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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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季节,公交车驶过了市区。郊区的环境显然差得多,大概还在改建,一些新的建筑楼中零零散散夹杂着一些低矮平房。
沈林问她:“你还记得你们曾经在洛州住过吗?”
孟缇手里一直捏着一张地图在看,头都没抬地开口,“我记得,但快二十年过去了,这城市也变得太多了。上次过来,我就看了看,没找到地方。”
“那这一带你还有印象吗?”
孟缇震惊地回过头,盯着沈林,“哪里?”
“如果我调查的情况没有错,你们当时就住在这里,足足五年时间。”
孟缇无意识地站起来就想下车,车子拐了个弯,她整个人撞上了玻璃,半边身体火辣辣地痛起来。
沈林又好气又好笑,摆摆手,“不着急,你现在去也找不到地方,而且你看那栋高楼外的标语了没有?属于拆卸地段,现在根本不让人进去,过几天吧,等工人们休息的时候。”
孟缇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心里说,不着急,来日方长。
公车慢悠悠地摇晃,去往一个固定的目的地。街道两旁的风景匆匆掠过,虽然沈林的坦然神色和端正气质都在告诉她“相信我,我是好人”,但她还是疑惑。
“沈先生,我们这是去哪里?”
“去我暂住的地方。”
“你在乡下住?”
“也不算是乡下,郊外,”沈林说,“是我舅舅的一套房子,这几年我在这里暂住。”
孟缇“嗯”了一声。
这辆公交车有空调,但是似乎坏掉了,推开车窗,飘来一股股热风。下车后孟缇环顾四周,不动声色地记住了方位,就跟沈林一起步行。这里确实人迹罕至,公交车行走的是主干道,车站前方五十米分出了一条两车道的小公路,道旁是一片枝繁叶茂的桃树林。
孟缇正在胡思乱想间,沈林发了话,“到了。”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居然给她看到一栋白色的朴素小楼,像只藏在草地里的小兔子。
想到赵初年的那套房子和赵家的大宅,孟缇感慨有钱人果然都喜欢在有树有水的地方建别墅。
“这不是别墅,是我舅舅很早买的一块地,他喜欢这里的桃花,就在这里修了栋小房子。他不常在这里住,只是冬天的时候来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等着春天花开。”
能自己修栋小房子来度假,沈林的舅舅也应该是有钱人。
“感觉很浪漫。”
“音乐家多少都有些浪漫细胞的。”
“他是音乐家?”
“也是钢琴家。”
这小屋不太大,楼上楼下算起来也就一百来平方米。屋子里没什么多余的东西,可想而知沈林平日里过着近似苦行僧的生活。这对于三十岁的男人来说,实在太不寻常了。
沈林带她进了一个小房间,乍一看看不出什么,但他的书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一叠文稿,旁边是墨水瓶和笔架。
孟缇吃惊,“你不用电脑的吗?”
“用得少,我喜欢手写。”
“我爸也是。”
孟缇低头看桌子上的稿子,沈林很不好意思,“我写的传记的初稿,不太多,只有二十多页。”
孟缇“咦”了一声,“啊,我可以看看吗?”
沈林比了个“请”的手势,孟缇欣喜地拿过稿子,迅速翻完了所有的页码,“你知道我爸还有一个笔名吗?”
“枯槐?”沈林说,“我知道,可能我是少数几个知道的人之一吧。”
“我几年前在一本文学杂志上看到的文章,才知道枯槐是他的另一个笔名。”
“那本《绿草》杂志吧,那文章是我写的。”
孟缇点头,“我猜也是。”
“我知道,我不论怎么写都比不过他那几本自传性的文章,”沈林别开了视线,“让你见笑了。”
“所以……我觉得,你不应该模仿他的风格,”孟缇支着头,“我不知道我说得准不准,但你可以换一种风格和写作方式。茨威格当年也是一样的,他写过那么多传记,其实写得更多的是作家的心灵吧。”
“你的话我会考虑的。”
沈林的确是对范夜下了很多工夫研究的。孟缇跟他聊了一下午,才知道范夜的经历外面几乎没有人知道,而他却比别人有心,两年前终于确定下来要写一本传记——这也是大四那年孟缇在报纸上看到新闻的前两个月他才确定的。沈林顺藤摸瓜,找到出版范夜作品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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