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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城爱不觉
作者:忆之兰
生活有时候就是很讽刺。
吴宇睿大学考到了雪城温哥华的第一周便被碰巧考到同城的好友邀出疯狂。
第一次出游竟然是为了陪朋友去gay吧冒险。
在那次经历,他遇到了褐发混血的Eric。
而倏然不知的却是,Eric正是自己在国内初中时向自己告白的留学生。
当时的他只当是个笑话,而对于Eric来讲却是备受打击,于是辍学并改名回到温哥华。
第一次见面,Eric便向他求婚,而他全然不知昔日的初中同学便是眼前人。
尽管觉得荒唐至极,不过既然有名无实,同时大温地区是加拿大地区同性恋的天堂,他也并未因会影响名誉而多想
反正不过是婚证一张,也没什么太多需要顾忌。
于是在一来一往中,他变成了隐婚大学生。
而且还是独守空城。
直男的他觉得无论如何,和Eric也是不可能有任何进一步关联的。
然而,世事变迁。
很多感情方面的情况,是不可能三言两语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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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初遇
耳畔传来嘈杂的音乐声。
吴宇睿低头看了眼手上的手表:晚上10:30。
有些不自在地在大红色的吧台椅上挪动了一寸,回首继续向挤满人群的舞池望了一眼。
和他同来的几个哥们儿方才说要去舞池跳舞,便将他一个人丢下来在吧台晾着。
如果不是因为昨天输酒,他是怎么也不可能答应他们来这里的。
Gay吧。
周边不时经过打扮妖艳的外籍男子手捧五颜六色的酒盏匆忙来回,而他在嘈杂的环境中却感觉心下毛毛的。
总有种很不自在的感觉。
他单肘支在吧面上,懒洋洋地浏览着酒架上的各色酒品,却丝毫没有喝一杯的意图。
祈祷着这个漫长的夜晚可以早点结束,他略微有些不耐地向舞池频频探头。
吴宇睿对自己的定义是:理工科研究型人员。
目前天天泡实验室做研究、写报告、交论文的生活才似乎是吴宇睿比较能接受的安然生活。
不过每次自称屌丝却总被周围的哥们儿集体围攻:大骂他高富帅的命装什么二B。
从初中开始,他便是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男生眼中崇拜的对象。
功课一流,体育一流,长相一流,身材一流,人品一流……
是啊,这么优秀的人才,自然不可能只是女生的追求对象。
初中的时候也有几个男生给他递过纸条,不过都被他当作是玩笑而一笑了之。
其中甚至有几个当时蛮少见的来自加拿大的男交换生对他倾心,不过他同样是抱着几度随意的心态婉拒。
于是从初中时便被大家授予“帅到连同性都恨不得立即扑上去的极品男”、“不是本宇宙的yóu物”之类的夸张称号。
而对于当年自己仍被现在哥们儿津津乐道的风流韵事,他总是云淡风轻地不作评论。
吴宇森一头利落的乌黑短发,栗色的皮肤完全与常年泡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如吸血鬼般的白皙皮肤不符;浓若染墨的剑眉斜飞入鬓,右侧眉宇外有一处小小的疤痕,不过却衬得眉宇更加润色修长;噙着天星的双目仿佛藏着千年的古泉般,任何与他对视的人都会瞬时觉得那眼眸中恍似有着什么魔力般,让人不忍移开眸色。
此刻的他上身一件简单的黑色T恤,下身那条暗红色粗纹牛仔裤还是昨晚哥们儿逼他换上的,骂他光有张帅脸,不懂得打扮在现在社会根本就是浪费。
当然,对吴宇睿自己来说,像狂欢这种事情,他觉得就算只穿着白色实验大褂也是没有任何大碍的。
正当他感觉自己的耐心正在一点点消逝之时,忽的身侧传来一声友好的招呼声。
“你好。”
标准的英文。
声线似乎就在耳畔般,吴宇睿下意识地回头,看到此刻一个身材高大的褐色头发男子正用十分礼貌的眼神望着自己。
吴宇睿认为可能是自己一个人占着连排四个座位终于引起了公愤(那四个该死的家伙怎么还不回来=_=##),于是他略带歉意地自红色吧椅上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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