的母亲又问:这到底是哪里?我说,温哥华!
从上海到温哥华的气味(5)
母亲说是无锡老家,我就惊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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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多看你一眼(1)
一直不会忘记刚刚来加拿大的时候,有一次坐在先生的驾座旁,突然心里一阵难过,鼻子酸酸的,眼泪立刻就堆满了眼眶。先生起初毫不察觉,还一个劲地给我介绍这个那个的。记得那天他不知怎么突然问我,你的包带好了吗?这一问,我立刻就难受了。
对了,我出门总是喜欢带包的,不管用得着用不着,习惯。不带包出门,两只手荡来荡去的,像个无业游民。想起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包里除了钱包和女人的私性物品,其他一定少不了的就是笔记本、袖珍采访机,有时还有照相机,还必须有说明身份的一张证件。这些玩意儿是一种职业的标志,这职业多少是有那么点儿让大众瞩目和羡慕的,至少在本人开始从事那个职业的时候。包里还有一样少不了的就是手机,手机之前是拷机;不管是什么机,时不时的叫起来,就显得主人的繁忙,显得主人的重要。我还在上海的时候,有一天我先生的一位朋友到我家,看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两部电话机在书房一字排开,一会儿桌上电话响,一会儿包里的手机叫,一会儿传真机“滴”的一声嗡嗡地吐出来几张纸,那朋友好像一下子对我有点刮目相看了。后来跟我先生说你讨的老婆还有点花头呢。上海人说你有“花头”,你在人家眼里就有点价值了,也就要被多看一眼了;反之“没花头”,就等于说你啥也不是,当然也就没人多看你一眼。
被先生问及带包,心好像被什么戳了一下。那天包是带了的,可是我忽然觉得我带个包是很荒诞的,除了女人的那些玩意再也没别的什么了。钱包也是不需要的,那时我连加币都认不清。所有的购物都是先生陪同和买单,我的钱包只是个虚设。笔记本和采访机更成为历史了,我已经失去了可以采访别人的身份了。我偷眼看看身边握着方向盘的这个男人,现在,除了他叫我“宇秀”,还有谁知道这个名字呢?去公务机构办事需要签字也都是签的拼音字母。至于手机也没必要了。尽管先生说陪我去挑一部我喜欢的手机,可是我打给谁呀?也没人会打给我,要手机干吗?我忽然有一种生命难以承受之轻的痛苦,眼泪顷刻模糊了双眼……
先生发现问我怎么了,我说迷眼了,揉揉就好了。转身,把眼泪揩去。
因为我是嫁过来的,他尽量想让我对这个陌生的地方感觉好些,而且他很自信我是喜欢这个宁静的地方的。所以我不想让他察觉我的失落。如果我是游客的话,我想我一定会睁大眼睛兴奋地看待一切。但我是移民。移民就意味着告别过去的一切,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一切从零开始,甚至从学说话开始。虽然那时我尚未听过“移民是一条不归路”之类的说法,不过感觉似乎已在理论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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