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世俗与晨暮,我选择晨暮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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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霖订婚宴前一天,每个人忙得晕头转向的。
绿苏也在其中。
寂和把明天要用的瓜果都摆好盘。
走到院子里的那颗大枣树下面,看着天上的弯月。
月光之下,是来去散步的行人。
她恍惚间看见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的人。
齐耳短发,口罩遮了半张脸。
牛仔外套里的那件唐老鸭t恤被映得清清楚楚。
特别像晨暮!
寂和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
她们走了很远,走出了村子,来到镇上。
晨暮的目的性很强。
她是直接朝镇子上的小广场去的。
广场上人并不怎么多,松松散散的几个中年男人在吃烧烤喝啤酒。
寂和一路跟着,来到中间有树木遮挡较为昏暗的地方。
晨暮和一个男人坐在广场的交椅上。
月光泄下来,隐隐约约的能看见那个男子眼下的青灰色泪痣。
棱角分明,英气硬朗。
皮相一派正气。
晨暮开口说话了,声音颤抖。
她说:
“宗祠......”
宗祠?寂和心一惊!
世上的事当真有这么巧吗?
还没等她唏嘘完,就听见那男子说:
“乐乐,新闻上说你最近状态不好?”
晨暮把眼泪逼回去。
“是不好。”
宗祠紧了紧眉头。
“生病了?”
生病?也许是吧。
晨暮从交椅上站起来,半蹲在他面前,紧握着他的手。
模样卑微又虔诚。
她说:
“宗祠,你别娶她。”
眼前的男人神色没有一丝变化。
晨暮又凑上去,看着他的眼睛。
眼尾有细纹,像大海粼粼的波浪。
映在她心里,还有明亮的月光。
她说:
“宗祠,你忘了吗?”
“你说过的,等我长大你就娶我。”
宗祠没有躲闪的看向晨暮。
“乐乐,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她苦笑一声,“明白什么?”
“你和我在六年前就结束了。”
晨暮惊慌失措的站起来,矢口否认。
“我这还没结束。”
又像乞求一样。
“你还是爱我的不是吗?”
椅子上的男人也站了起来。
“你年轻朝气。是清晨带着露珠的玫瑰,芬芳迷人。”
“我承认我爱你,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变化。”
晨暮掩住宗祠的嘴,阻止人继续说下去。
然后踮脚凑上去,亲吻他。
宗祠并没有拒绝这个吻。
等两人分开的时候,他才问道:
“乐乐。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四。”
“那我呢?”
“三十六。”
“我们在一起折腾了这么多年也够了。”
晨暮抱着他,紧紧地。
“不够!”
宗祠推开怀里的人。
“等你再大一些就会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相爱就够了的。”
“雨霖温柔贤淑,父母亲喜欢。两家门庭又相当。”
“更重要的是,她适合做我的妻子。孩子的母亲。”
晨暮不说话了。
她从宗祠的眼睛里看不出山崩地裂的情意。
此刻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从废墟里抱起自己,送她山茶花的少年了。
宗祠不再停留,他走出了那片阴影。
离开了广场。
晨暮低着头,任帽子滑落。
眼泪砸在青石板上,晕开。
寂和没有出去,而是选择无声的陪伴。
晨暮在交椅上坐了好一阵。沉默的。
然后重新戴上鸭舌帽,黑口罩,走到烧烤摊前面。
“老板,来三打啤酒。”
讲完就坐在暖黄色路灯的阴影下。
很快有人提了三打啤酒过来。
晨暮一句话也不说,一瓶又一瓶的喝着。
等脚下的空瓶子东倒西歪,被踢得到处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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