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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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可得说自己……没被打击到。正如翻手大神所说,她很清楚自己的文的尴尬,要细腻,细腻不下去,要大气,又大气不上去,她号称各种类型的文都敢写,但事实上,各种类型的文她写出来感觉都很类似,缺乏独特的灵魂。
像逆流,虽然苗可吐槽他的温馨文写得依然那么致郁,但是即使只看几章她也能看出来,《美梦》和他之前的文,色调是不一样的,同样让人落泪,但压抑地落泪和畅快地落泪,显然是有区别的,即使苗可出于对虐文的惯性排斥而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她也无法否认这种区别。
苗可常常觉得,写文确实需要天赋,而遗憾的是,她自己似乎并不具备这种天赋,她只能努力,然后停留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好歹她还不需要放弃。
“另外,还有一件事需要跟你商量,”翻手为云覆手雨继续说,“我个人是希望能直接使用《脱轨的小说》中的所有人名、设定、世界观,但是里面的所有布局我都会推翻重建。换言之,这种方式写下来的文,相同的名词,却是完全不同的内容,这必然会导致成文后我的这篇文和你的那篇放在一起比较,你会收到很不好的评价。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就把名词全部改了,人物性格也做一定调整,虽然最本质的世界观依然一样,部分局的开场也会相似,预言术更是绝对的重中之重,两篇文还是会被比较,但相对而言,这种方式会被看做是我借了梗,只是同类型的文而已,比较的程度会轻很多。当然,在收益方面,我承诺不管你同意我用哪种,我都会按改写文收益分配规则中最有利于你的方式来分配。”
我的文会收到很不好的评价啊……这位大神可真是信心十足,不过,也确实应该信心十足。苗可笑了起来,回道:“哪一种你写着更顺手就用哪一种吧,我没有意见,至于外界评价,我也无所谓。其实我倒是蛮有兴趣看看《破局》顺着相同的背景设定、相同的主线、相同性格的主要角色,可以不同到什么地步。不过,我突然发现,你要的是《破局》的改写授权,那跟戚思良就没关系了吧?”
翻手为云覆手雨:“谢了。我保证那差别会让你大吃一惊。至于戚思良,当然跟他有关系,我要写的是he结局版,戚思良需要扮演‘神’的角色,不过不是带着作者身份穿越的,这个现在我还只有一些想法,需要再仔细设定。不过你说得也对,既然戚思良出场了,多少都是会涉及到《脱轨的小说》的现实层,可以设定为高低位面的关系,所以,把《脱轨的小说》的改写权限也放给我吧。或者我干脆直接写同人算了,其实之前我就在考虑如果你不同意授权的话我就只好把这文往同人里归类,反正也算勉强归得进去。”
喂,勉强得有点过头吧,大神?
一般来说同人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把文中人物放到另一种环境中,保留的是人物的主要特征、性格等,关键点在人物;一种是塑造新的人物放入该文的背景中,保留的是社会习俗、规则、主线剧情,关键点在背景和事件;还有就是人依然是那些人,环境依然是文的环境,但是添加了某种变数进而发生了蝴蝶效应,这种通常是为了改写悲剧。
同人文的范畴可以说非常广,但无论是哪一种,它首先必然得有‘同’的地方,其次,可以加私设,但不应该与原设定矛盾。
照翻手大神的预计,他会保留时代背景、预言术规则,这是‘同’,但同时他必然将大幅度拔高甘书和戚思良的智商,大幅度增加局的难度系数,重设剧情走向,这个……其实就与原文矛盾了,虽然原文是很菜,但是,它好歹也是原文不是……
咳,总之,如果与原文生产了不可调和的冲突矛盾,这就超出了同人文的范畴,进入改写改编文的领域。
改写权限在原作者活着时默认是没被放出的,需要写手自行与原作者商量。有的写手嫌麻烦,而且如果改写后写得比原作烂,其实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更不要说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使得即使改写文与原作水平差不多,读者也会偏心原作些,而给改写文差评。所以经常会有人打擦边球,把改写文勉强放入同人文中。
一般来说,原作者不会深究——连个改写权限都不敢申请,连写改写文的写手自己都对自己的文没信心,原作者也就不给人伤口上抹盐了——除非那披着同人文皮的改写文影响实在太大了,让人装瞎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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