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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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易文没有立刻回答,低垂眼帘翻着开题报告,良久才缓缓说了一句,“我的办公室环境很差吧。”
“可不是,亏您还待的下去,通风采光也太糟了,监狱都比这儿强。再说了您也不打扫打扫,如果是我——”陶乐猛地刹车,她这是在说什么啊,丫一句话引得她把实话都往外掏了,这下还不死定了。
苏易文望着她,镜片后的眼眸满是玩味,“怎么不说了,你的话很有道理。”
“不用不用,苏老师我瞎说的,您别放心上。”陶乐忙摆摆手,她真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老老实实站着不就没事了嘛!
苏易文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便继续埋头看报告。
陶乐暗自吁了口气,还好他没有再逼问下去,不然她都不知道怎么回答。说来也怪,她自认为口才尚佳,反应也快,怎么一碰到这个人就没辙,说什么都占不了上风。当然,排除苏易文是老师的这个身份,他的知识和阅历肯定比她丰富,说话也比她有分量。可不知为什么,陶乐觉得苏易文像是故意找茬,针对她!
正想着,忽听某只叫兽又开始发问,这次连头也没抬。
“陶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你来说一下。”
他说什么!陶乐真的懵了,她虽然偏爱刑法这门学科,却不擅长记条文,更别说他这突然问她第几条是什么了。
苏易文久久听不到答复,也不着急问话,他只是微眯着眼看她,见她一脸窘色,桃花眼更是笑意盎然。
陶乐急的额头直冒汗,别说二百三十四条是什么,就这刑法第一条她也不会背。好好的,丫到底抽哪门子风问这种问题!
“答不出吗?”苏易文问道。
陶乐嗫嚅了一下,话语中带着可怜的腔调,“苏老师,您换个问题问行吗,我……”
“如果现在是复试,那么你觉得自己能得几分?”他不紧不慢地抛了一句,同时也华丽地粉碎了某人的自尊心。
陶乐没了声音,她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平时在小事都可以马马虎虎,可唯独对学业一直很上心。从小她的老娘就灌输给她一种思想:男人是流氓,女人当自强!当然这不是说陶乐家庭有什么问题,只是她的老娘深受琼瑶剧荼毒,男人什么的,这年头就是靠不住,她认为自家女儿即使不能学国外那些女人去竞选总统,那起码在以后工作中也得当个能拍板说话的头头。为此陶乐也对老娘的话深信不疑,她也觉得新时代女性就得靠自己,男人顶多是生孩子的工具!
话题扯远了,陶乐回过神,脸颊有些红,小声开口,“苏老师,我这样……是不是过不了复试?”
苏易文还真有些不适应老实巴交的陶乐,想着难道自己戳了她的死穴?
“你不用那么紧张,复试不会问这种问题,而且咱们学校以笔试为主。”他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说道。
“是吗,那就好。”陶乐这才放下心,不过自己答不出也是事实,这脸也丢大了。
“不过——”苏易文故意拉着调子。
陶乐刚一放松的神经又崩起来,“怎么了?”
“你怎么连自己选的论题也不了解?”
论题?陶乐想到自己选的是‘浅析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情形’,这种界定问题一直是她的强项,可苏易文说她不了解论题,这怎么可能呢!
“苏老师,我的论题难道不对吗?”陶乐正色问道。
苏易文没有正面回答,笑了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就是该死的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难怪丫绕了这么大圈子来说,在她面前秀记忆好还是怎么的,谁规定说写论文一定要把法条记住的,她写的只是其中一个小问题,犯得着这么跟她较真儿吗!
陶乐心里不服气,可碍于对方手里的那点权力,她还是忍了。
“您这么说,回去我一定好好背法条。”她不甘愿地答道。
苏易文却没这个意思,独独抽出陶乐那张开题报告并缓步走到她面前,“我想这个论题你已经充分实践过了,所以没有必要再写了。”
陶乐不懂,更是气,为什么让她重新选题,写论文的时间本来就不长,她资料都准备好了,丫一句话就让她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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